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2023年度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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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zhu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准专字[2024]2247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签发了中准审字[2024]21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根据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的要求,惠天热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惠天热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惠天热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惠天热电公司实施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