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就公司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意见,公司监事会,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及实际情况,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监事会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孙永政方志东王志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