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19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宪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巍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20万元,同比下降86.34%。
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商誉的计提减值。但我国机动车检测站的整体配比水平仍然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在用车车龄的延长,检测量将逐渐恢复到增长态势,将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挑战并把握机遇。
(二)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及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与行业趋势一致
公司是国内机动车检测领域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业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解决方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机动车行业联网监管系统解决方案与检测运营服务的企业,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行业监管、车辆检测服务及增值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站等方式切入下游检测运营服务市场,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收入利润结构,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公司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行业景气情况
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全国有9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10个城市;43个城市超200万辆;25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成都、北京、重庆、上海、苏州超过500万辆。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自2016年上市以来,公司长期深耕机动车检测领域,形成了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始终
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92项专利、19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并已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公司在积极推动现有机动车检测系统主要业务发展的同时,结合现有产业布局和未来检测服务等下游行业的发展方向,重点拓展检测运营等相关的下游服务市场,实现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业绩补偿无法实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风险、新业务的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有关风险内容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8,988,8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文本原件;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及公告原稿;
(五)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安车检测、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临沂正直 | 指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洛阳安车 | 指 | 洛阳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洛阳囤安 | 指 | 洛阳囤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洛阳天之星 | 指 | 洛阳市天之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蚌埠安车 | 指 | 蚌埠安车机动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
蚌埠大雷 | 指 | 蚌埠市道亨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蚌埠万顺 | 指 | 蚌埠市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泽宇 | 指 | 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 |
蚌埠众城 | 指 | 蚌埠市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安车检测 | 股票代码 | 30057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安车检测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ANCHE TECHNOLOGIE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ANCHE TECHNOLOGIE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贺宪宁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9栋401号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公司网址 | www.anche.cn | ||
电子信箱 | ir@anche.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云彬 | 薛清文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电话 | 0755-86182392 | 0755-86182392 |
传真 | 0755-86182379 | 0755-86182379 |
电子信箱 | ir@anche.cn | ir@anche.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A11-14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刘蓓蓓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49层 | 于越冬、陈华伟 | 2020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元) | 462,303,482.51 | 447,785,075.88 | 3.24% | 473,311,88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522,011.66 | -31,405,512.48 | -86.34% | 10,256,036.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3,228,929.57 | -50,245,224.47 | -125.35% | -10,429,318.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4,253,954.93 | -39,235,925.28 | 263.76% | -84,760,135.7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4 | -114.29% | 0.0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0 | -0.14 | -114.29% | 0.0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 | -1.47% | -1.86% | 0.5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869,743,614.54 | 2,853,925,859.64 | 0.55% | 2,766,285,167.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47,881,132.75 | 2,117,256,263.56 | -3.28% | 2,148,710,725.87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462,303,482.51 | 447,785,075.88 | 其他零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920,481.99 | 1,498,221.54 | 其他零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460,383,000.52 | 446,286,854.34 | 其他零星收入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0,929,024.64 | 145,653,045.45 | 135,285,437.25 | 70,435,975.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96,226.34 | 23,993,468.22 | 2,125,739.05 | -88,837,445.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6,297.88 | 19,600,992.24 | -2,751,137.55 | -130,255,08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043,268.98 | -10,670,663.55 | 32,127,830.41 | 81,840,057.0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02,345.52 | -6,558,943.61 | 154,779.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5,557.46 | 2,412,241.64 | 4,595,545.42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8,241,921.3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078,514.87 | 21,753,549.09 | 18,649,679.1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25,064.25 | 126,171.3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1,747.01 | 328,306.36 | 1,213,898.7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59,093.60 | 62,299.49 | 3,751,574.48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34,447.92 | -840,686.68 | 176,973.40 |
合计 | 54,706,917.91 | 18,839,711.99 | 20,685,355.0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收到增值税退税 | 5,940,557.09 | 本公司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本公司认为收到的退税款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收益。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制造业”中的“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代码为C402)。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公司是泛交通检测装备及系统方案提供商、新一代智慧检测站运营服务商。自2018年以来,公司充分利用行业主导地位的优势,不断通过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方式来大力布局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致力于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将运营服务品牌化,以提升市场占有率和服务品质。
(一)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
我国机动车检测仪表仪器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从仿制国外产品到能实现国内自主研发生产,且技术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外先进水平。随着国家对机动车安全性能、尾气排放以及燃油消耗量等方面的检测标准或规范的不断严格和更新,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的功能和技术也不断升级,推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向高精度、高技术方向发展。
我国机动车检测分为强制检测和非强制检测。其中,机动车强制检测是由政府通过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定期参加的检测,分为安全检测、环保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前两者分别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后者的检测对象为营运车辆,检测内容包含安全性能、动力性能、经济性能等。同时,新车下线检测正逐渐在各类大汽车制造厂中得到应用,对保障新车质量起到重要作用。机动车非强制检测是由机动车生产及服务类企业因业务开展需要而执行的机动车检测,如汽车制造厂、汽车维修厂和二手车交易评估机构等企业都有较强的机动车检测需求。为及时了解车辆技术状况,保证行驶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其主动参检需求将逐渐增加,国家在提高道路安全水平以及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导向和不断增加的机动车检验机构为满足该需求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测频次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只有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方可取得检验合格标志,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以及汽车后市场的快速发展,消费者的安全意识日益增强,对机动车检测的需求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未来,机动车检测系统的应用范围将不断拓宽,不仅限于国家强制检测领域,还将逐渐渗透到汽车维修检测、二手车交易检测等企业应用领域。同时,非强制检测市场的需求也有望实现稳步增长。这一发展趋势将进一步促进机动车检测技术的进步和服务质量的提升,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和社会安全要求。
同时,在国家“双碳”战略加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从2019年的120万辆到2023年的743万辆,呈高速增长态势。新能源汽车属于机动车,也需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检验规定。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性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根据官方网址显示,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主导起草的《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下达日期为2022年12月13日,项目周期18个月。此标准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检测产品和服务的品质要求更为严苛,从而推动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向更高技术水平迈进,并开启新一轮的行业成长和变革。因此,新能源汽车检测领域将成为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新的增长热点和关注焦点。
(二)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行业
机动车检验与道路交通安全和环保密切相关,因此国家以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形式对在用机动车的安全、环保以及营运车辆综合性能的强制性检测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的检测频率依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量、使用年限等有所不同。机动车检验机构是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按照国家机动车检验标准,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开展检验的机构。
2014年5月,公安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的规定,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的社会化。同时,针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检测机构经办申请人,一律简化审
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发布,该通知明确严格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放开包括机动车检测类等在内的收费项目,缩减政府定价范围。除此之外,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简政放权”等的措施,让民营资本加速进入机动车检测市场,民营资本的加入与良性竞争亦促进了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全国有94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同比增加10个城市;43个城市超200万辆;25个城市超300万辆,其中成都、北京、重庆、上海、苏州超过500万辆。全国新能源机动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占汽车总量的6.07%。2023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743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数量的30.25%,与2022年相比增加207万辆,增长38.76%,正处于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检测检验服务业统计简报》,截至2022年底,全国机动车检验机构共计14880家。据此计算,同期我国每万辆机动车拥有检测机构数量约为0.36个,而欧美、日本等地区该数值已超过2个,我国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供给严重不足,机动车检测站数量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目前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呈现出零散经营的特点,机动车检测行业的集中度较低,且机动车检测行业社会化经营时间较短,大小检测站规范化程度参差不齐,普遍呈现出车检流程复杂、手续办理时间长、经营治理较差等现象,行业整体经营效率较低。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发力,将加速行业整合进程,未来全国的机动车品牌连锁经营有望通过更高效的运营管理等实现行业的快速成长与规范化。
(三)行业政策的影响
机动车检测系统及运营服务行业的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特点,其行业市场需求与机动车的保有量及车龄相关,机动车的保有量及车龄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该行业的市场业务量。
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商誉的计提减值。但我国机动车检测站的整体配比水平仍然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在用车车龄的延长,检测量将逐渐恢复到增长态势,将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挑战并把握机遇。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年)》《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及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等方面推出的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车辆安全、应急救援、检修保养、残值评估等痛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公司作为在机动车检测行业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响应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主动调整和引导业务发展,以期在现有的优势基础上,勇于创新,寻找新业务的增长点。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以及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机动车安全检验技术工作组、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协会等组织的常务理事、理事、会员、副组长单位,并作为主要单位参与《JT/T 1012-2015车辆外廓尺寸检测仪》《GB/T 33191-201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仪器设备计算机控制与通信技术条件》《JT/T 478-2017汽车检测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GA/T1434-2017机动车查验检验智能终端通用技术要求》《GB/T 17993-2017(代替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35347-201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GB/T 36987-2018汽车防抱制动系统(ABS)性能检测方法》《JJF 1835-2020机动车排放污染物遥感检测系统》《JT/T 507-2021汽车侧滑检验台》《JT/T445-2021汽车底盘测功机》《GB/T13564-2022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牵引式汽车驻车制动性能检验台》(T/ZQB001-2022)《机动车轮胎花纹深度自动测量仪》(T/ZQB002-2022)《GB/T 26765-2023(代替GB/T
26765-201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 43499-2023机动车检测系统软件测试方法》《(JJF 2080-2023)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等国家、地区或行业标准的主导制定或修订工作。2023年,公司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被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授予“2023年度中国汽保生产企业TOP20”“2023年度中国汽保经销商TOP20”“中国汽保40周年展入围企业”称号。2023年6月,公司正式通过全球软件领域最高级别认证——“CMMI-DEV V2.0 ML5”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五级认证,标志着公司的软件研发、服务交付、项目管理和过程组织等方面均达到国际前沿水平。
公司立足于汽车后市场行业,多年来致力于为机动车检测行业提供贴近客户需求的检测系统以及信息化应用整体综合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坚持提供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提升方案设计能力,从多方面着手持续提高检测系统的技术先进性,完善营销和服务网络,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拓展检测系统的应用领域,保持在国内行业的领先地位,并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同时积极推动并参与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推动向机动车检测下游产业链延伸,积极参与行业交流盛会,深化分享与交流,为机动车检测行业乃至汽车后市场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泛交通检测装备及系统方案提供商
公司是泛交通检测装备及系统方案提供商,是国内少数能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全面解决方案、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解决方案、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机动车行业联网监管系统解决方案与检测运营服务的企业,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在产品与系统方案的设计、安装集成、运营维护、行业监管、车辆检测服务及增值服务等各方面的需求。
目前,公司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品市场已覆盖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之外的其余全部31个省级行政区划,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全国各地的机动车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厂、科研机构、维修企业以及交通、环保和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具体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属业务分类 | 主要产品 | 产品介绍 | 应用领域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安检系统 | 检测机动车行驶安全性项目 | 机动车检验机构、汽车制造商、维修企业、二手车评估机构等 |
环检系统 | 检测机动车行驶尾气排放状况 | ||
综检系统 | 检测营运车辆的安全、经济、动力性能等 | ||
新车下线检测系统 | 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满足不同车辆的下线检测需求 |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安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公安管理部门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机动车检测、维修行业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环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环保管理部门与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
综检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汽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
维修企业联网监管系统 | 实现交通管理部门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的联网监督与管理 | ||
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 | 固定式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系统 | 水平式:固定安装于道路两侧,可对单向和双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监测监控管理 |
垂直式:固定安装于龙门架上,可对单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
移动式机动车尾气排放遥感检测系统 | 临时安置于道路两侧,可以对单向和双向车道上行驶车辆的排气污染物进行实时遥感检测的系统 | ||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解决方案 |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 | 在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能快速识别车辆信息、检测出车辆超载超限的状况,并通过配套的电子屏幕显示判定结果的信息化系统 | 实时监测车辆超载、超限情况 |
智能驾驶员考试与培训系统 | 智能驾驶员考试系统 | 是基于高精度GPS定位和惯性导航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系统,采用新的虚拟传感器技术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可直接输出科目二、科目三在场地及道路考试中的判定结果 | 车管所、驾驶考试培训学校 |
智能驾驶教练机器人训练系统 | 集智能教学、智能评判与安全防护于一体,将普通教练车与智能系统相结合,实现无教练培训、安全培训 |
(二)新一代智慧检测站运营服务商
为了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大力布局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通过收购临沂正直、中检汽车、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沂南永安、蒙阴蒙城、深圳粤检、粤检投资、个旧锡都等机动车检测站,进军山东、湖北、广东、云南、河南、安徽等多地检测市场。公司在积极探索检测站连锁经营模式的同时,亦坚持向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延伸的战略,从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向下游机动车检测服务运营商过渡,实践检测站连锁经营和精细化、数智化、多元化的服务模式。
作为新一代智慧检测站运营服务商,公司秉承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场景提供全链条服务的理念,构建了一套贯穿G端、B端、C端的一体化、全链路的智慧检测服务体系,推动建设数智赋能、精益管理、规范标准的机动车检测站,开启机动车智慧检测新篇章:
公司秉承精益管理和高效服务的理念,助力B端检测机构数智化转型。2023年,公司基于“安车智慧检测系统Anche smart Inspection”的转型升级,全新上线了互联网平台——“马蹄智检”。该平台对旗下合作的检测站点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升级,根据区域特点自适应当地的经营管理及业务运营管理模式,在每个区域设置区域性的“业务智慧协同系统”以实现对区域站点业务状况分析和作业调度;公司在总部设立集团化运营中心,通过“马蹄智慧连锁管理系统”监控旗下各区域子集团站点的经营指标和实时业绩,实时监控检测线设备运行状况并预警异常,从而加强各站点的质量风控、优化内部流程管理、提高营销及服务水平、实现全过程管控,确保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实现了降本增效和业绩增长,带动了区域行业健康发展。
公司通过建立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体系,逐步为下游B端客户和C端车主提供多元化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基于共同参与、共享盈利的模式,公司与相关主体达成合作,通过提供保险代理、二手车交易与过户、动力电池检测与维修等相关服务,拓展以检测服务站点为依托的综合性汽车后市场业务;并基于汽车能源变革以及新能源业态聚合的契机,探索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生态链,构建“光储充检换”多位一体的综合性新能源汽车服务生态园区,打造综合性、关联性的全方位服务业态。
(三)经营模式
1、产品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定制化的经营模式,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系统的定制化设计、生产,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为客户进行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以及维护等服务;通过销售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联网监管系统及驾考系统、更换系统配件以及服务而获得利润。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均为国内采购,由采购部负责,具体包含两类:一种是直接向生产厂商采购,主要包括通用仪器仪表、检测台体和工业电脑等;一种是向代理商下单采购,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和部分电脑、服务器等。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采购申请、合同签订、收货、检验、付款、供应商评估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流程执行。在供应商选择与合同签订方面遵循渐进原则,通过产品试用和实践检验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在确保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合作力度。同类产品至少向三家供应商询价,每类产品至少确定两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作为主要供货商,其余作为备选厂商,确保了产品的稳定供应。公司与部分重要材料的优质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保证稳定的货源和有竞争力的价格。公司每年对重要外购产品的供应商进行评价与考核,评定合格方可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2)生产模式
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即根据每个项目客户的需求设计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解决方案,在方案整体设计的基础上组织布局、设备采购或生产、现场安装、集成与调试等工作。1)主营业务产品所涉及的重要软硬件由公司自主设计开发与生产。其中,重要部件主要包括各类检测台体、控制系统和站端系统的数据采集前端,软件包括检测系统的底层驱动控制、操作应用等软件以及行业监管系统的调度、管理、数据库软件。上述软硬件生产过程的核心环节包括两部分,一是以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多项检测技术为基础的产品设计过程,包括检测系统的整体设计、检测台体机械结构与生产工艺的设计、控制系统电子电路的设计和软件开发;二是检测台体的生产、控制单元的生产调试和现场整机装配调试等环节。公司拥有检测台体的设计能力以及主要检测台体的生产加工能力,部分检测台体通过外购获得。2)除上述软硬件由公司自主设计、生产之外,对于其他通用部件或市场供应量大、附加值不高的组件公司采用采购或外协加工的方式完成。通用部件,如灯光检测仪、声级计等通用仪器仪表以及摄像头、电脑等IT硬件设备,公司均通过对外采购获得。各控制单元的核心部件电路板由公司自行设计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贴片生产。
(3)销售模式
1)销售方式
公司销售均采用直销模式,具体销售方式包括客户议价销售与公司竞标销售两类,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需要。政府部门或规模较大的公司客户采购机动车检测产品一般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2)营销体系
公司营销中心下设多个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负责相应的区域市场营销工作,实现对全国主要省市的业务覆盖,每个销售机构配备一名经理与若干项目经理,负责各区域市场的调研、分析、项目运作、合同签订等工作。在销售过程中各部门紧密配合,服务网点的工程技术人员亦会参与客户交流、方案设计与评审,商务部负责项目方案标书制作及合同评审等工作。营销中心设有产品线经理,主要负责调度公司相关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各产品线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公司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步骤”的营销方式。“一个中心”即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设计最优解决方案,最大可能提高客户满意度;“两个基本点”是以市场调研为出发点,以竞争对手的优劣势为参照点,设计需求方案并做好项目的商务运作;“三个步骤”包括顾问式的客户服务、专家式的业务交流以及个性化的方案设计,公司拥有丰富的机动车检测系统方案设计与实施经验,因此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通过精细化营销服务进行全面展现“选择安车,选择放心”的服务理念,而多年来较稳定的销售团队使得公司的营销与服务成果不断积淀,对新客户开拓和老客户需求延伸起到了重要作用。
(4)服务模式
为及时响应客户的售后服务需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网络和服务体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客户培训、售后的维护与客户反馈信息收集等。鉴于下游客户对产品维护的较高要求,公司合理利用现场服务和远程指导两种售后服务方式,确保了服务效率。
从职能划分来看,各地服务网点负责具体的客户服务事项,客服中心负责跟踪协助。公司依托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客户提供专业、周到的技术服务,并设有值班工程师和专门的客服热线,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不间断性。
2、服务经营模式
作为参与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行业整合的早期发起者之一,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检测站的方式布局检测运营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并实践检测站连锁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汽车后市场检测服务业务。通过一系列内生外延式运作,公司已在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检测站点辐射能力。除在全国重点区域进一步布局检测站外,公司已设立集团化运营管控中心,对旗下检测站进行联网管理,实现各个检测站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全国各地检测站能够在总部管控下实
现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连锁经营模式,为公司快速扩张的连锁经营模式提供有力的支撑,深化业务转型升级成果。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230.35万元,同比增长3.24%;营业利润 -6,352.15万元,同比下降18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2.20万元,同比下降8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4,788.11万元,较上年末下降3.2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3%。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商誉的计提减值。但我国机动车检测站的整体配比水平仍然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在用车车龄的延长,检测量将逐渐恢复到增长态势,将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挑战并把握机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专注于机动车检测领域,始终坚持创新,并积极将各领域的领先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92项专利、19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并已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
公司通过储备技术的应用,不仅在国内机动车安全检测和环保检测领域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同时进入了对技术要求更高的综合型检测和新车下线检测两大领域。国内仅有包括公司在内的少数几家企业有综合性检测的实施经验以及对检测精度和可靠性要求更高、定制性更强,要求供应商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的新车下线检测系统。
公司运用“马蹄智检”,对旗下合作的检测站点进行统一的标准化升级,根据区域特点自适应当地的经营管理及业务运营管理模式,在每个区域设置区域性的“业务智慧协同系统”以实现对区域站点业务状况分析和作业调度;公司在总部设立集团化运营中心,通过“马蹄智慧连锁管理系统”监控旗下各区域子集团站点的经营指标和实时业绩,同时实时监控检测线设备运行状况并预警异常。这些举措加强了各站点的质量风控,优化了内部流程管理,并提高了营销及服务水平,实现全过程管控,确保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实现了降本增效和业绩增长,带动了区域行业健康发展。
(二)强大的方案设计与实施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行业深耕多年,在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积累了数千个情况各异的机动车检测系统项目的实施与分析比较,公司对不同地域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和各类项目的技术难点有深入的认识,通过建设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形成了一套成熟的检测站项目运作体系。
研发团队提供可靠技术支持,本地化专业服务团队,分布全国32个服务网点的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工作持续了解客户需求、统筹规划并解决技术难点,保证项目按客户要求顺利完成。
(三)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管理团队和人才优势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凭借其在检测行业20多年的研发管理经验,带领专业研发团队,保障公司团队规模和研发实力位于行业前列。公司实施有效的聘用、培训和激励机制保障团队的稳定,建立了一支稳定的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专业团队。公司历来重视人才培养和储备,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拥有多年机动车检测行业经营管理经历,既有良好的专业技术理论功底,也有丰富的机动车检测实践经验,对我国机动车检测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律有着深刻的认识和全面的把握。
(四)快速满足客户技术服务需求的能力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32个服务网点,可以形成对全国市场的有效覆盖;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与客户技术服务、系统维护工作。
公司建立了标准化的售后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客户档案、项目情况、客户回访记录等已实现标准化、网络化管理,并设有24小时客服热线,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在产品中采用标准模块,增强了可维护性,技术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远程指导客户直接更换备用模块或现场维护的方式,迅速完成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五)齐全的产品线优势
公司是行业内极少数研发、生产和销售全系列机动车检测系统和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之一,产品类别涵盖机动车安检系统、环检系统、综检系统、新车下线检测系统、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产品适用于包括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叉车及各类特种车辆的检测,能根据机动车检验机构、维修企业、机动车制造厂和行业监管部门等各类客户的需要,提供面向用户体验和个性化需求的整体解决方案,充分满足客户的产品购置和升级改造、维护等需求,在市场上树立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市场形象。
(六)检测台体自主制造优势
检测台体是机动车检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测过程中的载体和指令执行机构;检测台体在重负荷、振动冲击等复杂条件下频繁使用,对其材料质量、结构力学设计以及加工制造工艺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目前国内多数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商不具备检测台体的生产能力,一般是通过外协加工或直接市场采购,而公司已经具备了检测台体的研发设计与生产加工能力。随着机动车产能扩大化项目的逐步落地投产,公司检测台体的自主制造能力进一步提升,这有利于提升检测系统的硬件品质和售后维护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并保障交付时间。
(七)品牌优势
公司在机动车检测系统的各个细分领域都有许多成功的项目案例,服务的客户超过五千家,遍布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业绩在行业内位于前列。凭借过硬的产品品质和高效的服务,2023年,公司被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授予“2023年度中国汽保生产企业TOP20”“2023年度中国汽保经销商TOP20”“中国汽保40周年展入围企业”称号。2023年6月,公司正式通过全球软件领域最高级别认证——“CMMI-DEV V2.0 ML5”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五级认证,标志着公司的软件研发、服务交付、项目管理和过程组织等方面均达到国际前沿水平。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公司专注于机动车检测行业,是国内少数有能力同时提供机动车检测系统和联网监管系统的企业之一,是机动车检测站的上游供应商。公司凭借多年来在机动车检测行业的历史积累,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同时,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新建检测站等方式切入下游检测运营服务的领域,实现产业链延伸,优化收入利润结构,增强上市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023年,在行业竞争不断加剧、机动车检测新政的出台导致市场需求增速放缓等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下,虽然公司全员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但公司整体业绩完成仍不达预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6,230.35万元,同比增长
3.24%;营业利润-6,352.15万元,同比下降18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2.20万元,同比下降86.34%。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商誉的计提减值。但我国机动车检测站的整体配比水平仍然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和在用车车龄的延长,检测量将逐渐恢复到增长态势,将持续推动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策略以应对挑战并把握机遇。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462,303,482.51 | 100% | 447,785,075.88 | 100% | 3.24% |
分行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269,898,458.50 | 58.38% | 253,313,497.12 | 56.57% | 6.55%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618,265.64 | 1.65% | 11,122,304.60 | 2.48% | -31.50% |
其他服务业 | 182,866,276.38 | 39.56% | 181,851,052.62 | 40.61% | 0.56% |
其他 | 1,920,481.99 | 0.42% | 1,498,221.54 | 0.33% | 28.18% |
分产品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247,162,043.12 | 53.46% | 253,313,497.12 | 56.57% | -2.43%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5,080,991.29 | 1.10% | 8,028,567.37 | 1.79% | -36.71% |
驾考系统 | 2,537,274.35 | 0.55% | 3,093,737.23 | 0.69% | -17.99% |
检测运营服务 | 129,897,599.45 | 28.10% | 131,731,585.41 | 29.42% | -1.39%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52,968,676.93 | 11.46% | 50,119,467.21 | 11.19% | 5.68% |
高端智能设备 | 22,736,415.38 | 4.92% | 0.00 | 0.00% | 100.00% |
其他 | 1,920,481.99 | 0.42% | 1,498,221.54 | 0.33% | 28.18%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3,355,929.68 | 2.89% | 16,333,580.10 | 3.65% | -18.23% |
华北地区 | 30,827,718.69 | 6.67% | 32,161,025.95 | 7.18% | -4.15% |
华东地区 | 174,027,187.34 | 37.64% | 197,666,142.89 | 44.14% | -11.96% |
华南地区 | 106,033,120.69 | 22.94% | 66,906,391.94 | 14.94% | 58.48% |
华中地区 | 72,689,678.48 | 15.72% | 72,679,216.27 | 16.23% | 0.01% |
西北地区 | 16,759,827.77 | 3.63% | 12,923,040.39 | 2.89% | 29.69% |
西南地区 | 48,610,019.86 | 10.51% | 49,115,678.34 | 10.97% | -1.0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62,303,482.51 | 100.00% | 447,785,075.88 | 100.00% | 3.24%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269,898,458.50 | 162,712,109.68 | 39.71% | 6.55% | 21.75% | -7.53%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618,265.64 | 3,746,701.78 | 50.82% | -31.50% | -31.44% | -0.04% |
其他服务业 | 182,866,276.38 | 120,757,353.72 | 33.96% | 0.56% | 37.68% | -17.81% |
分产品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247,162,043.12 | 141,991,756.41 | 42.55% | -2.43% | 6.24% | -4.69%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5,080,991.29 | 2,272,193.44 | 55.28% | -36.71% | -42.14% | 4.19% |
驾考系统 | 2,537,274.35 | 1,474,508.34 | 41.89% | -17.99% | -4.13% | -8.40% |
检测运营服务 | 129,897,599.45 | 104,932,283.50 | 19.22% | -1.39% | 43.65% | -25.33% |
检测运营增值服 | 52,968,676.93 | 15,825,070.22 | 70.12% | 5.68% | 7.94% | -0.63% |
务 | ||||||
高端智能设备 | 22,736,415.38 | 20,720,353.27 | 8.87% | 100.00% | 100.00% | 8.87% |
分地区 | ||||||
东北地区 | 13,355,929.68 | 5,914,601.61 | 55.72% | -18.23% | -21.61% | 1.91% |
华北地区 | 30,827,718.69 | 18,413,966.44 | 40.27% | -4.15% | 10.10% | -7.73% |
华东地区 | 173,203,559.35 | 91,264,615.26 | 47.31% | -12.02% | 8.83% | -10.09% |
华南地区 | 104,974,002.53 | 91,101,483.04 | 13.22% | 58.43% | 126.68% | -26.12% |
华中地区 | 72,651,942.64 | 43,228,149.89 | 40.50% | 0.03% | 1.48% | -0.85% |
西北地区 | 16,759,827.77 | 8,597,978.81 | 48.70% | 29.69% | 60.87% | -9.94% |
西南地区 | 48,610,019.86 | 28,695,370.13 | 40.97% | -1.03% | -6.10% | 3.19%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460,383,000.52 | 287,216,165.18 | 37.61% | 3.16% | 26.63% | -11.5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销售量 | 套 | 1,055 | 960 | 9.90% |
生产量 | 套 | 1,055 | 960 | 9.9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外购成品 | 50,537,338.59 | 17.57% | 33,670,277.34 | 14.81% | 2.76% |
直接材料 | 85,285,567.17 | 29.65% | 71,431,688.78 | 31.41% | -1.76% | |
直接人工 | 8,598,291.00 | 2.99% | 7,075,352.27 | 3.11% | -0.12% | |
制造费用 | 11,171,453.44 | 3.88% | 12,868,465.28 | 5.66% | -1.78% | |
其他费用 | 7,119,459.48 | 2.47% | 8,602,837.27 | 3.78% | -1.31%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外购成品 | 3,506,655.16 | 1.22% | 5,138,346.09 | 2.26% | -1.04% |
直接材料 | 237,315.56 | 0.08% | 322,859.26 | 0.14% | -0.06% | |
直接人工 | 1,422.58 | 0.00% | 1,700.93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1,308.48 | 0.00% | 2,118.87 | 0.00% | 0.00% | |
其他服务业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30,010,169.12 | 10.43% | 20,617,960.20 | 9.07% | 1.36% |
折旧 | 8,652,023.02 | 3.01% | 8,224,787.97 | 3.62% | -0.61% | |
人员工资 | 54,846,212.17 | 19.07% | 41,321,902.20 | 18.17% | 0.90% | |
其他费用 | 27,248,949.41 | 9.47% | 17,542,604.05 | 7.71% | 1.76% | |
其他 | 折旧 | 273,714.00 | 0.10% | 273,714.00 | 0.12% | -0.02% |
其他费用 | 176,973.28 | 0.06% | 309,340.91 | 0.14% | -0.0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外购成品 | 41,435,918.70 | 14.40% | 33,670,277.34 | 14.81% | -0.41% |
直接材料 | 76,386,690.90 | 26.55% | 71,431,688.78 | 31.41% | -4.86% | |
直接人工 | 7,303,346.55 | 2.54% | 7,075,352.27 | 3.11% | -0.57% | |
制造费用 | 9,999,510.95 | 3.48% | 12,868,465.28 | 5.66% | -2.18% | |
其他费用 | 6,866,289.31 | 2.39% | 8,602,837.27 | 3.78% | -1.39% |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外购成品 | 2,265,143.44 | 0.79% | 3,777,827.51 | 1.66% | -0.87% |
直接材料 | 7,047.94 | 0.00% | 148,864.25 | 0.07% | -0.07% | |
直接人工 | 1.13 | 0.00% | 158.41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0.93 | 0.00% | 165.68 | 0.00% | 0.00% | |
驾考系统 | 外购成品 | 1,241,511.72 | 0.43% | 1,360,518.58 | 0.60% | -0.17% |
直接材料 | 230,267.62 | 0.08% | 173,995.01 | 0.08% | 0.00% | |
直接人工 | 1,421.45 | 0.00% | 1,542.52 | 0.00% | 0.00% | |
制造费用 | 1,307.55 | 0.00% | 1,953.19 | 0.00% | 0.00% | |
检测运营服务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29,668,437.85 | 10.22% | 20,297,336.64 | 8.93% | 1.29% |
折旧 | 8,261,701.02 | 2.87% | 7,728,891.24 | 3.40% | -0.53% | |
人员工资 | 46,332,266.97 | 16.05% | 32,267,962.39 | 14.19% | 1.86% | |
其他费用 | 20,669,877.66 | 7.16% | 12,751,731.48 | 5.61% | 1.55% | |
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341,731.27 | 0.21% | 320,623.56 | 0.14% | 0.07% |
折旧 | 390,322.00 | 0.14% | 495,896.73 | 0.22% | -0.08% | |
人员工资 | 8,513,945.20 | 3.02% | 9,053,939.81 | 3.98% | -0.96% | |
其他费用 | 6,579,071.75 | 2.31% | 4,790,872.57 | 2.11% | 0.20% | |
高端智能设备 | 外购成品 | 9,101,419.89 | 3.16% | 3.16% | ||
直接材料 | 8,898,876.27 | 3.09% | 3.09% | |||
直接人工 | 1,294,944.45 | 0.45% | 0.45% | |||
制造费用 | 1,171,942.49 | 0.41% | 0.41% | |||
其他费用 | 253,170.17 | 0.09% | 0.09% | |||
其他 | 折旧 | 273,714.00 | 0.10% | 273,714.00 | 0.12% | -0.02% |
其他费用 | 176,973.28 | 0.06% | 309,340.91 | 0.14% | -0.08%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1户,减少2户。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的主体主要为收购蚌埠安车及其下属子公司、洛阳安车、洛阳囤安、洛阳天之星及新设立子公司安车青岛、青岛深平、青岛深莱、北京安车、柳州安车等。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35,515,458.29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6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1,799,410.62 | 2.55% |
2 | 第二名 | 10,280,000.00 | 2.22% |
3 | 第三名 | 6,176,297.34 | 1.34% |
4 | 第四名 | 3,893,805.32 | 0.84% |
5 | 第五名 | 3,365,945.01 | 0.73% |
合计 | -- | 35,515,458.29 | 7.6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9,369,222.3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7.5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7,098,857.91 | 7.94% |
2 | 第二名 | 14,995,491.25 | 6.96% |
3 | 第三名 | 12,844,247.79 | 5.96% |
4 | 第四名 | 9,072,041.57 | 4.21% |
5 | 第五名 | 5,358,583.83 | 2.49% |
合计 | -- | 59,369,222.35 | 27.5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50,094,960.82 | 59,133,773.73 | -15.29% | |
管理费用 | 107,328,187.16 | 112,881,177.63 | -4.92% | |
财务费用 | -11,834,318.69 | -4,143,770.07 | -185.59% | 主要系本报告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
研发费用 | 48,904,176.30 | 43,833,580.42 | 11.57%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马蹄智检检测站运营 | 帮助检测企业降低成 | 完成上线运营,进入 | 马蹄智检通过SaaS模 | 系统将为检测站提供 |
管理系统 | 本、提高效率,并利用技术和资源赋能检测企业实现多元化增收。 | 版本迭代及系统维护阶段 | 式的推广运营,赋能管理、增加流量,提高检测站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满足检测站线上及线下全渠道订单接入、核销需求,辅助检测站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石下拓展订单源及多种经营,切实为检测站开源节流。 | 从作业生产到站点管理到业务营销的全业务链条解决方案。产品系统不光能为单站点实现降本增效,同时也能为区域化联盟发展、检测业务集团式发展提供系统支持。 |
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解决方案 | 根据国家检测标准,对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的检测提供整套解决方案。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营收与业绩,提升公司在检测行业的竞争力与地位。 | 完成产品V1.0设计开发生产,进入产品V2.0设计开发阶段 | 参照即将公布的新能源汽车检测标准,向年检机构或4S店提供专业验证设备和系统。 | 公司大力推广落地该项目,不仅仅可以让公司获得商业回报,还可以进一步夯实在检测行业的多年耕耘成果。 |
新能源营运车辆安全保障解决方案 | 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提高营运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 完成系统的软硬件开发调试,并成功落地,进入系统的持续优化集成及运维阶段 | 针对新能源公交车目前存在的管理痛点,通过对公交车外观、轮胎花纹、胎温、胎压及电池进行检测,对车辆技术状态“定时、定点”评估,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例保工作,协助维修部门“预防、预判”车辆故障,帮助机务管理部门“及时、便捷”掌握车辆技术信息,提高车辆安全性、可靠性,提高公交公司的检测效率和精准度。 | 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还可以为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做出贡献。新能源车辆检测是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通过不断的研发探索和技术积累,新能源车辆检测行业可以让公司迎来更加广阔的未来。 |
新能源车维修检测仪器套件及检测系统 | 针对主机厂、维修站等场景的新能源汽车检测维修使用 | 完成系统架构设计,进入开发阶段 | 完成电芯均衡仪、模组均衡仪、气密测试仪、绝缘测试仪整套设备仪器的自研开发 | 以新能源汽车检测技术为新能源汽车维修领域赋能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1 | 166 | -15.0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8.14% | 10.37% | -2.23%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9 | 106 | -25.47% |
硕士 | 12 | 6 | 100.00% |
大专 | 50 | 54 | -7.41%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6 | 57 | -36.84% |
30~40岁 | 82 | 77 | 6.49% |
40岁以上 | 23 | 32 | -28.13%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8,904,176.30 | 43,833,580.42 | 36,695,091.3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58% | 9.79% | 7.75%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3,072,186.23 | 658,416,967.64 | -1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8,818,231.30 | 697,652,892.92 | -2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53,954.93 | -39,235,925.28 | 263.7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2,475,225.78 | 3,293,364,774.45 | -28.5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3,654,139.05 | 3,296,568,137.29 | -12.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178,913.27 | -3,203,362.84 | -16,169.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30,397.58 | 14,029,469.80 | 104.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26,518.89 | 47,820,696.51 | 10.8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96,121.31 | -33,791,226.71 | 27.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1,321,079.65 | -76,230,514.83 | -531.4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4.48%,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8.5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63.76%,主要原因系本期减少供应商货款支付等导致现金流入净额增加。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28.5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2.8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6,169.7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增加银行存款进行短期现金管理投资未到回收期。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4.07%,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0.8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7.8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支付租赁负债增加、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增加以及本年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对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业务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并购的机动车检测站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业务表现未达预期,导致实际业绩与预期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从而导致了商誉的计提减值。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8,162,913.04 | -12.77% | 主要系银行存款购买短期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及公司对合营、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8,241,921.36 | -75.49% | 主要系本期应收业绩补偿款 | 否 |
资产减值 | -100,445,549.29 | 157.17% | 主要系商誉减值 | 否 |
营业外收入 | 2,941,102.98 | -4.60% | 主要系违约金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327,586.70 | -5.21% | 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8,456,114.55 | -13.23% | 主要系增值税软件退税及政府补贴 | 是 |
信用减值损失 | -5,565,922.91 | 8.71% | 系本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增加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2,425,885.21 | -3.80% | 系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95,941,581.49 | 27.74% | 1,290,303,516.88 | 44.74% | -17.00%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期末增加银行存款进行短期现金管理投资。 |
应收账款 | 127,528,658.37 | 4.44% | 131,043,116.35 | 4.54% | -0.10% | |
合同资产 | ||||||
存货 | 252,134,914.83 | 8.79% | 179,558,402.37 | 6.23% | 2.56%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9,157,239.57 | 5.89% | 155,249,841.91 | 5.38% | 0.51% | |
固定资产 | 221,841,445.78 | 7.73% | 212,801,273.80 | 7.38% | 0.35% | |
在建工程 | 11,086.00 | 0.00% | 4,931,973.79 | 0.17% | -0.17% | |
使用权资产 | 197,537,460.86 | 6.88% | 140,093,528.47 | 4.86% | 2.02% | |
短期借款 | 520,000.00 | 0.02% | 900,000.00 | 0.03% | -0.01% | |
合同负债 | 141,056,849.63 | 4.92% | 155,755,366.02 | 5.40% | -0.48%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161,868,101.99 | 5.64% | 113,288,753.11 | 3.93% | 1.7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8,241,921.36 | 19.45% | 100,000,000.00 | 3.47% | 15.98% |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期末增加银行存款进行短期现金管理投资。 |
预付款项 | 22,753,330.51 | 0.79% | 163,293,440.06 | 5.66% | -4.87% |
其他应收款 | 38,541,511.73 | 1.34% | 30,296,015.47 | 1.05% | 0.29%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32,268.45 | 0.53% | 7,607,321.46 | 0.26% | 0.27% | |
长期待摊费用 | 28,103,244.58 | 0.98% | 19,988,002.41 | 0.69% | 0.2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984,942.26 | 2.61% | 54,130,131.12 | 1.88% | 0.73%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885,051.49 |
履约保证金 | 3,749,423.04 |
合计 | 21,634,474.53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5,792,000.00 | 141,819,009.43 | -39.5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14,880 | 113,136.41 | 8,414.39 | 22,058.29 | 7,558.2 | 18,622 | 16.21% | 98,245.14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98,245.14 |
合计 | -- | 114,880 | 113,136.41 | 8,414.39 | 22,058.29 | 7,558.2 | 18,622 | 16.21% | 98,245.14 | -- | 98,245.14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18日《关于同意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4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47,69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2.5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48,799,99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435,849.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1,364,140.96元。截至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0,582,883.4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82,451,415.53元,其中募集资金人民币910,781,257.47元、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累计净额人民币21,878,730.56 元、短期现金管理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49,512,559.58元、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867.92元。 |
注:2023年年度报告中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中“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根据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计算。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是 | 98,016.41 | 79,394.4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收购临沂市 | 否 | 15,120 | 15,120 | 1,767.25 | 7,815.25 | 51.69% | 不适用 | 2,787.68 | 14,880.73 | 否 | 否 |
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70%股权 | |||||||||||
3.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是 | 2,555 | 127.75 | 1,916.25 | 75.00% | 不适用 | 193.58 | 512.74 | 否 | 否 | |
4.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是 | 2,00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5.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是 | 1,470 | 73.5 | 1,102.5 | 75.00% | 不适用 | 104.51 | 300.75 | 否 | 否 | |
6.投资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5,034 | 0 | 4,778.4 | 94.92% | 不适用 | -1,196.93 | -106.98 | 否 | 否 | |
7.投资洛阳偃师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877.2 | 512.04 | 512.04 | 58.37% | 不适用 | 70.48 | 70.48 | 不适用 | 否 | |
8.投资蚌埠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是 | 6,681 | 5,933.85 | 5,933.85 | 88.82% | 不适用 | 268.95 | 268.95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3,136.41 | 113,136.41 | 8,414.39 | 22,058.29 | -- | -- | 2,228.27 | 15,926.67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113,136.41 | 113,136.41 | 8,414.39 | 22,058.29 | -- | -- | 2,228.27 | 15,926.67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近年来,受2020年和2022年两次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叠加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对“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该项目当前在投资收益等方面可能与预期相差较大,是否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目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合理的安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2022年5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除使用闲置的5.10亿元用于短期现金管理外,其余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2,555 | 127.75 | 1,916.25 | 75.00% | 193.58 | 否 | 否 | |
收购蒙阴锦程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2,004.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470 | 73.50 | 1,102.50 | 75.00% | 104.51 | 否 | 否 | |
投资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5,034 | 4,778.40 | 94.92% | -1,196.93 | 否 | 否 | ||
投资洛阳偃师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877.20 | 512.04 | 512.04 | 58.37% | 70.48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蚌埠机动车检测站项目 | 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6,681 | 5,933.85 | 5,933.85 | 88.82% | 268.95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8,622 | 6,647.14 | 14,243.0 | -- | -- | -559.41 | -- | -- |
4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029.80万元,用于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股权,即沂南永安70%的股权、蒙阴锦程70%的股权、蒙阴蒙城70%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三家机动车检测站70%股权的公告》(2021-060)。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5,034万元,用于收购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粤检”)51%的股权、增资及收购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检投资”)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2-011)。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877.20万元,用于收购洛阳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安车”)、洛阳囤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囤安”)和洛阳市天之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天之星”)各51%的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024)。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考虑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681万元,用于收购蚌埠安车机动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安车”)、蚌埠市道亨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大雷”)、蚌埠市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万顺”)、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泽宇”)和蚌埠市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众城”)各51%的股权;因蚌埠安车直接持有蚌埠市佳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蚌埠阳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市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蚌埠市百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间接持有此4家机动车检测站各51%股权,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拟变更为安车检测。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按深交所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2023-03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使用原募投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2,004.8万元,用于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2021年11月3日,蒙阴锦程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完成工商变更日期距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3月31日)较远,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依约对前两期付款的其他先决条件是否达成进行了充分地核实与确认,包括交易对方相关保证承诺的履行情况、目标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出现违约事件等。经核查发现,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蒙阴锦程业务受影响较大,根据《关于蒙阴锦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蒙阴锦程不符合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前置条件“目标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没有发生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经审慎研究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双方决定终止原投资事项。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蒙阴锦程70%股权的议案》,2022年5月19日,该议案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临沂正直 | 子公司 | 检测运营服务、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 9,900,000.00 | 190,173,254.73 | 123,875,799.81 | 69,649,799.32 | 36,215,524.79 | 28,309,816.1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临沂正直2023年实现净利润2,830.98万元,临沂正直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7.02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将以新能源产业的迅猛发展为契机,以机动车检测及汽车后市场服务等丰富场景为依托,持续聚焦并深挖机动车检测设备与运营服务的市场需求,以打造“新一代智慧检测站运营服务商”“泛交通检测装备和系统方案提供商”两大战略目标为指引,推动行业的智能化、高效化和安全化发展。
在这两大方向的指导下,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涵盖以下四大关键领域:
1、智慧检测站运营服务领域
在2020年和2022年我国机动车检测新政以及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宏观环境下,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行业迎来关键的“整合期”。对此,公司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抓住政策带来的行业整合机遇,紧跟检测服务行业的发展动态,迎接市场挑战:
公司引入精细化的管理策略,通过引流获客,在其他行业中寻求盈利点等方式,提升运营服务质量。同时,公司以现有的业务架构为基础,提升检测站运营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提高检测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客户体验。公司的“马蹄智慧平台”以汽车检测为入口,链接汽车后市场生态,依托站点的人、地、场,为检测站赋予了跨界业务服务的能力,增加检测站的收益,实现由单一检测收入向多元化业务收入转变。该平台集合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强化与汽车检测行业生态系统的联系,并为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提供了新的业绩增长点。通过向第三方的流量方和业务平台方提供开放接口,该平台可在不影响检测业务的前提下实现站端的升级,不仅促进检测流程的高效运转,还实现检测作业、员工绩效、顾客体验、财务和设备管理的数字化提升。
2023年,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此,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致力于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汽车后市场服务需求。公司通过内部发展和外部扩张,在机动车检测服务领域建立了数量相当的检测服务网络站点,能够提供车辆检测、检测合格证发放和检测数据管理等车检服务,且与相关主体合作,提供保险代理、二手车交易与过户等相关服务。同时基于自身在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场景的历史积累,积极拓展新能源综合体业务,逐步为下游B端客户和C端车主提供多元化的一站式服务,以满足广大车主多样化的需求,从而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增长,亦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便捷的服务。未来,公司将以现有的业务架构为基础,紧跟检测服务行业的发展动态,提升检测站运营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继续重点拓展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市场的同时开展多元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快速建立机动车检测服务连锁经营品牌,不断解决当前机动车检测服务行业痛点,为全国机动车检测服务消费者提供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高效化的机动车检测服务,成为国内领先的机动车检测服务专业机构。
2、机动车安全检测系统领域
在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公司加快布局具有增长潜力的新能源赛道,深入探索并研发出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检测方案、新能源运营车辆安全保障平台,确保能够为新能源汽车检测提供前沿的服务与技术支持。同时,公司致力于从产品质量、服务水平、技术研发及公司治理等多维度构建综合竞争优势,逐步发展成为世界知名的机动车检测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提升中国企业在机动车检测系统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实现打造世界级品牌的愿景。
(1)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检测方案
目前,随着新能源车辆的迅猛增长,新能源车辆安全问题亦愈发突出,且引起广泛关注,使得安全管理面临严峻挑战。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征求意见稿,开展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应在按GB38900 规定开展通用项目检验的基础上,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驱动电机安全、电控系统安全、电气安全等运行安全性能进行补充检验。鉴于新能源汽车相较于传统汽车新增了动力电池、电机、电控和充电装置等核心部件,新的检验规程将进一步增加检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并对检验的精度和复杂性提出更高要求。为保证新能源汽车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公司针对新能源汽车安全领域研发出整套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对SOC、SOH、绝缘性能等进行量化评估,通过控制系统动态采集和处理电池、电机、充电、空调等子系统数据,并传输到专业的诊断设备中进行分析和诊断,实现数据监控与故障查询并行,从而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检测提供高效、可靠的支持。
(2)新能源运营车辆安全保障平台
在国家“双碳”战略的加持下,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构建清洁低碳的绿色运输服务体系的目标。根据该规划,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在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80%。对此,公司致力于开发新能源运营车辆安全保障平台,基于物联网络+设备+服务实体组成的城市治理系统方案,其核心是数据采集和数据运用。公司新能源运营车辆安全保障平台的目标是聚焦预防,前置解决问题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率。平台主要关注充电系统安全隐患精准检测、电池安全隐患精准检测、电池系统电气故障精准检测三个业务方向。未来,通过采集分析大量数据建立AI数据大模型,并分析完成车辆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归档生成报告,给出合理的检测与保养维护建议。
未来,公司将加大投入,全面提升对机动车检测装备的研发能力,不断推动技术迭代升级,以此丰富产品线,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持续坚定服务优势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拓展及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和品质,建立优良口碑和客户粘合度;此外,公司通过国际伙伴合作,积极学习并吸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海外市场,力求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开辟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发展机遇。
3、泛交通新能源检测领域
随着新能源检测领域的快速发展,公司致力于加速新能源汽车相关检测体系研发,秉持战略思维、立足战略目标,坚持技术研发和创新实践的双效驱动模式,依托多年在智能制造领域的深厚技术积累以及检测运营服务场景优势,推出新能源汽车安全检测、维修系统等解决方案,并进军电池产线装备、换电装备等系列高端装备,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扩宽技术边界,推动落实公司在机动车检测全产业链布局的转型升级发展战略。
在电池产线装备制造方面,公司以检测技术及软件技术为起点,深度运用先进电化学、检测和算法技术,电源技术、软件技术、云平台和大数据技术,研发及生产电芯后段产线、PACK类、充放电检测设备,在其领域中,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在用后段产线极致降本增效解决方案,提供高安全性、高可靠性、高质量及高度自动化的智能检测设备产品。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展电芯厂、模组PACK厂和检测实验室等的相关大客户的合作销售机会,把握智能化变革趋势,扩大销售渠道覆盖面。
在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方面,公司提出了一整套全方位、多层次的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解决方案,针对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维修困难、电池包更换费用昂贵、市场专业维修技能不完善等问题,帮助传统维修门店、夫妻维修店等实现转型赋能,致力于解决新能源汽车车辆安全、检修保养、应急救援、残值评估等一系列行业痛点。公司研发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一整套安全检测维护系统解决方案,满足了市场的迫切需求,并为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高效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换电设备制造方面,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及检测场景,聚焦于重卡、轻卡、微面、乘用车的换电技术的研发。换电具有车电分离及补电快捷特性,正逐渐成为新能源汽车补能方向及新兴生态。当前,公司已成功开发出重卡、轻卡、微面和乘用车换电产品,并实现了量产和规模化生产。为提升产品竞争力,公司采用“一站对多车”的新型换电技术,并加强了“五合一(光伏、储能、电池检测、换电、充电)多功能换电”的技术储备。未来,公司将持续技术研发和市场拓展,为整车厂、动力电池厂和运营商等客户提供多样化、兼容性强、可共享和可迭代的整体换电设备解决方案。
4、泛交通监管系统领域
在我国政府积极推动智慧交通发展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的大背景下,政府发布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网联化、智能化的目标。同时,《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了严格的标准和限制。
在这一趋势和政策指引下,公司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讯及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强力支撑,深度与公安交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部门紧密合作,针对机动车检验查验监管、尾气排放遥感监管、黑烟车智能抓拍监控、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等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支持,共同打造了一个高效、智能、环保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建设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各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公司成功实现了对交通运输领域的全面智能化管理和监控。这不仅显著提升了交通运行效率,有效地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了道路安全性。同时,公司亦积极响应环保政策,有效地减少了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除此之外,公司还致力于推动智慧环保和交通在线服务系统的发展。通过搭建在线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业务办理和执法信息化、智能化。不仅提升公众对交通安全问题的认识,也为构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交通运输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继续秉承科技创新、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的智能化、环保化和高效化发展,为管理者提供有力决策支持。
(二)未来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及下游行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若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或产业经济发展方向发生重大调整,以及下游应用领域的需求发生重大变化都可能会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并给公司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对此,公司在未来日常经营中会加强对公司所处行业前沿性动态的分析研究,对变化情况动态跟踪监测、预警,依据政策导向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发展策略和经营方针,确保公司运营能够适应宏观经济变化。
2、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放宽了机动车免检范围及检测期限,受此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机动车强制检验作为目前公司机动车检测系统的主要应用领域,机动车检验政策的变化,或者未来国家进一步降低强制检
测频率要求甚至取消现行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要求将可能会减少国内机动车检验机构或检测线的数量,从而将对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带来较不利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预计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3、国家对在用机动车强制性检测相关标准发生变化的风险
我国会根据机动车制造生产技术发展、环境保护等情况不定期的适时对机动车相关检测标准进行修订,新标准一般会较旧标准更为严格、先进,往往涉及检验方法、检测设备的技术升级以及检测项目的增加或细化等。未来若随着行业标准的提升,公司因技术研发能力不足未能及时开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或随着我国机动车工业的发展进步,新车出厂质量的提高,未来检测的行业标准将进行更为合理高效的调整,如取消部分检测项目等,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性能检验规程》目前仍处于审查阶段,三电系统检测仍未正式实施,公司相应业务的开展需等待国家标准的落地。
对此,未来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强公司技术储备和技术升级,在检测标准发生变化时,抓住标准变化带来的存量检测系统的更新改造需求或者新型检测系统的新需求,发挥技术创新优势更快地响应行业的新标准变化,率先在市场上推出高质量的新产品,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
4、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推动了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市场需求的日益旺盛,国内一些原传统的机动车检测设备生产厂商也开始向机动车检测系统集成领域延伸,国外的知名品牌企业也在加大国内市场渗透,行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尽管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与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服务网络建设、客户资源等方面有较强的优势,仍可能因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市场份额及利润率下降的风险。另外,由于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不断吸引投资者进入新能源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随着新进入者不断投资,以及原有企业加速扩充产能,未来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上延伸的新兴业务领域可能出现产能过剩,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
对此,公司将紧密跟踪政策与市场技术的走向,不断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管理架构,将核心技术人员、骨干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从而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打好基础。
5、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1年以内、客户资信情况良好且在系统升级和配件维修方面对公司存在较强的依赖性,因此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公司不能按预期收回应收账款,则公司将存在发生坏账的风险。
对此,公司会继续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风险防范,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6、投资并购后的整合风险、业绩补偿无法实现风险及商誉减值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收购兼并等方式向下游机动车检测运营服务板块布局,收购完成后未来仍然存在盈利预测实现风险、商誉减值风险、标的资产经营风险等多项风险因素。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收购项目的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因公司收购项目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若未来发生业绩补偿,而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收购公司未来期间业绩状况未达预期,可能出现商誉减值风险,商誉减值将直接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进而对公司即期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对此,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资金运用及管理部门等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投资并购的绩效。若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
7、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已就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谨慎的可行性论证。受车检新政进一步放宽机动车强制检测要求的影响,机动车检测频次、检测数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尤为明显,导致机动车检测行业准入者持观望态度。由于项目实施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状况、国家产业政策、政府宏观调控、行业内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其他不可预见的负面变化,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将面临无法及时、充分实施或难以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对此,基于对行业现状的充分调研,公司在2023年内审慎开展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工作,但因我国机动车检测站整体配比水平仍偏低。对此,未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在用车车龄的不断增长,检测量将逐步恢复增长,将持续促进机动车检测服务市场以及上游机动车检测系统供应市场的发展。
8、新业务的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经过细致认真的市场调研和对未来行业发展的前瞻分析,结合公司在技术、人力、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公司向电池检测设备及安全保障系统、换电设备等产业布局。公司需时刻跟踪相关业务发展动向和市场、用户的需求变化,适时布局新产品和新业务,但仍存在市场开拓不达预期的风险。对此,公司将继续巩固与现有客户的商业合作关系,挖掘更多客户资源,加强产品推广。并且公司将继续注重前瞻性把握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动向,围绕行业发展趋势,更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实现新产品的研发创新,重视技术开发和技术储备,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以实现公司良好、稳定发展。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0日 | 全景·路演天下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个人 | 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5月10日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3年07月2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2023年07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7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公司平等地对待所有股东,使公众股东享有与大股东平等的地位,确保各个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可以充分依法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公司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会议程序上的合法性。同时,公司在股东大会上还充分保证了各位股东的发言权利,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了自身的行为,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各司其职。
(三)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达到公司董事总数的1/3。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五)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同时公司指定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为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提供了有效途径,如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了《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以确保公司所有股东都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公开信息,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以及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内部审计制度的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了《内部审计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确保了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通过对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公司的治理水平得以不断提高,有效地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在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1、业务独立方面:公司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具有独立自主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
2、人员独立方面:公司具有独立的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合法程序选举或聘任。 3、资产独立方面: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公司未以其资产、权益等为股东或其他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资金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机构独立方面:公司不断完善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为架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不断对已有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相互独立、协作和制约。 5、财务独立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49% | 2023年05月17日 | 2023年05月17日 | 公告编号:2023-021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49%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3-029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49% | 2023年08月04日 | 2023年08月04日 | 公告编号:2023-035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49% | 2023年08月28日 | 2023年08月28日 | 公告编号:2023-044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贺宪宁 | 男 | 54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2012年09月24日 | 2025年05月18日 | 58,889,686 | 58,889,686 | ||||
ZHIWEI SUN(孙志炜) | 男 | 5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0年06月01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董海光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2年09月24日 | 2025年05月18日 | 208,267 | 208,267 | ||||
殷志勇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 | 2025年05 | 0 | 0 |
月19日 | 月18日 | |||||||||||
张学斌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19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刘生明 | 男 | 7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18年10月08日 | 2024年10月08日 | 0 | 0 | ||||
杨文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5月19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潘明秀 | 女 | 4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12年09月24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栾海龙 | 男 | 4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18年10月08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汤粮备 | 女 | 48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8月28日 | 2025年05月18日 | 65,783 | 4,000 | 61,783 | 在其被选举为监事之前减持 | ||
周娜妮 | 女 | 39 | 监事 | 离任 | 2018年10月08日 | 2023年08月28日 | 2,880 | 2,880 | ||||
潘素芬 | 女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5月19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区刚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05月19日 | 2025年05月18日 | 0 | 0 | ||||
李云彬 | 男 | 50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2年09月24日 | 2025年05月18日 | 1,360,387 | 1,360,387 | ||||
合计 | -- | -- | -- | -- | -- | -- | 60,527,003 | 0 | 4,000 | 0 | 60,523,003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因工作调整,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周娜妮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其辞职申请于2023年8月28日生效,辞职生效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周娜妮 | 监事 | 离任 | 2023年08月28日 | 工作调整 |
汤粮备 | 监事 | 聘任 | 2023年08月28日 | 被选举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贺宪宁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无线电专业本科,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EMBA,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董事;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贺宪宁先生长期从事机动车检测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工作,参与了《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3564-2005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JT/T445-2008汽车底盘测功机》《JT/T478-2002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等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贺宪宁先生为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副会长。
董海光先生:1969年4月出生,电子仪器及检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至1998年任山东省汽车专用检测设备检定站站长;1998年至2003年任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2012年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殷志勇先生:196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临沂市正直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临沂正直苗木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4月至今,任临沂市河东区汇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上海创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山东正直园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临沂市河东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正直管理咨询(临沂)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任临沂鼎亮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7月至今,任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ZHIWEISUN(孙志炜)先生:1970年8月出生,无线电电子学专业工学学士,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专业研究生毕业,加拿大国籍。曾任职于加拿大Nortel Networks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现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生明先生:1954年1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至1985年任国家商检局科技处助理工程师;1985年至1986年任中央讲师团赴江西教学教师;1986年至1988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副所长;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副所长(主持工作);1992年至2000年任中国商检研究所所长(副厅级);2000年至2003年任中国检验有限公司(香港)总经理;2003年02月至2003年12月任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正局级);2003年12月至2015年04月任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09月至今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0月8日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4日至今任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先生:1981年11月出生,深圳大学经济学院统计系主任,北大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金融学博士后导师,深圳大学金融学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至2006年,任教于山东省日照市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财政学院;2013年7月以来,任教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主要讲授《金融学》《国际金融学》《计量经济学》和《投资学原理》等课程;2018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月至2023年11月,任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2月至2024年2月,任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任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斌先生:1968年10月出生,财政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05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05月至今,任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05月至今,任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15年06月至2022年5月,任深圳市拓日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08月至今,任深圳思迈特财务咨询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06月至今,任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1月至2023年12月,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5月至今,任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09月至今,任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明秀女士:197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10月至2003年5月于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任职仓管员;2003年6月至2006年7月于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出纳;2006年8月至2012年10月于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出纳。栾海龙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毕业于山东省农业机械化学校汽车拖拉机运用与修理专业。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就职于烟台汽车交通运输公司机动车检测设备检定站。1999年4月至2003年8月任职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员职务,2003年9月至2006年5月,任职深圳市大雷实业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经理职务,2006年6月至2007年2月,任职深圳市安车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职员,2007年3月至2009年5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先后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主任,2013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职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办事处主任;2016年2月至2018年10月7日,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客服中心负责人;2018年10月8日至今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职工代表监事、客服中心总经理。
汤粮备女士: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5年9月,任深圳市日海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纳、税务会计、总账会计;2006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税务会计、总账会计;2011年1月至2013年4月,任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5月至2017年12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深圳车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圳安车异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检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潘素芬女士: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参与了《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JJF2080-2023)、《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校准规范》(JJF(京)72—2019)的起草。2008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3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2年1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产品事业群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区刚先生:196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数通事业部产品经理;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赢时通(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深圳市时代赢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9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深圳市九邻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7年1月至2022年5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技术顾问;2022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李云彬先生:1974年9月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世纪宝姿服装(厦门)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11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1月至2010年4月任亚洲电力设备(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4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贺宪宁 | 深圳市保源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2月07日 | 否 | |
贺宪宁 | 中检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6月18日 | 否 | |
贺宪宁 | 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否 | |
贺宪宁 | 浙江车检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29日 | 否 | |
殷志勇 | 临沂正直苗木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07月16日 | 否 | |
殷志勇 | 临沂市河东区汇丰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04月24日 | 否 | |
殷志勇 | 上海创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5月15日 | 否 | |
刘生明 |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09日 | 是 | |
刘生明 | 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04日 | 否 | |
杨文 |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6月28日 | 是 | |
杨文 |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9月14日 | 2023年11月24日 | 是 |
杨文 |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2月15日 | 2024年02月02日 | 是 |
杨文 |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06日 | 是 | |
杨文 |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2013年06月01日 | 是 | |
张学斌 | 深圳市思迈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2年09月03日 | 否 | |
张学斌 | 深圳市思迈特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09月20日 | 是 | |
张学斌 |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年06月21日 | 是 | |
张学斌 |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2月05日 | 是 | |
张学斌 | 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19日 | 是 | |
张学斌 | 深圳市金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董事 | 2020年09月26日 | 是 | |
张学斌 |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1月08日 | 2023年12月27日 | 是 |
潘明秀 | 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5月21日 | 否 | |
潘素芬 | 深圳市安泰新能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10月17日 | 否 |
潘素芬 | 深圳市安泰新能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25日 | 否 | |
李云彬 | 中检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6月18日 | 否 | |
李云彬 | 深圳安车昇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否 | |
李云彬 | 浙江车检检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29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同行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监事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计划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2012年9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2017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规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和福利待遇组成,独立董事薪酬为津贴。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监事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领取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相对应的薪酬;不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不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薪酬为津贴。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确定了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的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贡献,并参考行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在公司参与企业经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确定,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已按照下表列示进行了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贺宪宁 | 男 | 54 | 董事长、总经理 | 现任 | 100 | 否 |
董海光 | 男 | 55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0 | 否 |
ZHIWEI SUN(孙志炜) | 男 | 54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0 | 否 |
殷志勇 | 男 | 55 | 董事 | 现任 | 0 | 否 |
张学斌 | 男 | 56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刘生明 | 男 | 7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0 | 否 |
杨文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潘明秀 | 女 | 4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31.83 | 否 |
栾海龙 | 男 | 47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40.32 | 否 |
汤粮备 | 女 | 48 | 监事 | 任免 | 28.87 | 否 |
周娜妮 | 女 | 40 | 监事 | 离任 | 19.82 | 否 |
潘素芬 | 女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5 | 否 |
区刚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70 | 否 |
李云彬 | 男 | 50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0 | 否 |
合计 | -- | -- | -- | -- | 581.8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6日 | 公告编号:2023-008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06月13日 | 2023年06月14日 | 公告编号:2023-022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6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3-027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年07月19日 | 2023年07月20日 | 公告编号:2023-031 |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08月10日 | 2023年08月11日 | 公告编号:2023-036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 | 2023年10月28日 | 公告编号:2023-047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贺宪宁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董海光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ZHIWEI SUN(孙志炜)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殷志勇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张学斌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刘生明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杨文 | 6 | 6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积极发表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贺宪宁、刘生明、张学斌 | 4 | 2023年01月13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进行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2023年04月14日 |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2023年07月30日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2023年10月20日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贺宪宁、刘生明、张学斌 | 1 | 2023年04月14日 | 《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战略委员会 | 贺宪宁、董海光、刘生明 | 2 | 2023年06月08日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 ||||
2023年07月13日 |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 | 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56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7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73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73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24 |
销售人员 | 85 |
技术人员 | 924 |
财务人员 | 62 |
行政人员 | 435 |
管理人员 | 102 |
合计 | 1,73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24 |
本科 | 335 |
大专及其他 | 680 |
专科以下 | 693 |
合计 | 1,732 |
2、薪酬政策
目前我们公司的薪酬结构采取固定薪酬和浮动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固定薪酬: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岗位要求,行政职能岗位的薪酬采用固定薪酬模式,绩效薪酬所占的比例基本为零,这种薪酬模型,员工的收入非常稳定。对于不涉及业务的行政职能岗比较适用。结合年度市场水平的调研,公司年度效益及年度人员表现,公司在年底进行调薪用以激励员工。
薪酬固定部分的决定标准:薪酬决定标准是指决定薪酬高低的依据,岗位、技能、资历等都是决定薪酬的依据。同一岗位,工作人员不同,其绩效也不同。按岗位支付薪酬难以保证其激励的公正性。尤其是掌握多种技能的员工是公司竞争力的源泉,按岗位或技能高低予以区分,更具公平及激励性。员工的资历越丰富,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就越大。设立浮动绩效:对于业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工程实施人员采取固定薪酬与浮动绩效相结合的模式,按员工的工作量和贡献进行考核激励。与工作完成的及时性和质量挂钩。将个人绩效纳入薪酬的一部分,能独立完成分配任务或目标的岗位员工,从其工作态度与工作能力来进行考核。
3、培训计划
(1)拟定和推进培训计划:新人培养计划、入职培训、产品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岗位培训、讲师培养及课程库建设计划等;
(2)培训课程开展:涉及职业素养类(服务意识、客户需求、有效沟通及执行等)、企业文化类(流程制度,信息安全等)、专项培训(产品培训、专业培训等);
(3)提供培训平台:线上线下学习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目前现有的线上活动平台定期推送微课程及其他大课程的导读或推荐等,线下利用读书角、学习墙文化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培训学习活动,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施,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 | 不适用 |
透明: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2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28,988,81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579,776.2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579,776.24 |
可分配利润 | 488,492,417.5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2.20 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672.26 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8,849.24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154.16 万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5.40 万元,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15万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8,988,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579,776.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2日。
7、2021年8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由40.25元/股调整到40.17元/股。
8、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2年5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相关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董海光 | 董事、副总经理 | 140,000 | 140,000 | 18.07 | |||||||||
潘素芬 | 副总经理 | 210,000 | 210,000 | 18.07 | |||||||||
李云彬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40,000 | 140,000 | 18.07 |
董事会秘书 | |||||||||||||
合计 | -- | 490,000 | 0 | 0 | 0 | -- | 490,000 | -- | 0 | 0 | 0 | -- | 0 |
备注(如有) | 不适用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和考核管理的机构,负责研究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制订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的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并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更新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合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洛阳安车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洛阳囤安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洛阳天之星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蚌埠安车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蚌埠大雷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蚌埠万顺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安徽泽宇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蚌埠众城 | 纳入合并管理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5.23%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93.89%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1、一般缺陷:1)导致一定程度的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一段时间内不能恢复,或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中等程度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部分主营业务或金额较大的非主营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一般处罚。2、重要缺陷:1)导致严重的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较长时间内不能恢复,或重大财务损失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无法反映大部分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大部分不满足要求,并遭到较为严厉的处罚。3、重大缺陷:1)导致重大财务损失,且财务损失长时间内不能恢复,或重大财务损失已威胁公司的生存;2)对财务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并导致财务报告完全无法反映业务的实际情况;3)提交到监管机构及政府部门的财务报告完全达不到要求,并遭到严厉的处罚。 | 1、一般缺陷:1)未重复发生。2)非主要控制属性不达标,控制活动的作用未受到严重影响。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中等的负面影响,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中等的负面影响,公司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阻碍,但是从中长期来看,这种阻碍的不良影响可以逐渐消除;或战略规划中的部分指标难以完成;对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或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整体资金配置的效率受到较大影响;日常业务运营效率有所降低;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有所降低。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2、重要缺陷:1)重复的一般控制缺陷。2)主要控制属性不达标,但控制活动仍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公司在较长时间内难以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较大阻碍,战略规划中的关键指标难以完成;对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造成了较大阻碍,或较大地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大幅度降低;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大幅度降低;日常业务运营效率下降;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下降。5)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地方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责令停业整顿等。3、重大缺陷:1)重复的关键控制缺陷。2)重大控制属性不达标,控制活动实质性无效,无法发挥作用。3)对公司业务规模的有序扩张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且公司无法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盈利水平的稳步提高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且公司无法消除此种影响;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最终实现造成严重阻碍,战略规划中的指标几乎全部不能完成;极大地阻碍了战略实施的推进工作,或极大地破坏了战略实施与评估机制;4)公司整体资本运营效率受到严重影响;公司整体资金配置效率受到严重影响;日常业务运营效率受到严重影响;信息传递与沟通效率受到严重影响。5)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其他规范性文件等,导致中央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或被限令行业退出、吊销营业执照、强制关闭等。 | |
定量标准 | 1、一般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3%,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0.5%,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2%。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2%<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3、重大缺 | 1、一般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3%,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0.5%,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2%。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3%<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资产总额的0.5%<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营业收入的2%<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3、重大缺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 |
陷:潜在影响>利润总额的5%,或潜在影响>资产总额的1%,或潜在影响>营业收入的4%。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不断优化治理制度与体系,督促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不断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以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经查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泰安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德州市2024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柳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杭州市生态局发布的《2024年杭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青岛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临沂市2024年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红河州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长沙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荆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珠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广州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中山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许昌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唐山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北京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洛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4年伊犁州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以及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蚌埠市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充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员工、客户、关联方等)的合法权益,重视社会责任。公司在保证持续经营、稳健发展,并积极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努力实现股东、员工和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
(一)重视信披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了有关信息。同时,公司不仅指定了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为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提供了有效途径,如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等等,并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以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都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注重保护员工权益
公司一直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依法为企业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三)注重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公司治理活动,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贺宪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2、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3、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如本人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本承诺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 3、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4、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如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方获得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承诺人将使该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承诺人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6、如本承诺人或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承诺人将把由此获得的经营利润全部归还给上市公司,如尚不足以弥补上市公司全部损失的,本承诺人承诺对差额进行赔偿。 | |||||
贺宪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承诺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持股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承诺人保证临沂正直及其附属公司不再新增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临沂正直及其附属公司资金的情形。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对给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中小股东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 2020年06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月10日 | 中 |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2、本人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情形。 3、本人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承诺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前述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沈继春;孙志炜;谈侃;王冠;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拟公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4、本公司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向上市公司以及其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或复印件、扫描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且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需要本承诺人提供的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承诺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承诺人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在本次交易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和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最近三年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行为。 2、本公司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李云彬;刘生明;栾海龙;潘明秀;沈继春;孙志炜;谈侃;王冠;周娜妮;庄立 | 其他承诺 | 1、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2、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3、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最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最近3年内诚信情况良好,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截至本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任何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目前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最近三年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存在以上市公司的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最近五年,本承诺人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最近五年,本承诺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本承诺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及不诚信行为,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截至本函出具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最近5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企业控股股东、管理人、实际控制人及前述主体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企业将促使本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本人关联企业”)未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且没有利用已获知的内幕信息牟取不法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前,本人将促使本人关联企业,在有关内幕信息公开前,不以任何方式泄漏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也将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该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牟取不法利益。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本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事宜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本承诺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责任。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明确,本承诺人对本承诺人所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份归属、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无异议。 2、本承诺人持有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代表其他方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就所持标的股权行使表决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 3、本承诺人与标的公司/目标公司之间、本承诺人与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本承诺人与其他第三方之间就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历史股权变动及股权架构调整所涉及的股份归属与对价不存在争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本承诺人对标的公司/目标公司的投资、出资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已经有权部门的批准(如需),相关股权形成和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虚假陈述、出资不实、股权管理混乱等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纠纷、法律瑕疵和风险隐患。 5、本承诺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内部规定不得担任标的公司/目标公司股东的情形或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本承诺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目前不存在转让限制(如质押、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人权益)的情况。 6、标的公司/目标公司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7、标的公司/目标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依据适用法律合法经营,截至本承诺和出具之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且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自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 | 2020年06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符绍永;寇凤英;李雷;李强;李庆梅;李文俊;李秀丽;马从深;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孙中刚;许静;杨玉亮;殷志勇;张金玲;张雷;张泽亮;赵永伟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3,800万元、4,100万元、4,300万元、4,50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间任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查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数与 | 2020年05月19日 | 2024-04-30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将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以现金方式承担补偿责任。 业绩补偿按照逐年计算、逐年补偿的原则执行。业绩承诺期间内各期应补偿金额具体计算如下: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和×100%]×标的资产交易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 在计算业绩承诺期间各期当年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 在业绩承诺期间届满后四个月内,上市公司应指定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现金金额>0,则业绩承诺方应就该等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前述减值额需扣除补偿期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业绩承诺方依据协议约定需进行补偿的,自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业绩承诺方应将上市公司书面通知中列明的应补偿金额付至上市公司指定账户。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回购承诺 |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的30天内,发行人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回购价格按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回购股份数按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股份的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南京华睿环保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洲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满根;云南智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本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本公司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 | 2013年09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在本人/本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贺宪宁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未来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发行人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在未来将尽可能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具有合理原因的必要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草案)》、《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应程序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订立书面的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3、若本人未来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取得除发行人外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本人或本单位将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 2013年09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若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或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为员工补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若因未为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需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且毋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 | 2013年09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发行人将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在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直至投资者的损失基本得到补偿之日(以实际得到补偿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占提出了补偿主张且主体适格的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的90%为准),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下的发行人其他股东均不得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并放弃发行人在上述期间内发放的现金分红。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陈蕴涵;程贤权;董海 | 其他 | 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2016 | 长期 | 正常 |
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贾帅;敬天龙;李云彬;潘明秀;沈继春;袁宇杰;庄立 | 承诺 |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我们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 年11月14日 | 有效 | 履行中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内部控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做到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前,为把握市场机会以及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先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股东回报。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面临着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公司未来将凭借技术、方案设计与实施、人才、快速反应能力等优势,巩固好公司现有优势产品及地区市场领域,进一步丰富产品线,通过增设服务网点、并购等方式在相对薄弱的地区市场取得突破,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巩固并提高行业地位。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项规定,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制定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上市后公司全体股东依法享有的现金分红等资产收益权利,提升公司未来回报能力。 (5)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贺宪宁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①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②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③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
陈蕴涵;程贤权;董海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沈继春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董海光;贺宪宁;敬天龙;李云彬;沈继春;庄立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 | 2016年02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 ||||||
陈蕴涵;程贤权;董海光;葛蕴珊;何晴;贺宪宁;贾帅;敬天龙;李云彬;潘明秀;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沈继春;袁宇杰;庄立 | 其他承诺 | 如违反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的,将在股东大会及发行人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作出的上述承诺。 | 2016年11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收购临沂正直70%的股权 | 2020年01月0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4,500 | 2,787.68 | 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强制检测要求,导致检测数量下 | 2020年05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降,且商誉计提减值 | |||||||
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 2022年01月0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455 | 193.58 | 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强制检测要求,导致检测数量下降,且商誉计提减值 | 2022年01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 2022年01月01日 | 2025年12月31日 | 270 | 104.51 | 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强制检测要求,导致检测数量下降,且商誉计提减值 | 2022年01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 | 2022年01月0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765 | -518.01 | 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强制检测要求,导致检测数量下降,且商誉计提减值 | 2022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 | 2022年01月0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440 | -678.92 | 机动车检测新政放宽强制检测要求,导致检测数量下降,且商誉计提减值 | 2022年02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情况?适用 □不适用
1、收购临沂正直70%的股权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临沂正直70%股权,交易作价为30,240.00万元。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3,800万元、4,100万元、4,300万元、4,500万元。如临沂正直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
2、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公司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2,555万元,用于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180万元、455万元、455万元、455万元。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沂南永安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沂南永安、蒙阴蒙城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沂南永安的业绩承诺期顺延一年,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2022年2月23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公司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1,470万元,用于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172万元、270万元、270万元、27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蒙阴蒙城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
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沂南永安、蒙阴蒙城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蒙阴蒙城的业绩承诺期顺延一年,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不变。2022年2月23日,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
公司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1,836万元,用于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分别为650万元、765万元、825万元、860万元、900万元。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深圳粤检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的90%,则业绩承诺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
5、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
公司使用“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3,198万元,以增资及收购的方式持有粤检投资51%的股权。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承诺净利润(指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
8家目标公司(即原有站点)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840万元、882万元、926万元、972万元。
因新站(即投资完成后新设站点)有爬坡期,业绩承诺方应承诺新建站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40万元、-400万元,以及不低于360万元、1,350万元、2,038万元。
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包括原有站点及新设站点)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60万元、440万元、1,242万元、2,276万元、3,010万元。
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如粤检投资业绩承诺期实现净利润等于或超过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的90%,则业绩承诺方无须承担补偿责任,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1、收购临沂正直70%的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11555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临沂正直2023年度实现利润数27,876,835.30元,未达到本期业绩承诺数45,000,000.00元;临沂正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利润数148,807,301.41元,未达到累计业绩承诺数167,000,000.00元。
2、收购沂南永安70%的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11562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沂南永安2023年度实现利润数1,935,790.91元,未达到本期业绩承诺数4,550,000.00元。
3、收购蒙阴蒙城70%的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11557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蒙阴蒙城2023年度实现利润数1,045,104.30元,未达到本期业绩承诺数2,700,000.00元。
4、收购深圳粤检51%的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11556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深圳粤检2023年度实现利润数-5,180,080.73元, 未达到本期业绩承诺数7,650,000.00元。
5、增资及收购粤检投资51%的股权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4]0011011564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计报告,粤检投资2023年度实现利润数-6,789,202.55元, 未达到本期原业绩承诺数4,400,000.00元。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1户,减少2户。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的主体主要为收购蚌埠安车及其下属子公司、洛阳安车、洛阳囤安、洛阳天之星及新设立子公司安车青岛、青岛深平、青岛深莱、北京安车、柳州安车等。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刘蓓蓓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9,000 | 0 | 0 | 0 |
其他类 | 募集资金 | 265,600 | 51,000 | 0 | 0 |
合计 | 274,600 | 51,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90 | 自有资金 | 2022年12月29日 | 2023年03月30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5% | 4.09 | 5.0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银行深圳前进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10 | 募集资金 | 2022年12月29日 | 2023年03月30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5% | 66.11 | 63.29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 | 9,000 | 自有资金 | 2023年01月03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0% | 63.08 | 64.9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益型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1月03日 | 2023年03月31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90% | 252.3 | 259.6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6,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4月03日 | 2023年06月30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85% | 250.8 | 247.5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6,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6月26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0% | 122.85 | 121.1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6月28日 | 2023年09月27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0% | 136.5 | 135.6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上海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8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7月20日 | 2023年09月20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60% | 34.93 | 34.4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7月03日 | 2023年09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70% | 195.75 | 191.2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 | 20,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9月28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53% | 126.5 | 124.77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行 | 益型 | |||||||||||||||
上海银行深圳滨海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8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9月28日 | 2023年12月27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45% | 47.78 | 47.12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09月28日 | 2023年12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55% | 199.82 | 197.63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1,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03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60% | 203.74 | 201.5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募集资金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03月28日 | 其他 | 现金分红 | 2.62% | 131 | 129.21 | 到期已收回 | 是 | 是 | ||
合计 | 284,600 | -- | -- | -- | -- | -- | -- | 1,835.24 | 1,823.05 | -- | -- | -- |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元)(如有) | 元)(如有) | |||||||||||||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 许昌市魏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许昌市魏都区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 2022年03月03日 | 21,012 | 不适用 | 公开 | 21,012 | 否 | 不适用 | 已终止 | 2022年03月04日 | 公告编号:2022-017;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注:公司与许昌市魏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签署了《解除魏都区公共充电及社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合作的协议书》。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暂缓实施“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后续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
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877.2万元,用于收购洛阳安车、洛阳囤安和洛阳天之星各51%的股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洛阳安车、洛阳囤安和洛阳天之星均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公告》。
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在下游检测站业务的涉入深度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连锁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中的6,681万元,用于收购蚌埠安车、蚌埠大雷、蚌埠万顺、安徽泽宇和蚌埠众城各51%的股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蚌埠安车、蚌埠大雷、蚌埠万顺、安徽泽宇和蚌埠众城均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8家机动车检测站51%股权的公告》。通过本次收购,公司与合资方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良好发展模式,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在下游检测站业务的涉入深度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397,981 | 19.83% | -5,730 | -5,730 | 45,392,251 | 19.8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5,397,981 | 19.83% | -5,730 | -5,730 | 45,392,251 | 19.82%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5,397,981 | 19.83% | -5,730 | -5,730 | 45,392,251 | 19.8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590,831 | 80.17% | 5,730 | 5,730 | 183,596,561 | 80.1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83,590,831 | 80.17% | 5,730 | 5,730 | 183,596,561 | 80.1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28,988,812 | 100.00% | 0 | 0 | 228,988,81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由于原监事周娜妮女士离职,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汤粮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汤粮备女士任职后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性规定。
(2)报告期内,公司现任董监高所持有的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对董监高自然人所持有的直接股份按75%锁定,上述股份变动数据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一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贺宪宁 | 44,167,264 | 0 | 0 | 44,167,264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董海光 | 208,267 | 0 | 52,067 | 156,20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李云彬 | 1,020,290 | 0 | 0 | 1,020,290 | 高管锁定股 | 在职董事、监事、高管每年按25%的比例解除限售 |
汤粮备 | 0 | 46,337 | 0 | 46,337 | 高管锁定股 | 报告期内新任监事按照董监高股份管理相关规定锁定股份 |
周娜妮 | 2,160 | 0 | 0 | 2,160 | 高管锁定股 | 监事自离任之日起满6个月内不得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 |
合计 | 45,397,981 | 46,337 | 52,067 | 45,392,25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45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60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贺宪宁 | 境内自然人 | 25.72% | 58,889,686 | 0 | 44,167,264 | 14,722,422 | 质押 | 13,500,000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69% | 6,153,846 | 0 | 0 | 6,153,846 | 不适用 | 0 | |
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拾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0% | 4,579,776 | 4,579,776 | 0 | 4,579,776 | 不适用 | 0 | |
庄立 | 境内自然人 | 1.97% | 4,520,161 | -1,836,623 | 0 | 4,520,161 | 不适用 | 0 | |
汪杰宁 | 境内自然人 | 1.34% | 3,065,800 | 0 | 0 | 3,065,800 | 不适用 | 0 | |
李春霞 | 境内自然人 | 1.20% | 2,757,800 | -262,100 | 0 | 2,757,800 | 不适用 | 0 | |
叶燕桥 | 境内自然人 | 1.06% | 2,417,100 | 11,276 | 0 | 2,417,100 | 不适用 | 0 | |
郝蕾 | 境内自然人 | 1.01% | 2,310,600 | 2,310,600 | 0 | 2,310,600 | 不适用 | 0 | |
谈燕 | 境内自然人 | 1.00% | 2,293,101 | 2,293,101 | 0 | 2,293,101 | 不适用 | 0 | |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 其他 | 0.87%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不适用 | 0 |
公司-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声明。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贺宪宁 | 14,722,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22,422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宸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53,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153,846 | ||
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拾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579,776 | 人民币普通股 | 4,579,776 | ||
庄立 | 4,520,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4,520,161 | ||
汪杰宁 | 3,06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5,800 | ||
李春霞 | 2,7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7,800 | ||
叶燕桥 | 2,417,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7,100 | ||
郝蕾 | 2,31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0,600 | ||
谈燕 | 2,293,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293,101 | ||
信达鲲鹏(深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信石信兴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声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深圳市恒邦兆丰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鸿源拾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79,776股; 2.公司股东李春霞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86,300股外,还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1,5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7,800股; 3.公司股东郝蕾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0,600股; 4.公司股东谈燕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93,101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贺宪宁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安车检测董事长、总经理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贺宪宁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安车检测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大华审字【2024】001102003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赖其寿、刘蓓蓓 |
审计报告正文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车检测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安车检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商誉减值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政策和账面金额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及附注五、注释35。2023年度安车检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303,482.51元,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营业收入是安车检测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从而存在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安车检测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进行了解、评价和测试,以评价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交易价格,根据合同条款判断控制权转移时点,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针对本年记录的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物流信息单据、发票、客户验收报告等,并结合商品发出情况、项目进展情况,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另外我们针对检测运营服务及增值服务收入通过获取第三方平台数据、业务系统数据、收费标准,测算总体服务收入与账面收入是否一致;
(4)针对客户选取样本实施了函证、现场走访、电话访谈等程序;
(5)检查本年度重大或满足其他特定风险标准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分录的支持性文件;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客户验收报告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安车检测公司的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
(二)商誉减值
1.事项描述
商誉减值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附注五、注释1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商誉账面价值为319,348,553.78元,主要为安车检测公司收购子公司形成,属于安车检测公司重要资产。管理层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试的结果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由于商誉减值测试的结果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所做的估计和采用的假设,特别是在预测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等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该等估计均存在固定不确定性,受管理层对未来市场以及对经济环境判断的影响,采用不同的估计和假设会对评估的商誉可收回价值有很大的影响。由于商誉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商誉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价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4)与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评价由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资质;
(6)结合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在收购子公司时确定收购对价时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预测的未来收入及现金流量等,与本年度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本年经营业绩等作对比,并向管理层询问显著差异的原因;
(7)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8)评估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于2023年12月31日对商誉及其减值估计结果、财务报表的披露是否恰当。
四、其他信息
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安车检测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安车检测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安车检测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安车检测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安车检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安车检测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安车检测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赖其寿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刘蓓蓓 |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5,941,581.49 | 1,290,303,516.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8,241,921.36 | 1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 17,203,256.04 | 14,854,422.82 |
应收账款 | 127,528,658.37 | 131,043,116.3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2,753,330.51 | 163,293,440.0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38,541,511.73 | 30,296,015.4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52,134,914.83 | 179,558,402.3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132,268.45 | 7,607,321.46 |
流动资产合计 | 1,827,477,442.78 | 1,916,956,235.4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9,157,239.57 | 155,249,841.9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21,841,445.78 | 212,801,273.80 |
在建工程 | 11,086.00 | 4,931,973.7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97,537,460.86 | 140,093,528.47 |
无形资产 | 28,486,005.27 | 29,476,585.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319,348,553.78 | 346,612,250.77 |
长期待摊费用 | 28,103,244.58 | 19,988,002.4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984,942.26 | 54,130,131.1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6,193.66 | 3,492,044.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42,266,171.76 | 966,775,631.93 |
资产总计 | 2,869,743,614.54 | 2,883,731,867.3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20,000.00 | 9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9,557,145.16 | 50,653,216.05 |
应付账款 | 99,973,313.69 | 115,960,417.99 |
预收款项 | 87,194.41 | 87,804.41 |
合同负债 | 141,056,849.63 | 155,755,366.0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382,791.40 | 45,196,276.58 |
应交税费 | 3,896,659.38 | 8,286,623.35 |
其他应付款 | 135,404,824.13 | 113,201,246.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90,000.0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953,423.98 | 31,527,929.77 |
其他流动负债 | 19,333,027.31 | 23,537,791.04 |
流动负债合计 | 539,165,229.09 | 545,106,671.74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61,868,101.99 | 113,288,753.1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75,000.00 | 509,783.83 |
递延收益 | 913,649.91 | 468,332.9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908,413.97 | 30,199,377.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9,865,165.87 | 144,466,246.95 |
负债合计 | 749,030,394.96 | 689,572,918.6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8,988,812.00 | 228,988,8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7,857,252.16 | 1,258,545,146.6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5,683,938.71 | 5,849,163.33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88,492,417.56 | 547,014,429.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047,881,132.75 | 2,117,256,263.56 |
少数股东权益 | 72,832,086.83 | 76,902,685.0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20,713,219.58 | 2,194,158,948.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869,743,614.54 | 2,883,731,867.34 |
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8,326,369.97 | 1,122,011,642.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8,241,921.36 | 1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838,339.82 | 14,854,422.82 |
应收账款 | 108,350,301.26 | 124,768,658.8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679,592.81 | 151,222,962.65 |
其他应收款 | 273,397,502.13 | 227,437,700.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1,430,000.00 | |
存货 | 196,632,326.64 | 166,197,657.7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906,158.66 | 6,709,980.75 |
流动资产合计 | 1,807,372,512.65 | 1,913,203,025.9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6,616,712.50 | 672,063,533.2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720,893.71 | 7,029,146.37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453,744.04 | 8,337,112.69 |
无形资产 | 7,767.19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57,047.88 | 199,357.6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745,612.17 | 18,664,528.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680,573.66 | 3,077,464.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4,174,583.96 | 709,378,909.61 |
资产总计 | 2,651,547,096.61 | 2,622,581,935.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9,557,145.16 | 50,653,216.05 |
应付账款 | 73,773,104.71 | 112,257,796.5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5,866,167.81 | 135,596,640.93 |
应付职工薪酬 | 24,129,044.05 | 33,677,489.22 |
应交税费 | 563,724.81 | 649,649.98 |
其他应付款 | 98,031,841.16 | 106,724,868.5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84,196.45 | 1,555,810.72 |
其他流动负债 | 18,162,601.81 | 20,967,563.32 |
流动负债合计 | 413,767,825.96 | 462,083,035.2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077,762.34 | 7,118,952.70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0.00 | 6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54,349.81 | 1,250,566.9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632,112.15 | 8,429,519.60 |
负债合计 | 460,399,938.11 | 470,512,554.8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28,988,812.00 | 228,988,81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53,758,052.18 | 1,261,402,868.6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未分配利润 | 631,541,582.00 | 584,818,987.7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191,147,158.50 | 2,152,069,380.6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651,547,096.61 | 2,622,581,935.5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62,303,482.51 | 447,785,075.88 |
其中:营业收入 | 462,303,482.51 | 447,785,075.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7,100,364.19 | 444,230,774.39 |
其中:营业成本 | 287,666,852.46 | 227,403,955.4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4,940,506.14 | 5,122,057.26 |
销售费用 | 50,094,960.82 | 59,133,773.73 |
管理费用 | 107,328,187.16 | 112,881,177.63 |
研发费用 | 48,904,176.30 | 43,833,580.42 |
财务费用 | -11,834,318.69 | -4,143,770.07 |
其中:利息费用 | 7,580,942.41 | 5,381,044.85 |
利息收入 | 19,780,311.40 | 10,074,974.15 |
加:其他收益 | 8,456,114.55 | 7,063,210.8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162,913.04 | 23,472,544.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15,601.83 | -4,249,497.3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241,921.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565,922.91 | -15,335,879.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445,549.29 | -28,507,980.3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5,885.21 | -12,527,436.2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3,521,519.72 | -22,281,239.88 |
加:营业外收入 | 2,941,102.98 | 1,245,277.55 |
减:营业外支出 | 3,327,586.70 | 916,971.1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908,003.44 | -21,952,933.52 |
减:所得税费用 | 5,278,408.81 | -520,258.3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86,412.25 | -21,432,675.1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86,412.25 | -21,432,675.1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522,011.66 | -31,405,512.4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664,400.59 | 9,972,837.3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186,412.25 | -21,432,675.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8,522,011.66 | -31,405,512.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64,400.59 | 9,972,837.3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0 | -0.14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0 | -0.14 |
法定代表人:贺宪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云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55,666,660.06 | 260,606,589.11 |
减:营业成本 | 158,918,080.69 | 148,873,395.81 |
税金及附加 | 1,441,968.13 | 1,666,963.04 |
销售费用 | 38,038,029.82 | 48,855,715.67 |
管理费用 | 55,300,609.80 | 71,882,369.35 |
研发费用 | 42,074,967.01 | 40,354,066.73 |
财务费用 | -17,692,863.48 | -7,800,233.97 |
其中:利息费用 | 974,219.81 | 435,439.61 |
利息收入 | 18,811,408.75 | 8,392,029.93 |
加:其他收益 | 7,961,600.81 | 6,213,230.3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679,038.15 | 58,104,051.7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15,601.83 | -4,249,497.3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241,921.3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795,608.49 | -8,244,620.8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11,526.85 | -15,309,416.2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11,002.33 | -2,301,882.0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672,295.40 | -4,764,324.58 |
加:营业外收入 | 2,273,056.07 | 1,120,436.42 |
减:营业外支出 | 58.20 | 5,434.67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6,945,293.27 | -3,649,322.83 |
减:所得税费用 | 222,698.98 | -10,464,564.65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722,594.29 | 6,815,241.82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722,594.29 | 6,815,241.82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6,722,594.29 | 6,815,241.8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2,752,428.98 | 591,286,185.97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40,557.09 | 4,650,969.2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379,200.16 | 62,479,81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3,072,186.23 | 658,416,967.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6,849,952.81 | 380,778,442.51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8,489,243.43 | 174,704,690.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584,490.92 | 35,717,546.5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3,894,544.14 | 106,452,213.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8,818,231.30 | 697,652,892.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53,954.93 | -39,235,925.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36,810,000.00 | 3,27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923,225.78 | 23,058,762.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42,000.00 | 306,012.4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2,475,225.78 | 3,293,364,774.4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712,670.12 | 10,485,490.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773,601,536.50 | 3,181,8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339,932.43 | 104,282,646.43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3,654,139.05 | 3,296,568,137.2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1,178,913.27 | -3,203,362.8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 | 2,5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 | 2,50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70,000.00 | 1,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10,397.58 | 10,529,469.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8,630,397.58 | 14,029,469.8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250,000.00 | 1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768,987.55 | 19,708,163.0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8,732,051.95 | 19,701,470.0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07,531.34 | 28,012,533.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26,518.89 | 47,820,696.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96,121.31 | -33,791,226.7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1,321,079.65 | -76,230,514.8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5,628,186.61 | 1,331,858,701.4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4,307,106.96 | 1,255,628,186.6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5,271,043.65 | 376,081,018.14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940,557.09 | 4,648,091.8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440,244.34 | 23,014,688.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651,845.08 | 403,743,798.4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3,973,613.56 | 372,132,046.8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728,484.34 | 91,724,862.4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99,621.13 | 6,752,329.9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151,658.50 | 87,166,576.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9,753,377.53 | 557,775,81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1,532.45 | -154,032,017.3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36,810,000.00 | 3,27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009,350.89 | 63,658,762.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22,000.00 | 24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6,241,350.89 | 3,333,659,002.0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121,246.43 | 311,299.6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63,803,883.49 | 3,307,428,009.4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66,925,129.92 | 3,307,739,309.1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683,779.03 | 25,919,692.9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10,397.58 | 10,530,469.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10,397.58 | 10,530,469.8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77,446.70 | 1,512,547.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77,446.70 | 1,512,547.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232,950.88 | 9,017,922.6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0,552,360.60 | -119,094,401.8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8,421,312.04 | 1,207,515,713.8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7,868,951.44 | 1,088,421,312.0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58,545,146.69 | 5,849,163.33 | 76,858,712.32 | 547,014,429.22 | 2,117,256,263.56 | 76,902,685.09 | 2,194,158,948.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 |
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8,988,812.00 | 1,258,545,146.69 | 5,849,163.33 | 76,858,712.32 | 547,014,429.22 | 2,117,256,263.56 | 76,902,685.09 | 2,194,158,948.6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687,894.53 | -165,224.62 | -58,522,011.66 | -69,375,130.81 | -4,070,598.26 | -73,445,729.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522,011.66 | -58,522,011.66 | -10,664,400.59 | -69,186,412.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644,816.45 | -7,644,816.45 | -241,105.50 | -7,885,921.9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44,816.45 | -7,644,816.45 | -241,105.50 | -7,885,921.95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5,224.62 | -165,224.62 | -165,224.62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165,224.62 | -165,224.62 | -165,224.62 | ||||||||||||
(六)其他 | -3,043,078.08 | -3,043,078.08 | 6,834,907.83 | 3,791,829.75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47,857,252.16 | 5,683,938.71 | 76,858,712.32 | 488,492,417.56 | 2,047,881,132.75 | 72,832,086.83 | 2,120,713,219.5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59,369,248.85 | 5,074,011.00 | 76,858,712.32 | 578,419,941.70 | 2,148,710,725.87 | 58,334,243.37 | 2,207,044,969.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 |
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8,988,812.00 | 1,259,369,248.85 | 5,074,011.00 | 76,858,712.32 | 578,419,941.70 | 2,148,710,725.87 | 58,334,243.37 | 2,207,044,969.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4,102.16 | 775,152.33 | -31,405,512.48 | -31,454,462.31 | 18,568,441.72 | -12,886,020.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05,512.48 | -31,405,512.48 | 9,972,837.32 | -21,432,675.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44,507.98 | 1,344,507.98 | 2,529,400.00 | 3,873,907.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44,507.98 | 1,344,507.98 | 29,400.00 | 1,373,907.98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7,400,000.00 | -17,4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400,000.00 | -17,4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75,152.33 | 775,152.33 | 775,152.33 | ||||||||||||
1.本期提取 | 821,185.91 | 821,185.91 | 821,185.91 | ||||||||||||
2.本期使用 | 46,033.58 | 46,033.58 | 46,033.58 | ||||||||||||
(六)其他 | -2,168,610.14 | -2,168,610.14 | 23,466,204.40 | 21,297,594.2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58,545,146.69 | 5,849,163.33 | 76,858,712.32 | 547,014,429.22 | 2,117,256,263.56 | 76,902,685.09 | 2,194,158,948.65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61,402,868.63 | 76,858,712.32 | 584,818,987.71 | 2,152,069,38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 |
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8,988,812.00 | 1,261,402,868.63 | 76,858,712.32 | 584,818,987.71 | 2,152,069,380.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44,816.45 | 46,722,594.29 | 39,077,777.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722,594.29 | 46,722,594.2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644,816.45 | -7,644,816.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644,816.45 | -7,644,816.45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53,758,052.18 | 76,858,712.32 | 631,541,582.00 | 2,191,147,158.5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60,028,960.65 | 76,858,712.32 | 578,003,745.89 | 2,143,880,230.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8,988,812.00 | 1,260,028,960.65 | 76,858,712.32 | 578,003,745.89 | 2,143,880,230.8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3,907.98 | 6,815,241.82 | 8,189,149.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815,241.82 | 6,815,241.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3,907.98 | 1,373,907.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73,907.98 | 1,373,907.9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8,988,812.00 | 1,261,402,868.63 | 76,858,712.32 | 584,818,987.71 | 2,152,069,380.6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06年8月6日领取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30112374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2年9月7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本公司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2016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17461234号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228,988,812.00股,注册资本为228,988,812.00元,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贺宪宁。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机动车检测系统行业,主要产品包括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和机动车检测服务。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8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1户,减少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资产 | 超过公司总资产10%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超过公司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上 |
重要子公司 | 子公司净利润影响集团合并净利润1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3. 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
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银行承兑票据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一:银行承兑票据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一)。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一: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在合并时进行抵销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无风险组合 | 应收的押金等无回收风险的其他应收款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账龄分析法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2.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
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17-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等。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使用权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剩余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五)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单击此处说明特殊摊销方法]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企业邮箱网络服务费 | 5-6年 | |
基础设施改建费用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
FXIAOKE服务费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
租车服务费 | 按实际受益期间 |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34、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1) 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驾考系统及环境监测系统销售收入
(2)检测运营服务
(3)检测运营增值服务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机动车检测系统、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驾考系统及环境监测系统销售收入
不需安装的产品:产品发出并满足上述条件后,确认收入实现。需安装的系统产品:产品已发出,按合同安装完成并取得对方签署的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实现。
(2)检测运营服务
在检测服务已经提供,出具检测报告后确认营业收入。
(3)检测运营增值服务主要业务类型如下:
①二手车交易过户收入: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车辆过户所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并收取服务费,由于公司过户业务流程中车辆登记、收款、开具发票等均在当日完成,因此,公司在提供开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后确认相应的服务收入。
②保险代理服务收入:在服务已经提供,并与保险公司对账后确认代理佣金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核算内容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所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主要包括低价值的办公设备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二十四)长期资产减值。
(2)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806,007.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806,007.70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项目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32,631.32 | 21,238,615.61 | 31,571,246.9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38,597.32 | 21,238,615.61 | 21,677,212.93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324,123.42 | 29,806,007.70 | 54,130,131.1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93,369.36 | 29,806,007.70 | 30,199,377.06 |
解释16号的规定对利润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2023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3年1月1日的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 | 13%、6%、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杭州安车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安车) | 25%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安车) | 25% |
山东泰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检测) | 未开通税种 |
北京安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迅) | 15% |
兴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兴车) | 25% |
青岛云溪城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云溪城) | 25% |
青岛海纳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纳) | 20% |
青岛华侨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华侨顺通) | 25% |
青岛宏联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宏联) | 25% |
青岛车牛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车牛) | 25% |
青岛荣青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荣青) | 25% |
青岛深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深平) | 25% |
青岛深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深莱) | 25% |
安车(青岛)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安车) | 25% |
临沂市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正直) | 25% |
临沂市兰山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兰山) | 20% |
临沂市河东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河东) | 20% |
山东正直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二手车) | 20% |
山东正直汽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保险) | 20% |
莒南正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莒南正直) | 20% |
莒南正直瑞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瑞通) | 20% |
临沂市经开区正直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直经开区) | 20% |
深圳市安车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运营) | 25% |
湖南安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数字) | 20% |
安车(荆州)检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安车) | 20% |
荆州市安澜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安澜) | 20% |
荆州市鸿亿机动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鸿亿 | 20% |
荆州市晨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晨达) | 20% |
荆州市荆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荆通) | 20% |
荆州市安胜机动车检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荆州安胜) | 未开通税种 |
深圳粤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检投资) | 20% |
广州市番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番通) | 20% |
珠海市宝珠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宝珠) | 20% |
珠海市金佳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佳) | 20% |
珠海市金达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达) | 20% |
珠海市金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昇) | 20% |
中山市宝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业) | 20% |
中山市宝汇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汇) | 20% |
中山市港恒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港恒) | 20% |
中山市宝港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港) | 20% |
中山市宝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新) | 20% |
中山市宝晖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晖) | 20% |
中山市宝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宝誉) | 20% |
深圳市粤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检管理) | 20% |
深圳市荣峰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峰) | 20% |
深圳润达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达通) | 20% |
深圳市宝方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方) | 20% |
深圳市宝国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宝国) | 20% |
深圳市福德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德) | 20% |
深圳市福华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华) | 20% |
深圳市福明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明) | 20% |
深圳市福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通) | 20% |
深圳市福恒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恒) | 20% |
深圳市福隆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隆) | 20% |
深圳市福兴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福兴) | 20% |
沂南县永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永安) | 20% |
沂南县创诺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创诺) | 20% |
蒙阴县蒙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阴蒙城) | 20% |
个旧锡都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个旧锡都) | 20% |
北京车动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车动动) | 25% |
唐山众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众鼎) | 15% |
广东永扬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永扬) | 25% |
许昌市安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安车) | 25% |
深圳市安盛新能源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新能源) | 25% |
蚌埠安车机动车检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安车) | 20% |
蚌埠市百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百正) | 20% |
蚌埠市大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大东) | 20% |
蚌埠阳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阳阳) | 20% |
蚌埠市佳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佳亿) | 20% |
柳州绿色安车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安车) | 20% |
安徽泽宇机动车安全综合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泽宇) | 20% |
蚌埠市众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众城) | 20% |
蚌埠市道亨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大雷) | 20% |
蚌埠市万顺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万顺) | 20% |
安车(蚌埠)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蚌埠) | 20% |
洛阳囤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囤安) | 20% |
洛阳市天之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天之星) | 20% |
洛阳安车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安车) | 20% |
北京平安科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平安科立) | 20% |
北京安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安车) | 20% |
2、税收优惠
增值税
(1)本公司、北京安迅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
(1)2021年12月23日,本公司重新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44203473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21年12月21日,北京安迅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6975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1-2023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23年10月7日,唐山众鼎重新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313004357的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正直兰山、正直河东、正直二手车、正直保险、鸿亿科技、晨达环保、荆通汽车等公司均享受该税收优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58,811.52 | 102,285.19 |
银行存款 | 773,672,260.28 | 1,254,801,173.19 |
其他货币资金 | 22,110,509.69 | 35,400,058.50 |
合计 | 795,941,581.49 | 1,290,303,516.88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885,051.49 | 15,201,130.25 |
履约保证金 | 3,749,423.04 | 19,474,200.02 |
合计 | 21,634,474.53 | 34,675,330.27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包含非受限制的货币资金476,035.16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8,241,921.36 | 100,000,000.00 |
其中: | ||
短期现金管理 | 51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收业绩补偿款 | 48,241,921.36 | |
合计 | 558,241,921.36 | 100,000,000.00 |
3、衍生金融资产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27,200.00 | 3,34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6,076,056.04 | 11,514,422.82 |
合计 | 17,203,256.04 | 14,854,422.8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27,2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229,184.74 | |
合计 | 1,356,384.7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274,443.05 | 55,813,295.10 |
1至2年 | 23,232,090.94 | 49,200,388.10 |
2至3年 | 33,932,870.41 | 34,060,508.41 |
3年以上 | 38,469,421.60 | 26,542,682.99 |
3至4年 | 20,135,696.10 | 19,355,211.09 |
4至5年 | 11,529,912.92 | 2,437,503.46 |
5年以上 | 6,803,812.58 | 4,749,968.44 |
合计 | 167,908,826.00 | 165,616,874.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66,651.60 | 9.51% | 15,966,651.60 | 100.00% | 11,492,194.85 | 6.94% | 11,492,194.8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 | 151,942 | 90.49% | 24,413, | 16.07% | 127,528 | 154,124 | 93.06% | 23,081, | 14.98% | 131,043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4.40 | 516.03 | ,658.37 | ,679.75 | 563.40 | ,116.35 |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 | 151,942,174.40 | 90.49% | 24,413,516.03 | 16.07% | 127,528,658.37 | 154,124,679.75 | 93.06% | 23,081,563.40 | 14.98% | 131,043,116.35 |
合计 | 167,908,826.00 | 100.00% | 40,380,167.63 | 24.05% | 127,528,658.37 | 165,616,874.60 | 100.00% | 34,573,758.25 | 20.88% | 131,043,116.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 2,204,800.00 | 2,204,800.00 | 5,512,000.00 | 5,51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莱阳市金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835,000.00 | 835,000.00 | 835,000.00 | 83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西部新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麟游县车泽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710,000.00 | 710,000.00 | 710,000.00 | 7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海南图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700,000.00 | 7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远县通逑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690,000.00 | 6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大英蓝江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680,000.00 | 6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开封市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565,141.00 | 565,14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之信汽车有限公司 | 290,320.00 | 290,320.00 | 290,320.00 | 290,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朝阳市新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5,000.00 | 28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诸暨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1,628.68 | 281,628.68 | 281,628.68 | 281,628.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联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870.00 | 240,870.00 | 240,870.00 | 240,87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陆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仁县鹏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市亿家机动车检测有限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公司 | ||||||
宁洱通程摩托车检测服务中心 | 230,000.00 | 23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威海北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354,250.00 | 354,250.00 | 181,095.75 | 181,095.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永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78,000.00 | 17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威海立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68,430.00 | 168,430.00 | 168,430.00 | 168,4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宜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36,254.80 | 136,254.80 | 136,254.80 | 136,254.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织金县佳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汇博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营安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04,000.00 | 10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黑龙江加滋杰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合计 | 2,413,146.00 | 2,413,146.00 | 1,061,416.00 | 1,061,41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492,194.85 | 11,492,194.85 | 15,966,651.60 | 15,966,651.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2,244,683.05 | 3,612,234.14 | 5.00% |
1-2年 | 20,798,410.94 | 2,079,841.09 | 10.00% |
2-3年 | 29,846,632.41 | 5,969,326.49 | 20.00% |
3-4年 | 16,303,030.35 | 4,890,909.11 | 30.00% |
4-5年 | 9,776,424.92 | 4,888,212.47 | 50.00% |
5年以上 | 2,972,992.73 | 2,972,992.73 | 100.00% |
合计 | 151,942,174.40 | 24,413,516.03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492,194.85 | 5,868,346.00 | 1,425,064.25 | 31,175.00 | 15,966,651.60 | |
按组合计提预 | 23,081,563.4 | 1,453,581.12 | 47,934.28 | 399,801.64 | 326,107.43 | 24,413,516.0 |
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0 | 3 | ||||
合计 | 34,573,758.25 | 7,321,927.12 | 1,472,998.53 | 399,801.64 | 357,282.43 | 40,380,167.63 |
注:其他变动系本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99,801.64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12,000.00 | 5,512,000.00 | 3.28% | 5,512,000.00 | |
第二名 | 5,462,004.20 | 5,462,004.20 | 3.25% | 273,100.21 | |
第三名 | 5,156,725.41 | 5,156,725.41 | 3.07% | 1,031,345.08 | |
第四名 | 3,393,231.14 | 3,393,231.14 | 2.02% | 1,017,969.34 | |
第五名 | 3,050,000.00 | 3,050,000.00 | 1.82% | 610,000.00 | |
合计 | 22,573,960.75 | 22,573,960.75 | 13.44% | 8,444,414.63 |
6、合同资产
7、应收款项融资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38,541,511.73 | 30,296,015.47 |
合计 | 38,541,511.73 | 30,296,015.4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2) 重要逾期利息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238,233.56 | 31,875,017.97 |
代付社保费及其他 | 36,665,026.43 | 10,635,929.80 |
合计 | 50,903,259.99 | 42,510,947.77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5,363,042.11 | 5,094,099.89 |
1至2年 | 12,134,344.40 | 24,374,587.79 |
2至3年 | 1,907,597.03 | 981,778.25 |
3年以上 | 11,498,276.45 | 12,060,481.84 |
3至4年 | 639,666.65 | 2,906,131.38 |
4至5年 | 2,186,104.22 | 7,574,494.73 |
5年以上 | 8,672,505.58 | 1,579,855.73 |
合计 | 50,903,259.99 | 42,510,947.77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91,528.00 | 15.11% | 7,691,528.00 | 100.00% | 0.00 | 7,734,505.88 | 18.19% | 7,734,505.88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211,731.99 | 84.89% | 4,670,220.26 | 10.81% | 38,541,511.73 | 34,776,441.89 | 81.81% | 4,480,426.42 | 12.88% | 30,296,015.47 |
其中: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39,129,858.63 | 76.87% | 4,670,220.26 | 11.94% | 34,459,638.37 | 31,310,267.62 | 73.65% | 4,480,426.42 | 14.31% | 26,829,841.20 |
组合2:无风险组合 | 4,081,873.36 | 8.02% | 4,081,873.36 | 3,466,174.27 | 8.15% | 3,466,174.27 | ||||
合计 | 50,903,259.99 | 100.00% | 12,361,748.26 | 24.28% | 38,541,511.73 | 42,510,947.77 | 100.00% | 12,214,932.30 | 28.73% | 30,296,015.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迅驰(北京)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4,361,962.88 | 4,361,962.88 | 4,362,985.00 | 4,362,98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济南瑞昕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2,524,200.00 | 2,524,200.00 | 2,524,200.00 | 2,524,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青岛卓越车世界有限公司 | 694,343.00 | 694,343.00 | 694,343.00 | 694,343.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李晓勇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赵亚 | 40,000.00 | 40,000.00 | ||||
合计 | 7,734,505.88 | 7,734,505.88 | 7,691,528.00 | 7,691,528.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102,480.16 | 1,205,124.06 | 5.00 |
1-2年 | 10,686,276.28 | 1,068,627.63 | 10.00 |
2-3年 | 1,521,179.03 | 304,235.81 | 20.00 |
3-4年 | 339,772.00 | 101,931.60 | 30.00 |
4-5年 | 979,700.00 | 489,850.00 | 50.00 |
5年以上 | 1,500,451.16 | 1,500,451.16 | 100.00 |
合计 | 39,129,858.63 | 4,670,220.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261,561.95 | ||
1-2年 | 1,448,068.12 | ||
2-3年 | 386,418.00 | ||
3-4年 | 298,894.65 | ||
4-5年 | 64,309.22 | ||
5年以上 | 622,621.42 | ||
合计 | 4,081,873.36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480,426.42 | 7,734,505.88 | 12,214,932.3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9,744.37 | 1,022.12 | 110,766.49 | |
本期转回 | 393,772.17 | 393,772.17 | ||
本期转销 | 73,738.73 | 44,000.00 | 117,738.73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547,560.37 | 547,560.3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670,220.26 | 7,691,528.00 | 12,361,748.26 |
其他变动系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17,738.73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航天锂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其他往来 | 11,895,575.22 | 1年以内3.000,000.00元,1-2年 | 23.37% | 1,039,557.52 |
8,895,575.22元 | |||||
深圳市安泰新能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8,160,000.00 | 1年以内 | 16.03% | 408,000.00 |
蚌埠市佳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7,512,067.36 | 1年以内 | 14.76% | 375,603.37 |
迅驰(北京)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4,362,985.00 | 4-5年52,752.00元,5年以上4,310,233元 | 8.57% | 4,362,985.00 |
济南瑞昕二手车经销有限公司 | 其他往来 | 2,524,200.00 | 4-5年375,000.00元,5年以上2,149,200.00元 | 4.96% | 2,524,200.00 |
合计 | 34,454,827.58 | 67.69% | 8,710,345.8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86,500.57 | 78.17% | 158,300,259.91 | 96.94% |
1至2年 | 2,416,570.35 | 10.62% | 4,166,412.95 | 2.55% |
2至3年 | 1,805,053.01 | 7.93% | 217,465.05 | 0.13% |
3年以上 | 745,206.58 | 3.28% | 609,302.15 | 0.38% |
合计 | 22,753,330.51 | 163,293,440.06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8,548,642.64 | 37.57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二名 | 1,886,792.40 | 8.29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三名 | 764,123.46 | 3.36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四名 | 659,065.32 | 2.9 | 尚未履约完毕 |
第五名 | 656,000.00 | 2.88 | 尚未履约完毕 |
合计 | 12,514,623.82 | 55 |
其他说明:
1)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2)期末预付款项中无预付其他关联方款项。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下降86.07%,主要系收回对深圳市麦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预付款所致。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9,802,392.13 | 17,683,013.33 | 52,119,378.80 | 49,844,285.49 | 15,458,613.69 | 34,385,671.80 |
在产品 | 154,861,739.62 | 154,861,739.62 | 127,368,189.80 | 127,368,189.80 | ||
合同履约成本 | 7,424,270.52 | 7,424,270.52 | ||||
半成品 | 39,081,574.37 | 1,352,048.48 | 37,729,525.89 | 17,872,736.03 | 68,195.26 | 17,804,540.77 |
合计 | 271,169,976.64 | 19,035,061.81 | 252,134,914.83 | 195,085,211.32 | 15,526,808.95 | 179,558,402.37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458,613.69 | 2,539,156.07 | 314,756.43 | 17,683,013.33 | ||
半成品 | 68,195.26 | 1,283,853.22 | 1,352,048.48 | |||
合计 | 15,526,808.95 | 3,823,009.29 | 314,756.43 | 19,035,061.81 |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部分物料计提了减值准备。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13,769,903.89 | 6,892,854.33 |
预交的所得税 | 1,215,376.11 | 714,467.13 |
预交的其他税费 | 146,988.45 | |
合计 | 15,132,268.45 | 7,607,321.46 |
14、债权投资
15、其他债权投资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长期应收款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德州常盛新动能 | 23,438,815.06 | -725,084.43 | 22,713,730.63 | |||||||||
小计 | 23,438,815.06 | -725,084.43 | 22,713,730.63 | |||||||||
二、联营企业 | ||||||||||||
安车昇辉 | 2,367,666.80 | -1,232,591.21 | 1,135,075.59 | |||||||||
临沂常盛新动能 | 18,969,296.08 | -812,877.35 | -2,614,946.39 | 15,541,472.34 | 2,614,946.39 | |||||||
安辰科技 | 78,360,978.50 | -6,200.67 | 78,354,777.83 |
深圳保源升 | 29,486,995.48 | -816,118.30 | -4,353,590.62 | 24,317,286.56 | 4,353,590.62 | |||||||
浙江车检检 | 2,626,089.99 | 360,000.00 | -2,119,721.71 | 146,368.28 | ||||||||
安泰新能 | 3,000,000.00 | -203,008.16 | 2,796,991.84 | |||||||||
艾普拉斯 | 24,151,536.50 | 24,151,536.50 | ||||||||||
小计 | 131,811,026.85 | 27,151,536.50 | 360,000.00 | -5,190,517.4040 | -6,968,537.01 | 146,443,508.94 | 6,968,537.01 | |||||
合计 | 155,249,841.91 | 27,151,536.50 | 360,000.00 | -5,915,601.83 | -6,968,537.01 | 169,157,239.57 | 6,968,537.0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21,841,445.78 | 212,801,273.80 |
合计 | 221,841,445.78 | 212,801,273.8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2,848,270.06 | 89,398,631.53 | 10,013,785.10 | 33,905,297.20 | 306,165,983.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20,269.64 | 31,906,244.39 | 884,497.84 | 5,406,243.01 | 42,817,254.88 |
(1)购置 | 63,308.44 | 7,494,924.67 | 10,000.00 | 3,546,844.29 | 11,115,077.40 |
(2)在建工程转入 | 671,941.00 | 671,941.00 | |||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556,961.20 | 23,739,378.72 | 874,497.84 | 1,859,398.72 | 31,030,236.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49,604.92 | 2,762,782.93 | 1,565,449.50 | 478,081.27 | 12,155,918.62 |
(1)处置或报废 | 7,349,604.92 | 2,762,782.93 | 1,565,449.50 | 478,081.27 | 12,155,918.62 |
4.期末余额 | 170,118,934.78 | 118,542,092.99 | 9,332,833.44 | 38,833,458.94 | 336,827,320.1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853,364.90 | 33,235,282.98 | 7,698,782.86 | 19,399,631.36 | 87,187,062.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63,014.70 | 17,683,009.69 | 1,506,169.65 | 4,976,265.80 | 30,928,459.84 |
(1)计提 | 5,975,460.88 | 9,135,659.56 | 997,804.30 | 3,648,930.87 | 19,757,855.61 |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87,553.82 | 8,547,350.13 | 508,365.35 | 1,327,334.93 | 11,170,604.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1,111.16 | 971,059.97 | 1,418,330.34 | 430,321.85 | 4,260,823.32 |
(1)处置或报废 | 1,441,111.16 | 971,059.97 | 1,418,330.34 | 430,321.85 | 4,260,823.32 |
4.期末余额 | 32,175,268.44 | 49,947,232.70 | 7,786,622.17 | 23,945,575.31 | 113,854,698.6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130,559.59 | 2,965,564.03 | 81,524.37 | 6,177,647.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30,559.59 | 1,834,388.28 | 81,524.37 | 5,046,472.24 | |
(1)处置或报废 | 3,130,559.59 | 1,834,388.28 | 81,524.37 | 5,046,472.24 | |
4.期末余额 | 1,131,175.75 | 1,131,175.7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7,943,666.34 | 67,463,684.54 | 1,546,211.27 | 14,887,883.63 | 221,841,445.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864,345.57 | 53,197,784.52 | 2,315,002.24 | 14,424,141.47 | 212,801,273.8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6,015,553.70 | 检测站简易房产属于租赁土地上自建,无法办理产权证 |
房屋及建筑物 | 121,928,112.64 | 尚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1,086.00 | 4,931,973.79 |
合计 | 11,086.00 | 4,931,973.7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1,086.00 | 11,086.00 | 4,881,973.79 | 4,881,973.79 | ||
装修工程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11,086.00 | 11,086.00 | 4,931,973.79 | 4,931,973.7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机动车检测站建设项目 | 18,800,000.00 | 4,881,973.79 | 3,210,709.49 | 671,941.00 | 7,409,656.28 | 11,086.00 | 100.00% | 1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合计 | 18,800,000.00 | 4,881,973.79 | 3,210,709.49 | 671,941.00 | 7,409,656.28 | 11,086.00 | 0.00 | 0.00 | 0.0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4,740,416.04 | 184,740,416.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998,416.41 | 137,998,416.41 |
租赁 | 68,876,412.42 | 68,876,412.4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9,122,003.99 | 69,122,003.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523,493.62 | 33,523,493.62 |
租赁变更 | 4,509,747.76 | 4,509,747.76 |
本期处置 | 29,013,745.86 | 29,013,745.86 |
4.期末余额 | 289,215,338.83 | 289,215,338.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646,887.57 | 44,646,887.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844,894.88 | 53,844,894.88 |
(1)计提 | 40,799,227.75 | 40,799,227.7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期计提 | 13,045,667.13 | 13,045,667.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6,813,904.48 | 6,813,904.48 |
(1)处置 | 6,813,904.48 | 6,813,904.48 |
租赁 | ||
4.期末余额 | 91,677,877.97 | 91,677,877.97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7,537,460.86 | 197,537,460.8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0,093,528.47 | 140,093,528.4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214,836.00 | 2,410,862.18 | 40,625,698.1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62.26 | 3,962.26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3,962.26 | 3,962.26 | |||
4.期末余额 | 38,214,836.00 | 2,406,899.92 | 40,621,735.9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972,740.49 | 2,176,372.33 | 11,149,112.8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4,625.08 | 211,992.75 | 986,617.83 | ||
(1)计提 | 774,625.08 | 211,992.75 | 986,617.8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747,365.57 | 2,388,365.08 | 12,135,730.6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467,470.43 | 18,534.84 | 28,486,005.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242,095.51 | 234,489.85 | 29,476,585.36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临沂正直 | 256,631,488.81 | 256,631,488.81 | ||||
荆州鸿亿 | 8,981,797.49 | 8,981,797.49 | ||||
荆州晨达 | 6,205,627.85 | 6,205,627.85 | ||||
荆州荆通 | 3,730,715.90 | 3,730,715.90 | ||||
沂南永安 | 23,493,288.29 | 23,493,288.29 | ||||
蒙阴蒙城 | 13,693,837.63 | 13,693,837.63 | ||||
粤检管理 | 14,780,850.64 | 14,780,850.64 | ||||
粤检投资 | 16,776,634.07 | 16,776,634.07 | ||||
个旧锡都 | 6,715,066.44 | 6,715,066.44 | ||||
中山宝港 | 463,314.34 | 463,314.34 | ||||
中山宝誉 | 1,291,293.02 | 1,291,293.02 | ||||
深圳福隆 | 651,859.71 | 651,859.71 | ||||
蚌埠安车 | 42,823,367.38 | 42,823,367.38 | ||||
安徽泽宇 | 1,392,106.62 | 1,392,106.62 | ||||
蚌埠众城 | 2,666,001.03 | 2,666,001.03 | ||||
蚌埠大雷 | 4,136,986.39 | 4,136,986.39 | ||||
蚌埠万顺 | 3,964,084.18 | 3,964,084.18 | ||||
洛阳囤安 | 1,399,601.11 | 1,399,601.11 | ||||
洛阳天之星 | 4,029,664.37 | 4,029,664.37 | ||||
洛阳安车 | 2,163,720.63 | 2,163,720.63 | ||||
合计 | 353,415,774.19 | 62,575,531.71 | 415,991,305.90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临沂正直 | 1,490,841.16 | 35,485,338.90 | 36,976,180.06 | |||
荆州鸿亿 | 4,587,234.32 | 4,587,234.32 | ||||
荆州晨达 | 2,187,505.29 | 2,187,505.29 |
荆州荆通 | 859,730.17 | 1,330,726.36 | 2,190,456.53 | |||
沂南永安 | 8,439,144.70 | 8,439,144.70 | ||||
蒙阴蒙城 | 2,788,076.49 | 2,788,076.49 | ||||
粤检管理 | 10,957,939.95 | 10,957,939.95 | ||||
粤检投资 | 2,338,781.33 | 9,988,773.43 | 12,327,554.76 | |||
个旧锡都 | 2,114,170.76 | 2,114,170.76 | ||||
中山宝港 | ||||||
中山宝誉 | ||||||
深圳福隆 | ||||||
蚌埠安车 | 10,400,103.74 | 10,400,103.74 | ||||
安徽泽宇 | ||||||
蚌埠众城 | ||||||
蚌埠大雷 | 2,471,879.75 | 2,471,879.75 | ||||
蚌埠万顺 | 1,202,505.77 | 1,202,505.77 | ||||
洛阳囤安 | ||||||
洛阳天之星 | ||||||
洛阳安车 | ||||||
合计 | 6,803,523.42 | 89,839,228.70 | 96,642,752.1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本公司以人民币302,400,000.00元受让商丘宏略商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临沂正直52.04%股权、商丘鼎佳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临沂正直17.96%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合计持有临沂正直7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45,768,511.19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256,631,488.81元。
(2)本公司以人民币12,500,000.00元受让荆州市鸿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持有的鸿亿科技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3,518,202.51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8,981,797.49元。
(3)本公司以人民币8,450,000.00元受让荆州世纪天源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晨达环保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244,372.15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6,205,627.85元。
(4)本公司以人民币6,017,300.00元受让湖北荆通运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荆通汽车10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286,584.10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3,730,715.90元。
(5)本公司以人民币25,550,000.00元受让山东全福鞍座有限公司持有的沂南永安7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056,711.71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23,493,288.29元。
(6)本公司以人民币14,700,000.00元受让临沂金安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蒙阴蒙城70.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1,006,162.37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3,693,837.63元。
(7)本公司以人民币18,360,000.00元受让深圳市金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粤检管理5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3,579,149.36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4,780,850.64元。
(8)本公司以人民币24,780,000.00元向粤检投资增资取得粤检投资39.52%股权,同时以人民币7,200,000.00元受让广东粤检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粤检投资11.48%股权,合计取得粤检投资5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9,810,521.43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6,776,634.07元。
(9)本公司以人民币8,729,009.43元受让云南锡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持有的个旧锡都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013,942.99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6,715,066.44元。
(10)本公司以人民币0.00元受让冯国平、冯国锋合计持有的中山宝港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463,314.34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463,314.34元。
(11)本公司以人民币0.00元受让冯国锋持有的中山宝誉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1,291,293.02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291,293.02元。
(12)本公司以人民币0.00元受让梁浩铭持有的深圳福隆100%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651,859.71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651,859.71元。
(13)本公司以人民币51,000,000.00元受让蚌埠安检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蚌埠安车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8,176,632.62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42,823,367.38元。
(14)本公司以人民币3,442,500.00元受让金龙持有的安徽泽宇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050,393.38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392,106.62元。
(15)本公司以人民币3,825,000.00元受让闫利鲜持有的蚌埠众城20.4%股权、宋丹持有的蚌埠众城10.2%股权、周伟传持有的蚌埠众城10.2%股权、马长品持有的蚌埠众城5.1%股权、朱金良持有的蚌埠众城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1,158,998.97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2,666,001.03元。
(16)本公司以人民币4,462,500.00元受让蚌埠德聚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蚌埠大雷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325,513.61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4,136,986.39元。
(17)本公司以人民币4,080,000.00元受让蚌埠车邦机动车检测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蚌埠万顺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115,915.82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3,964,084.18元。
(18)本公司以人民币1,428,000.00元受让邱海玲持有的洛阳囤安30.6%股权、刘君持有的洛阳囤安20.4%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28,398.89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1,399,601.11元。
(19)本公司以人民币4,437,000.00元受让姬留强持有的洛阳天之星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407,335.63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4,029,664.37元。
(20)本公司以人民币2,907,000.00元受让任俊强持有的洛阳安车51%股权。合并日取得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人民币743,279.37元,从而形成商誉人民币2,163,720.63元。本公司对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各子公司的可回收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的现金流量来确定,5年期后的现金流量以增长率为零推算。本公司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末 | 期初 | ||||
增长率(%) | 毛利率(%) | 折现率(%) | 增长率(%) | 毛利率(%) | 折现率(%) | |
临沂正直(2024度-2028度) | 1.86-22.52 | 66.13-70.43 | 14.59 | 4.29-0.96 | 69.11-69.27 | 14.95 |
荆州鸿亿(2024度-2028度) | 4.00-2.00 | 45.57-64.08 | 14.97 | 2.73-3.12 | 53.12-53.78 | 15.13 |
荆州晨达(2024度-2028度) | 2.90-2.98 | 38.44-41.38 | 14.97 | 3.11-1.79 | 44.15-44.05 | 15.13 |
荆州荆通(2024度-2028度) | 6.05-4.03 | 28.14-36.18 | 14.97 | 13.50-3.77 | 29.59-31.74 | 15.13 |
沂南永安(2024度-2028度) | 12.99-3.00 | 52.23-63.53 | 14.97 | 7.27-2.16 | 62.51-65.87 | 15.33 |
蒙阴蒙城(2024度-2028度) | 43.89-3.00 | 71.37-74.77 | 14.97 | 11.00-4.00 | 69.55-74.75 | 15.33 |
粤检管理(2024度-2028度) | 12.44-2.75 | 21.70-29.64 | 14.97 | 3.09-0.07 | 41.91-42.64 | 15.33 |
粤检投资(2024度-2028度) | 3.04-4.33 | 7.51-30.16 | 14.97 | (18.92)-3.50 | 32.04-40.02 | 15.33 |
个旧锡都(2024度-2028度) | (1.73)-6.61 | 38.30-50.95 | 14.95 | (31.90)-3.89 | 34.17-49.10 | 15.33 |
中山宝港(2024度-2028度) | 39.39-5.00 | 5.38-31.03 | 15.63 | 216.37-3.00 | 28.19-37.34 | 16.01 |
中山宝誉(2024度-2028度) | 30.00-10.00 | (11.51)-33.91 | 15.63 | 1051.06-5.00 | 8.18-36.07 | 16.01 |
深圳福隆(2024度-2028度) | 27.31-5.00 | (10.67)-21.71 | 15.63 | 195.44-5.00 | (14.93)-39.03 | 16.01 |
蚌埠安车(2024度-2028度) | 55.33-1.18 | 53.96-52.95 | 14.97 | |||
安徽泽宇(2024度-2028度) | 10.04-5.51 | 26.47-40.06 | 14.97 | |||
蚌埠众城(2024度-2028度) | 8.16-5.04 | 13.15-30.06 | 14.97 | |||
蚌埠大雷(2024度-2028度) | 11.8-3.1 | 40.82-51.19 | 14.97 | |||
蚌埠万顺(2024度-2028度) | 3.04-4.99 | 31.64-41.29 | 14.97 | |||
洛阳囤安(2024度-2028度) | (1.39)-2.00 | 36.66-45.33 | 14.97 | |||
洛阳天之星(2024度-2028度) | 10.94-3.00 | 35.91-45.48 | 14.97 | |||
洛阳安车(2024度-2028度) | 7.07-3.00 | 34.14-42.30 | 14.97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测期的收入增长率及毛利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经过上述商誉减值测试,按照各含商誉资产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含商誉资产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临沂正直 | 256,631,488.81 | 219,655,308.75 | 36,976,180.06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荆州鸿亿 | 8,981,797.49 | 4,394,563.17 | 4,587,234.32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荆州晨达 | 6,205,627.85 | 4,018,122.56 | 2,187,505.29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荆州荆通 | 3,730,715.90 | 1,540,259.37 | 2,190,456.53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沂南永安 | 23,493,288.29 | 15,054,143.59 | 8,439,144.70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蒙阴蒙城 | 13,693,837.63 | 10,905,761.14 | 2,788,076.49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粤检管理 | 14,780,850.64 | 3,822,910.69 | 10,957,939.95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粤检投资 | 16,776,634.07 | 4,449,079.31 | 12,327,554.76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个旧锡都 | 6,715,066.44 | 4,600,895.68 | 2,114,170.76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中山宝港 | 463,314.34 | 463,314.34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中山宝誉 | 1,291,293.02 | 1,291,293.02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深圳福隆 | 651,859.71 | 651,859.71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蚌埠安车 | 42,823,367.38 | 32,423,263.64 | 10,400,103.74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安徽泽宇 | 1,392,106.62 | 1,392,106.62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蚌埠众城 | 2,666,001.03 | 2,666,001.03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蚌埠大雷 | 4,136,986.39 | 1,665,106.64 | 2,471,879.75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蚌埠万顺 | 3,964,084.18 | 2,761,578.41 | 1,202,505.77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洛阳囤安 | 1,399,601.11 | 1,399,601.11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洛阳天之星 | 4,029,664.37 | 4,029,664.37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洛阳安车 | 2,163,720.63 | 2,163,720.63 | 5年 | 折现率 | 利润率 | ||
合计 | 415,991,305.90 | 319,348,553.78 | 96,642,752.12 |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 商誉减值金额 | ||||||
本期 | 上期 | 本期 | 上期 |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承诺业绩 | 实际业绩 | 完成率 | |||
临沂正直 | 45,000,000.00 | 27,876,835.30 | 61.95% | 43,000,000.00 | 41,286,788.76 | 96.02% | 35,485,338.91 | 1,490,841.16 |
沂南永安 | 4,550,000.00 | 1,935,790.91 | 42.54% | 1,800,000.00 | 3,191,630.03 | 177.31% | 8,439,144.70 | |
蒙阴蒙城 | 2,700,000.00 | 1,045,104.30 | 38.71% | 1,720,000.00 | 1,962,390.94 | 114.09% | 2,788,076.49 | |
粤检管理 | 7,650,000.00 | -5,180,080.73 | -67.71% | 6,500,000.00 | 6,196,314.34 | 95.33% | 8,551,472.88 | |
粤检投资 | 4,400,000.00 | -6,789,202.55 | -154.30% | 5,600,000.00 | 4,703,140.47 | 83.98% | 9,988,773.44 | 2,338,781.33 |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基本设施改造费用 | 19,714,172.66 | 16,933,927.07 | 8,865,772.51 | 27,782,327.22 | |
企业邮箱网络服务费 | 91,106.92 | 18,316.83 | 24,630.72 | 84,793.03 | |
FXIAOKE服务费 | 51,239.35 | 167,709.44 | 91,767.98 | 127,180.81 | |
租车服务费 | 131,483.48 | 22,539.96 | 108,943.52 | ||
合计 | 19,988,002.41 | 17,119,953.34 | 9,004,711.17 | 28,103,244.58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64,648.75 | 327,785.66 | 1,678,203.00 | 393,369.3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8,241,921.36 | 7,236,288.20 | ||
使用权资产 | 197,537,460.86 | 39,344,340.11 | 140,093,528.47 | 29,806,007.70 |
合计 | 247,344,030.97 | 46,908,413.97 | 141,771,731.47 | 30,199,377.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4,984,942.26 | 54,130,131.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6,908,413.97 | 30,199,377.0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07,350,324.62 | 58,795,686.67 |
资产减值准备 | 8,936,487.08 | 11,145,776.58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70,940,203.38 | 11,065,889.82 | 57,347,370.91 | 9,008,222.9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407,652.79 | 1,690,735.89 | 10,717,994.87 | 1,607,699.23 |
可抵扣亏损 | 137,813,919.88 | 21,134,425.88 | 59,481,725.57 | 11,003,644.59 |
股权激励 使用权资产 | 6,650,134.59 | 997,520.19 | ||
租赁负债 | 204,918,050.13 | 41,041,941.59 | 144,795,956.25 | 31,088,615.53 |
递延收益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346,327.25 | 51,949.08 | 386,945.88 | 58,041.88 |
预计负债 | 509,783.83 | 127,445.96 | ||
预提费用 | 1,072,263.84 | 160,839.58 | ||
其他 | 312,404.76 | 78,101.20 | ||
合计 | 424,426,153.43 | 74,984,942.26 | 281,274,580.50 | 54,130,131.12 |
股权激励 | 994,681.86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631,856.25 | 1,889,470.38 |
租赁负债 | 1,903,475.84 | 1,380,178.99 |
合计 | 119,822,143.79 | 74,205,794.4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度 | 2,957,800.18 | |
2024年度 | 9,778,766.12 | 10,123,418.00 |
2025年度 | 6,375,295.45 | 9,245,002.26 |
2026年度 | 8,769,864.19 | 13,864,104.53 |
2027年度 | 14,680,066.07 | 22,605,361.70 |
2028年度 | 67,746,332.79 | |
合计 | 107,350,324.62 | 58,795,686.67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 | 2,796,193.66 | 2,796,193.66 | 3,492,044.30 | 3,492,044.30 | ||
合计 | 2,796,193.66 | 2,796,193.66 | 3,492,044.30 | 3,492,044.30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1,634,474.53 | 21,634,474.53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34,675,330.27 | 34,675,330.27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合计 | 21,634,474.53 | 21,634,474.53 | 34,675,330.27 | 34,675,330.27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20,000.00 | 900,000.00 |
合计 | 520,000.00 | 900,000.00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34、衍生金融负债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9,557,145.16 | 50,653,216.05 |
合计 | 59,557,145.16 | 50,653,216.05 |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91,524,874.99 | 86,636,263.01 |
工程款及其他 | 8,448,438.70 | 29,324,154.98 |
合计 | 99,973,313.69 | 115,960,417.9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0.00 | 0.00 |
应付股利 | 290,000.00 | 0.00 |
其他应付款 | 135,114,824.13 | 113,201,246.53 |
合计 | 135,404,824.13 | 113,201,246.53 |
(1) 应付利息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290,000.00 | 0.00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收购款 | 96,789,116.51 | 105,351,000.00 |
其他 | 38,325,707.62 | 7,850,246.53 |
合计 | 135,114,824.13 | 113,201,246.53 |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87,194.41 | 87,804.41 |
合计 | 87,194.41 | 87,804.4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39、合同负债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5,045,451.85 | 193,953,037.78 | 204,719,344.75 | 34,279,144.8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0,824.73 | 13,721,865.47 | 13,769,043.68 | 103,646.52 |
合计 | 45,196,276.58 | 207,674,903.25 | 218,488,388.43 | 34,382,791.40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5,003,069.76 | 175,596,932.76 | 186,343,224.26 | 34,256,778.26 |
2、职工福利费 | 10,134,569.70 | 10,134,569.70 | ||
3、社会保险费 | 23,679.59 | 4,914,740.20 | 4,919,593.17 | 18,826.6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8,414.98 | 4,287,309.44 | 4,288,462.67 | 17,261.75 |
工伤保险费 | 3,310.59 | 301,771.57 | 303,589.29 | 1,492.87 |
生育保险费 | 1,954.02 | 325,659.19 | 327,541.21 | 72.00 |
4、住房公积金 | 18,702.50 | 3,306,652.12 | 3,321,814.62 | 3,54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3.00 | 143.00 | ||
合计 | 45,045,451.85 | 193,953,037.78 | 204,719,344.75 | 34,279,144.88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6,901.00 | 13,295,876.06 | 13,342,472.46 | 100,304.60 |
2、失业保险费 | 3,923.73 | 425,989.41 | 426,571.22 | 3,341.92 |
合计 | 150,824.73 | 13,721,865.47 | 13,769,043.68 | 103,646.52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65,496.41 | 1,830,579.20 |
企业所得税 | 766,966.70 | 4,560,519.39 |
个人所得税 | 512,538.43 | 291,758.7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1,009.17 | 248,962.01 |
房产税 | 488,268.60 | 726,189.35 |
教育费附加 | 64,139.85 | 177,027.78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343,173.30 | 359,254.20 |
印花税及其他 | 65,066.92 | 92,332.71 |
合计 | 3,896,659.38 | 8,286,623.35 |
42、持有待售负债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953,423.98 | 31,527,929.77 |
合计 | 44,953,423.98 | 31,527,929.77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7,976,642.57 | 20,197,791.04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银行承兑汇票 | 1,356,384.74 | 3,340,000.00 |
合计 | 19,333,027.31 | 23,537,791.04 |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现值 | 206,821,525.97 | 144,816,682.88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953,423.98 | 31,527,929.77 |
合计 | 161,868,101.99 | 113,288,753.11 |
48、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2) 专项应付款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决诉讼 | 175,000.00 | 509,783.83 |
合计 | 175,000.00 | 509,783.83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468,332.95 | 765,317.00 | 320,000.04 | 913,649.91 |
合计 | 468,332.95 | 765,317.00 | 320,000.04 | 913,649.9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408,332.95 | 20,000.04 | 388,332.91 | 与资产相关 | |
人才安居住房补贴 | 60,000.00 | 765,317.00 | 300,000.00 | 525,317.00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468,332.95 | 765,317.00 | 320,000.04 | 913,649.91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28,988,812.00 | 228,988,812.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53,241,445.88 | 1,253,241,445.88 | ||
其他资本公积 | 5,303,700.81 | 10,687,894.53 | -5,384,193.72 | |
合计 | 1,258,545,146.69 | 10,687,894.53 | 1,247,857,252.16 |
资本公积的说明:
1、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未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条件,冲减以前年度股份支付计提的资本公积、子公司注销及受让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影响。
56、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849,163.33 | 165,224.62 | 5,683,938.71 | |
合计 | 5,849,163.33 | 165,224.62 | 5,683,938.71 |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
合计 | 76,858,712.32 | 76,858,712.32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7,014,429.22 | 578,419,941.7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47,014,429.22 | 578,419,941.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8,522,011.66 | -31,405,512.4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8,492,417.56 | 547,014,429.2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60,383,000.52 | 287,216,165.18 | 446,286,854.34 | 226,820,900.51 |
其他业务 | 1,920,481.99 | 450,687.28 | 1,498,221.54 | 583,054.91 |
合计 | 462,303,482.51 | 287,666,852.46 | 447,785,075.88 | 227,403,955.42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462,303,482.51 | 其他零星收入 | 447,785,075.88 | 其他零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920,481.99 | 其他零星收入 | 1,498,221.54 | 其他零星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42% | 0.33%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 1,920,481.99 | 其他零星收入 | 1,498,221.54 | 其他零星收入 |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920,481.99 | 其他零星收入 | 1,498,221.54 | 其他零星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460,383,000.52 | 其他零星收入 | 446,286,854.34 | 其他零星收入 |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57,596.64 | 1,068,886.91 |
教育费附加 | 617,088.07 | 768,275.20 |
房产税 | 1,357,758.53 | 1,349,271.05 |
土地使用税 | 1,506,860.56 | 1,437,016.80 |
印花税 | 601,202.34 | 498,607.30 |
合计 | 4,940,506.14 | 5,122,057.26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983,618.74 | 77,442,021.72 |
办公费 | 10,771,915.00 | 8,899,190.98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8,922,414.12 | 7,466,291.60 |
折旧与摊销 | 6,814,788.92 | 7,316,485.42 |
差旅费 | 3,993,906.94 | 3,435,640.86 |
中介费 | 7,374,458.09 | 7,585,914.42 |
其他 | 1,467,085.35 | 735,632.63 |
合计 | 107,328,187.16 | 112,881,177.63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317,655.99 | 24,773,871.02 |
办公费 | 3,553,136.75 | 2,878,114.52 |
差旅费 | 14,846,873.74 | 14,618,171.49 |
使用权资产折旧及租赁费 | 1,303,402.48 | 1,010,199.98 |
市场拓展费 | 8,073,891.86 | 15,853,416.72 |
合计 | 50,094,960.82 | 59,133,773.73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2,567,725.09 | 24,259,110.53 |
研发材料 | 7,436,863.64 | 12,142,974.86 |
委托研究及其他相关费用 | 8,899,587.57 | 7,431,495.03 |
合计 | 48,904,176.30 | 43,833,580.42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580,942.41 | 5,381,044.85 |
减:利息收入 | 19,780,311.40 | 10,074,974.15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365,050.30 | 550,159.23 |
合计 | -11,834,318.69 | -4,143,770.07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456,041.31 | 7,063,210.88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8,241,921.36 | |
合计 | 48,241,921.36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15,601.83 | -4,249,497.3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5,968,492.66 | |
短期现金管理收益 | 14,078,514.87 | 21,753,549.09 |
合计 | 8,162,913.04 | 23,472,544.37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093,908.66 | -6,972,796.3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27,985.75 | -8,363,083.65 |
合计 | -5,565,922.91 | -15,335,879.99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637,783.58 | -15,526,808.95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6,968,537.01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6,177,647.99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89,839,228.70 | -6,803,523.42 |
合计 | -100,445,549.29 | -28,507,980.36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787,622.38 | -12,975,955.06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638,262.83 | 448,518.7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及赔款收入 | 2,312,583.06 | 1,125,430.85 | 2,312,583.06 |
其他 | 628,519.92 | 119,846.70 | 628,519.92 |
合计 | 2,941,102.98 | 1,245,277.55 | 2,941,102.98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728,230.73 | 24,743.27 | 2,728,230.73 |
罚款及滞纳金 | 510,930.84 | 155,566.39 | 510,930.84 |
其他 | 88,425.13 | 736,661.53 | 88,425.13 |
合计 | 3,327,586.70 | 916,971.19 | 3,327,586.70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268,762.89 | 12,989,558.5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90,354.08 | -13,509,816.90 |
合计 | 5,278,408.81 | -520,258.3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3,908,003.4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586,200.5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450,573.1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240.9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662,040.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5,444.3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625,955.42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414,756.78 |
所得税费用 | 5,278,408.81 |
7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564,416.57 | 4,613,223.51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688,636.31 | 6,580,322.20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35,126,147.28 | 51,286,266.72 |
合计 | 44,379,200.16 | 62,479,812.4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 | 48,970,462.98 | 56,728,817.17 |
支付的往来款 | 44,924,081.16 | 49,723,395.84 |
合计 | 93,894,544.14 | 106,452,213.01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13,306,735.38 | 5,461,750.64 |
保证金的减少额 | 12,503,662.20 | 5,067,719.16 |
合计 | 25,810,397.58 | 10,529,469.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负债 | 40,007,531.34 | 28,012,533.43 |
合计 | 40,007,531.34 | 28,012,533.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9,186,412.25 | -21,432,675.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6,011,472.20 | 43,843,860.3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757,855.61 | 20,386,202.7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0,799,227.75 | 25,526,063.86 |
无形资产摊销 | 986,617.83 | 918,675.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004,711.17 | 3,057,152.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5,885.21 | 12,527,436.2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28,230.73 | 24,743.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241,921.3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23,657.53 | -80,705.7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62,913.04 | -23,472,544.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54,811.14 | -13,447,205.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709,036.91 | -62,611.6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214,296.04 | -37,968,548.7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7,280,783.81 | -108,903,136.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569,268.06 | 58,473,459.28 |
其他 | -7,644,816.45 | 1,373,907.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253,954.93 | -39,235,925.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74,307,106.96 | 1,255,628,186.6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55,628,186.61 | 1,331,858,701.4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1,321,079.65 | -76,230,514.8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64,458,900.00 |
其中: | |
蚌埠安车 | 45,900,000.00 |
安徽泽宇 | 2,926,125.00 |
蚌埠众城 | 3,251,250.00 |
蚌埠大雷 | 3,793,125.00 |
蚌埠万顺 | 3,468,000.00 |
洛阳囤安 | 714,000.00 |
洛阳天之星 | 2,662,200.00 |
洛阳安车 | 1,744,2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03,951.06 |
其中: | |
蚌埠安车 | 609,785.65 |
安徽泽宇 | 133,731.66 |
蚌埠众城 | 20,883.21 |
蚌埠大雷 | 19,035.49 |
蚌埠万顺 | 3,020.26 |
洛阳囤安 | 6,015.09 |
洛阳天之星 | 7,871.23 |
洛阳安车 | 3,608.47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9,684,983.49 |
其中: | |
临沂正直 | 17,672,483.49 |
蒙阴蒙城 | 735,000.00 |
沂南永安 | 1,277,5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83,339,932.43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74,307,106.96 | 1,255,628,186.61 |
其中:库存现金 | 158,811.52 | 102,285.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73,672,260.28 | 1,254,801,173.1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76,035.16 | 724,728.23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4,307,106.96 | 1,255,628,186.61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其他
八、研发支出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蚌埠安车 | 2023年08月31日 | 51,000,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8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9,920,105.26 | 1,633,941.54 | 1,887,217.20 |
安徽泽宇 | 2023年08月31日 | 3,442,5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8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021,011.65 | 199,722.75 | 634,843.43 |
蚌埠众城 | 2023年08月31日 | 3,825,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8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524,440.40 | -99,161.52 | 879,493.17 |
蚌埠大雷 | 2023年08月31日 | 4,462,5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8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116,396.04 | 194,094.14 | 1,602,782.81 |
蚌埠万顺 | 2023年08月31日 | 4,080,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8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060,877.72 | 760,949.16 | -2,321.35 |
洛阳囤安 | 2023年07月31日 | 1,428,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7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930,335.56 | 420,373.66 | 114,548.03 |
洛阳天之星 | 2023年07月31日 | 4,437,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7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1,507,482.85 | 266,178.29 | 1,027,260.83 |
洛阳安车 | 2023年07月31日 | 2,907,000.00 | 51.00% | 购买 | 2023年07月31日 | 控制权转移 | 925,695.99 | 18,227.69 | 266,473.90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蚌埠安车 | 安徽泽宇 | 蚌埠众城 | 蚌埠大雷 | 蚌埠万顺 | 洛阳囤安 | 洛阳天之星 | 洛阳安车 |
--现金 | 51,000,000.00 | 3,442,500.00 | 3,825,000.00 | 4,462,500.00 | 4,080,000.00 | 1,428,000.00 | 4,437,000.00 | 2,907,000.00 |
合并成本合计 | 51,000,000.00 | 3,442,500.00 | 3,825,000.00 | 4,462,500.00 | 4,080,000.00 | 1,428,000.00 | 4,437,000.00 | 2,907,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 8,176,632.62 | 2,050,393.38 | 1,158,998.97 | 325,513.61 | 115,915.82 | 28,398.89 | 407,335.63 | 743,279.37 |
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2,823,367.38 | 1,392,106.62 | 2,666,001.03 | 4,136,986.39 | 3,964,084.18 | 1,399,601.11 | 4,029,664.37 | 2,163,720.63 |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蚌埠安车 | 安徽泽宇 | 蚌埠众城 | 蚌埠大雷 | 蚌埠万顺 | 洛阳囤安 | 洛阳天之星 | 洛阳安车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609,785.65 | 609,785.65 | 133,731.66 | 133,731.66 | 20,883.21 | 20,883.21 | 19,035.49 | 19,035.49 | 3,020.26 | 3,020.26 | 6,015.09 | 6,015.09 | 7,871.23 | 7,871.23 | 3,608.47 | 3,608.47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8,323,956.10 | 8,323,956.10 | 3,546,588.80 | 3,546,588.80 | 2,117,815.40 | 2,117,815.40 | 1,172,081.15 | 1,172,081.15 | 656,579.27 | 656,579.27 | 870,344.41 | 870,344.41 | 1,432,778.55 | 1,432,778.55 | 1,739,488.57 | 1,739,488.57 |
无形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7,185,013.17 | 37,185,013.17 | 3,843,740.61 | 3,843,740.61 | 2,597,480.05 | 2,597,480.05 | 6,488,003.23 | 6,488,003.23 | 1,271,329.72 | 1,271,329.72 | 639,363.28 | 639,363.28 | 4,051,406.80 | 4,051,406.80 | 0.00 | 0.00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 |
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26,305.92 | 5,726,305.92 | 559,218.76 | 559,218.76 | 953,266.97 | 953,266.97 | 414,984.07 | 414,984.07 | 559,372.95 | 559,372.95 | 96,203.00 | 96,203.00 | 903,352.82 | 903,352.82 | 0.00 | 0.00 |
租赁负债 | 29,362,352.48 | 29,362,352.48 | 3,178,148.27 | 3,178,148.27 | 1,603,328.81 | 1,603,328.81 | 6,471,790.32 | 6,471,790.32 | 583,425.98 | 583,425.98 | 546,740.26 | 546,740.26 | 3,122,166.40 | 3,122,166.40 | 0.00 | 0.00 |
净资产 | 16,032,612.98 | 16,032,612.98 | 4,020,379.18 | 4,020,379.18 | 2,272,547.00 | 2,272,547.00 | 638,261.98 | 638,261.98 | 227,285.93 | 227,285.93 | 55,684.09 | 55,684.09 | 798,697.32 | 798,697.32 | 1,457,410.53 | 1,457,410.5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7,855,980.36 | 7,855,980.36 | 1,969,985.80 | 1,969,985.80 | 1,113,548.03 | 1,113,548.03 | 312,748.37 | 312,748.37 | 111,370.11 | 111,370.11 | 27,285.20 | 27,285.20 | 391,361.69 | 391,361.69 | 714,131.16 | 714,131.16 |
取得的净资产 | 8,176,632.62 | 8,176,632.62 | 2,050,393.38 | 2,050,393.38 | 1,158,998.97 | 1,158,998.97 | 325,513.61 | 325,513.61 | 115,915.82 | 115,915.82 | 28,398.89 | 28,398.89 | 407,335.63 | 407,335.63 | 743,279.37 | 743,279.37 |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合并成本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1)本期新设的子公司
名称 | 变更原因 |
青岛安车 | 新设立 |
青岛深平 | 新设立 |
青岛深莱 | 新设立 |
正直经开区 | 新设立 |
安车蚌埠 | 新设立 |
荆州安胜 | 新设立 |
北京平安科立 | 新设立 |
柳州安车 | 新设立 |
北京安车 | 新设立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 变更原因 |
青岛云溪城 | 注销 |
青岛宏联 | 注销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杭州安车 | 300,000.00 | 杭州 | 杭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山东安车 | 45,000,000.00 | 泰安 | 泰安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泰山检测 | 3,000,000.00 | 泰安 | 泰安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安迅 | 25,5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技术开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兴车 | 35,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海纳 | 1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华侨顺通 | 2,466,572.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67.2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车牛 | 5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荣青 | 3,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深平 | 50,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深莱 | 5,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安车 | 5,000,000.00 | 青岛 | 青岛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临沂正直 | 6,93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兰山 | 2,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河东 | 2,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二手车 | 1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正直保险 | 10,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莒南正直 | 400,000.00 | 莒南 | 莒南 | 服务业 | 40.00% | 投资设立 | |
正直瑞通 | 400,000.00 | 莒南 | 莒南 | 服务业 | 40.00% | 投资设立 | |
正直经开区 | 1,000,000.00 | 临沂 | 临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车运营 | 200,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55.00% | 投资设立 | |
安车数字 | 10,000,000.00 | 长沙 | 长沙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荆州安车 | 25,00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荆州安澜 | 1,00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荆州鸿亿 | 1,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00 | 下企业合并 | ||||||
荆州晨达 | 2,00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荆州荆通 | 6,00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荆州安胜 | 1,000,000.00 | 荆州 | 荆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粤检投资 | 8,266,899.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番通 | 510,000.00 | 广州 | 广州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宝珠 | 965,000.00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金佳 | 570,000.00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57.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金达 | 1,200,000.00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珠海金昇 | 500,000.00 | 珠海 | 珠海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业 | 1,02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汇 | 51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港恒 | 51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港 | 50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新 | 1,00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晖 | 1,00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山宝誉 | 100,000.00 | 中山 | 中山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粤检管理 | 3,111,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51.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深圳荣峰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润达通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宝方 | 5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宝国 | 6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德 | 5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华 | 5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明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通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恒 | 5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福隆 | 1,0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福兴 | 5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沂南永安 | 1,400,000.00 | 沂南 | 沂南 | 服务业 | 70.00% | 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沂南创诺 | 100,000.00 | 沂南 | 沂南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蒙阴蒙城 | 700,000.00 | 蒙阴 | 蒙阴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个旧锡都 | 3,125,500.00 | 个旧 | 个旧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车动动 | 1,4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7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唐山众鼎 | 10,000,000.00 | 唐山 | 唐山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东永扬 | 5,100,000.00 | 惠州 | 深圳 | 制造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许昌安车 | 10,000,000.00 | 许昌 | 许昌 | 科技推广和应用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盛新能源 | 5,100,000.00 | 深圳 | 深圳 | 技术服务 | 51.00% | 投资设立 | |
蚌埠安车 | 10,2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百正 | 5,0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大东 | 3,0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阳阳 | 2,0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佳亿 | 10,0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柳州安车 | 5,000,000.00 | 柳州 | 柳州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泽宇 | 3,06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众城 | 2,55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大雷 | 306,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蚌埠万顺 | 51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车蚌埠 | 1,000,000.00 | 蚌埠 | 蚌埠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洛阳囤安 | 510,000.00 | 洛阳 | 洛阳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洛阳天之星 | 1,530,000.00 | 洛阳 | 洛阳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洛阳安车 | 1,020,000.00 | 洛阳 | 洛阳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平安科立 | 4,2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安车 | 3,5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服务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莒南正直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临沂正直出资40.00万元、莒南县联营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共同设立,双方在《股东关于检测项目出资及股份占比协议书》及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股东享有的其他权益由临沂正直享有占比51.00%,莒南县联营商贸有限公司享有占比49.00%。正直瑞通由本公司之子公司临沂正直出资40.00万元、莒南县合营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0.00万元共同设立,双方在《股东关于检测项目出资及股份占比协议书》及公司章程中约定公司表决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以及股东享有的其他权益由临
沂正直享有占比51.00%,莒南县合营商贸有限公司享有占比49.00%。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之子公司许昌安车以0.00元的价格取得深圳市麦希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许昌麦希51.00%股权,并承担51.00%股权对应的实缴出资义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许昌麦希公司章程约定,本公司对许昌麦希不具有控制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也未对许昌麦希实际出资。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德州常盛新动能 | 德州 | 德州 | 投资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临沂常盛新动能 | 临沂 | 临沂 | 投资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安辰科技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47.20% | 权益法核算 | |
深圳保源升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16.65% | 权益法核算 | |
艾普拉斯 | 济南 | 济南 | 投资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
安泰新能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30.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德州基金 | 德州基金 | |
资产合计 | 113,560,055.76 | 117,985,111.64 |
负债合计 | -8,597.39 | 791,036.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13,568,653.15 | 117,194,075.2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2,713,730.63 | 23,438,815.06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2,713,730.63 | 23,438,815.06 |
净利润 | -3,336,224.07 | -15,898,208.45 |
综合收益总额 | -3,336,224.07 | -15,898,208.45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临沂常盛新动能 | 安辰科技 | 深圳保源升 | 临沂常盛新动能 | 安辰科技 | 深圳保源升 | |
资产合计 | 116,897,270.70 | 78,360,122.79 | 81,225,039.66 | 118,921,049.22 | 78,385,260.13 | 88,660,046.28 |
负债合计 | 24,083,747.60 | 12,692,775.09 | 22,043,128.80 | 12,000.00 | 10,638,210.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26,830,849.01 | 31,419,780.16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2,813,523.10 | 78,360,122.79 | 41,701,415.56 | 96,877,920.42 | 78,373,260.13 | 46,602,055.66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5,541,472.34 | 78,354,777.83 | 24,317,286.56 | 18,969,296.08 | 78,360,978.50 | 29,486,995.48 |
净利润 | -4,064,397.32 | -13,137.34 | -8,913,946.91 | -2,924,872.78 | 27,472.76 | -4,293,832.52 |
综合收益总额 | -4,064,397.32 | -13,137.34 | -4,905,373.77 | -2,924,872.78 | 37,472.93 | -1,721,175.03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8,229,972.21 | 4,993,756.7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891,217.23 | -215,935.46 |
--综合收益总额 | -6,891,217.23 | -215,935.46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负债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新兴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408,332.95 | 20,000.04 | 388,332.91 | 与资产相关 | |||
人才安居住房补贴 | 60,000.00 | 765,317.00 | 300,000.00 | 525,317.00 | 与收益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收益摊销 | 其他收益 | 320,000.04 | 350,000.04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其他收益 | 5,940,557.09 | 4,650,969.24 |
研究开发资助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项目补助 | 其他收益 | 1,195,557.42 | 1,462,241.60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短期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
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公允价值。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558,241,921.36 | 558,241,921.36 |
的金融资产 | ||||
短期现金管理 | 510,000,000.00 | 510,000,000.00 | ||
业绩补偿款 | 48,241,921.36 | 48,241,921.3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贺宪宁。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 关联租赁情况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年02月22日 | (1) | 是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2) | 否 |
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3)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2022年2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42202016的《综合授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RMB2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安车为前述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3年,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ZH38942305017的《综合授信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的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RMB200,000,000.00)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安车为前述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2023年,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X2306125647的《综合授信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提供的人民币壹亿伍仟元整(小写RMB150,000,000.00)的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的具体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该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23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安车为前述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安泰新能 | 8,160,000.00 | 408,000.00 |
(2) 应付项目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0年12月30日,公司内部通过张榜的形式公布了《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2021年1月9日,公司发布《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授予日2021年2月25日,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2日。
7)2021年8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由40.25元/股调整到40.17元/股。
8)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2年5月2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2022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0)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3年度未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条件,未实际行权,本年度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职工薪酬减少人民币7,644,816.45元。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2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2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8,988,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579,776.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一)回购公司股份
2024 年2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含);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
(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58,889,6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5.72%,其中高管锁定股44,167,264股。贺宪宁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90%。
(三)临沂正直资金往来
2023年1月3日,本公司子公司临沂正直支付个人借款7,299,650.31元,于2023年12月29日收回。2024年1月3日,临沂正直支付个人借款7,099,650.00元。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2) 未来适用法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9,942,119.87 | 48,797,770.75 |
1至2年 | 23,949,933.77 | 50,705,085.09 |
2至3年 | 35,243,367.40 | 32,506,773.41 |
3年以上 | 37,851,678.35 | 26,455,409.74 |
3至4年 | 19,605,226.10 | 19,322,052.84 |
4至5年 | 11,496,754.67 | 2,407,054.46 |
5年以上 | 6,749,697.58 | 4,726,302.44 |
合计 | 146,987,099.39 | 158,465,038.9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966,651.60 | 10.86% | 15,966,651.60 | 100.00% | 0.00 | 11,492,194.85 | 7.25% | 11,492,194.85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1,020,447.79 | 89.14% | 22,670,146.53 | 17.30% | 108,350,301.26 | 146,972,844.14 | 92.75% | 22,204,185.29 | 15.11% | 124,768,658.85 |
其中: | ||||||||||
组合1:账龄分析法 | 123,841,471.79 | 84.25% | 22,670,146.53 | 18.31% | 101,171,325.26 | 142,497,352.14 | 89.92% | 22,204,185.29 | 15.58% | 120,293,166.85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7,178,976.00 | 4.88% | 7,178,976.00 | 4,475,492.00 | 2.82% | 4,475,492.00 | ||||
合计 | 146,987,099.39 | 100.00% | 38,636,798.13 | 26.29% | 108,350,301.26 | 158,465,038.99 | 100.00% | 33,696,380.14 | 21.26% | 124,768,658.8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 | 2,204,800.00 | 2,204,800.00 | 5,512,000.00 | 5,512,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郑州北控科技有限公司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396,495.3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莱阳市金达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835,000.00 | 835,000.00 | 835,000.00 | 83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西部新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麟游县车泽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710,000.00 | 710,000.00 | 710,000.00 | 7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海南图腾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700,000.00 | 7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远县通逑达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690,000.00 | 69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大英蓝江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680,000.00 | 68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开封市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565,141.00 | 565,141.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江西之信汽车有限公司 | 290,320.00 | 290,320.00 | 290,320.00 | 290,3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朝阳市新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5,000.00 | 28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诸暨市城西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81,628.68 | 281,628.68 | 281,628.68 | 281,628.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联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40,870.00 | 240,870.00 | 240,870.00 | 240,87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西陆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22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怀仁县鹏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22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市亿家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宁洱通程摩托车检测服务中心 | 230,000.00 | 23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威海北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354,250.00 | 354,250.00 | 181,095.75 | 181,095.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永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 178,000.00 | 178,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威海立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68,430.00 | 168,430.00 | 168,430.00 | 168,43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云南宜林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136,254.80 | 136,254.80 | 136,254.80 | 136,254.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织金县佳源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13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汇博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1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营安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104,000.00 | 10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黑龙江加滋杰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合计 | 2,413,146.00 | 2,413,146.00 | 1,061,416.00 | 1,061,41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1,492,194.85 | 11,492,194.85 | 15,966,651.60 | 15,966,651.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813,925.87 | 2,340,696.29 | 5.00% |
1-2年 | 19,113,971.77 | 1,911,397.18 | 10.00% |
2-3年 | 29,478,869.40 | 5,895,773.88 | 20.00% |
3-4年 | 15,772,560.35 | 4,731,768.11 | 30.00% |
4-5年 | 9,743,266.67 | 4,871,633.34 | 50.00% |
5年以上 | 2,918,877.73 | 2,918,877.73 | 100.00% |
合计 | 123,841,471.79 | 22,670,146.5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098,434.00 | ||
1-2年 | 2,402,282.00 | ||
2-3年 | 1,678,260.00 | ||
合计 | 7,178,976.00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1,492,194.85 | 5,899,521.00 | 1,425,064.25 | 15,966,651.6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2,204,185.29 | 665,961.24 | 200,000.00 | 22,670,146.53 | ||
合计 | 33,696,380.14 | 6,565,482.24 | 1,425,064.25 | 200,000.00 | 38,636,798.13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512,000.00 | 5,512,000.00 | 3.75% | 5,512,000.00 | |
第二名 | 5,462,004.20 | 5,462,004.20 | 3.72% | 273,100.21 | |
第三名 | 5,156,725.41 | 5,156,725.41 | 3.51% | 1,031,345.08 | |
第四名 | 3,393,231.14 | 3,393,231.14 | 2.31% | 1,017,969.34 | |
第五名 | 3,050,000.00 | 3,050,000.00 | 2.08% | 610,000.00 | |
合计 | 22,573,960.75 | 22,573,960.75 | 15.37% | 8,444,414.63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
应收股利 | 1,430,00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271,967,502.13 | 227,437,700.76 |
合计 | 273,397,502.13 | 227,437,700.76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2) 重要逾期利息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1,430,000.00 | |
合计 | 1,430,000.00 | 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0,861,591.81 | 29,078,750.2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47,351,808.04 | 202,192,891.45 |
代付社保及其他 | 17,638,432.36 | 497,276.85 |
合计 | 275,851,832.21 | 231,768,918.5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0,802,984.63 | 31,586,045.54 |
1至2年 | 29,142,652.68 | 34,789,340.29 |
2至3年 | 13,117,405.91 | 20,667,961.96 |
3年以上 | 162,788,788.99 | 144,725,570.73 |
3至4年 | 19,738,475.36 | 63,460,843.27 |
4至5年 | 62,868,766.11 | 28,695,531.21 |
5年以上 | 80,181,547.52 | 52,569,196.25 |
合计 | 275,851,832.21 | 231,768,918.5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100.00% | 账龄长,无法收回 |
赵亚 | 44,000.00 | 44,000.00 | ||||
合计 | 134,000.00 | 134,000.00 | 90,000.00 | 90,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分析法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799,037.14 | 689,951.86 | 5.00% |
1-2年 | 9,799,530.22 | 979,953.02 | 10.00% |
2-3年 | 1,418,900.00 | 283,780.00 | 20.00% |
3-4年 | 283,650.00 | 85,095.00 | 30.00% |
4-5年 | 976,250.00 | 488,125.00 | 50.00% |
5年以上 | 1,267,425.20 | 1,267,425.20 | 100.00% |
合计 | 27,544,792.56 | 3,794,330.0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风险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27,791.95 | ||
1-2年 | 45,574.12 | ||
2-3年 | 16,000.00 | ||
3-4年 | 96,994.65 | ||
4-5年 | 63,809.22 | ||
5年以上 | 515,061.67 | ||
合计 | 865,231.6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197,217.76 | 134,000.00 | 4,331,217.7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344,809.50 | 344,809.50 | ||
本期转销 | 58,078.18 | 44,000.00 | 102,078.1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496,772.56 | 90,000.00 | 3,884,330.0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34,000.00 | 44,000.00 | 90,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 | 4,197,217.76 | 344,809.50 | 58,078.18 | 3,794,330.08 |
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4,331,217.76 | 344,809.50 | 102,078.18 | 3,884,330.08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2,078.18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东安车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59,746,970.51 | 其中1年以内52,487.21元、1至2年7,887,548.34元、2至3年9703402.51元、3至4年14,730,155.71元、4至5年59,208,706.89元、5年以上68,164,669.85元 | 57.91% | |
广东永扬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45,484,566.74 | 1年以内41524566.74元,1-2年3960000元 | 16.49% | |
杭州安车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1,868,494.20 | 其中1年以内1,910,000元、1至2年2,500,000元、2至3年1,479,103.4元、3至4年3,215,000元、4至5年2,620,000元、5年以上10,144,390.8元。 | 7.93% | |
航天锂电 | 保证金及其他往来 | 11,895,575.22 | 1年以内3.000,000.00元,1-2年8,895,575.22元 | 4.31% | 1,039,557.52 |
安车青岛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1,677,101.59 | 1年以内 | 4.23% | |
合计 | 250,672,708.26 | 90.87% | 1,039,557.5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21,611,009.43 | 621,611,009.43 | 516,813,691.29 | 516,813,691.2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51,974,240.08 | 6,968,537.01 | 145,005,703.07 | 155,249,841.91 | 155,249,841.91 | |
合计 | 773,585,249.51 | 6,968,537.01 | 766,616,712.50 | 672,063,533.20 | 672,063,533.20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东安车 | 45,218,745.80 | 218,745.80 | 45,000,000.00 | |||||
杭州安车 | 529,888.35 | 229,888.35 | 300,000.00 | |||||
北京安迅 | 5,145,743.09 | 45,743.09 | 5,100,000.00 | |||||
青岛兴车 | 35,062,163.69 | 62,163.69 | 35,000,000.00 | |||||
临沂正直 | 302,838,140.93 | 438,140.93 | 302,400,000.00 | |||||
安车运营 | 20,000,000.00 | 23,000,000.00 | 43,000,000.00 | |||||
沂南永安 | 25,550,000.00 | 25,550,000.00 | ||||||
蒙阴蒙城 | 14,700,000.00 | 14,700,000.00 | ||||||
北京车动动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粤检投资 | 31,980,000.00 | 31,980,000.00 | ||||||
粤检管理 | 18,360,000.00 | 18,360,000.00 | ||||||
许昌安车 | 2,200,000.00 | 2,200,000.00 | ||||||
个旧锡都 | 8,729,009.43 | 8,729,009.43 | ||||||
广东永扬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青岛安车 | 5,160,000.00 | 5,160,000.00 | ||||||
北京平安科立 | 1,050,000.00 | 1,050,000.00 | ||||||
柳州安车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蚌埠安车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安徽泽宇 | 3,442,500.00 | 3,442,500.00 | ||||||
蚌埠众城 | 3,825,000.00 | 3,825,000.00 | ||||||
蚌埠大雷 | 4,462,500.00 | 4,462,500.00 | ||||||
蚌埠万顺 | 4,080,000.00 | 4,080,000.00 | ||||||
洛阳囤安 | 1,428,000.00 | 1,428,000.00 | ||||||
洛阳天之星 | 4,437,000.00 | 4,437,000.00 | ||||||
洛阳安车 | 2,907,000.00 | 2,907,000.00 | ||||||
合计 | 516,813,691.29 | 105,792,000.00 | 994,681.86 | 621,611,009.4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资损益 | 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德州常盛新动能 | 23,438,815.06 | -725,084.43 | 22,713,730.63 | |||||||||
小计 | 23,438,815.06 | -725,084.43 | 22,713,730.63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安车昇辉 | 2,367,666.80 | -1,232,591.21 | 1,135,075.59 | |||||||||
临沂常盛新动能 | 18,969,296.08 | -812,877.35 | -2,614,946.39 | 15,541,472.34 | 2,614,946.39 | |||||||
安辰科技 | 78,360,978.50 | -6,200.67 | 78,354,777.83 | |||||||||
深圳保源升 | 29,486,995.48 | -816,118.30 | -4,353,590.62 | 24,317,286.56 | 4,353,590.62 | |||||||
浙江车检检 | 2,626,089.99 | 360,000.00 | -2,119,721.71 | 146,368.28 | ||||||||
安泰新能 | 3,000,000.00 | -203,008.16 | 2,796,991.84 | |||||||||
小计 | 131,811,026.85 | 3,000,000.00 | 360,000.00 | -5,190,517.40 | -6,968,537.01 | 122,291,972.44 | 6,968,537.01 | |||||
合计 | 155,249,841.91 | 3,000,000.00 | 360,000.00 | -5,915,601.83 | -6,968,537.01 | 145,005,703.07 | 6,968,537.01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255,666,660.06 | 158,918,080.69 | 260,606,589.11 | 148,873,395.81 |
合计 | 255,666,660.06 | 158,918,080.69 | 260,606,589.11 | 148,873,395.8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机动车检测系统 | 248,048,394.42 | 155,171,378.91 | 248,048,394.42 | 155,171,378.91 |
检测行业(联网)监管系统 | 5,080,991.29 | 2,272,193.44 | 5,080,991.29 | 2,272,193.44 |
驾考系统 | 2,537,274.35 | 1,474,508.34 | 2,537,274.35 | 1,474,508.3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东北地区 | 13,355,929.68 | 6,479,895.62 | 13,355,929.68 | 6,479,895.62 |
华北地区 | 24,937,716.11 | 14,679,489.89 | 24,937,716.11 | 14,679,489.89 |
华东地区 | 60,017,323.48 | 35,410,307.21 | 60,017,323.48 | 35,410,307.21 |
华南地区 | 49,376,951.33 | 35,962,334.60 | 49,376,951.33 | 35,962,334.60 |
华中地区 | 48,911,469.64 | 30,372,026.94 | 48,911,469.64 | 30,372,026.94 |
西北地区 | 14,529,739.29 | 7,716,319.21 | 14,529,739.29 | 7,716,319.21 |
西南地区 | 44,537,530.53 | 28,297,707.22 | 44,537,530.53 | 28,297,707.22 |
合计 | 255,666,660.06 | 158,918,080.69 | 255,666,660.06 | 158,918,080.69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516,125.11 | 40,6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15,601.83 | -4,249,497.38 |
短期现金管理收益 | 14,078,514.87 | 21,753,549.09 |
合计 | 23,679,038.15 | 58,104,051.71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02,345.5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5,557.4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8,241,921.36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4,078,514.87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25,064.2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341,747.01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259,093.6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34,447.92 |
合计 | 54,706,917.9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收到增值税退税 | 5,940,557.09 | 本公司享受财税[2011]100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优惠政策,即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本公司认为收到的退税款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属于公司的经常性收益。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3% | -0.30 |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97% | -0.54 | -0.5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