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施其林 | 1996年 | 2005年 | 1994年 | 2017年 | 签署浙江交科、恒林股份、诺邦股份、宁波华翔、戴维医疗、南华期货、圣龙股份等公司审计报告 |
签字注册 会计师 | 施其林 | 1996年 | 2005年 | 1994年 | 2017年 | 签署浙江交科、恒林股份、诺邦股份、宁波华翔、戴维医疗、南华期货、圣龙股份等公司审计报告 |
范俊 | 2015年 | 2012年 | 2015年 | 2022年 | 签署浙江交科、诺邦股份、百隆东方、圣龙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
质量控制 复核人 | 朱中伟 | 2001年 | 2000年 | 2009年 | 2020年 | 签署新疆天业,力合微,瀛通通讯,森鹰窗业,美好医疗,天业节水(H股)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与天健会所项目经理、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领导召开2023年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听取了天健会所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的汇报,如项目的总体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并就2023年关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与天健会所项目经理、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领导就2023年年度报告召开第二次沟通会议,年审会计师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3年审计完成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审计结果,拟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上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