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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 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4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300万元。2023年, 公司与关联方购销商品、租赁的交易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3年预计发生额2023年实际发生额
沪谯药业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5,0007,225.16
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广东新供销天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001,028.15
合计16,3008,253.31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结合2023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业务往来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4年预计发生额
沪谯药业向关联方出售/采购商品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15,000
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广东新供销天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300
合计16,300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吴江上海蔡同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简称“蔡同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20509726640154A法定代表人:龚忆注册资本:75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2月19日住所:同里镇田厍村经营范围:中药饮片(含毒性中药饮片)生产(净制、切制、炮炙);中药材收购;食品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蔡同德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46562%
2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15020%
3毫州市申谯药业有限公司13518%
合 计750100%

关联关系:蔡同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蔡同德为亳州市沪谯药业有限公司和公司关联法人。

(二)广东新供销天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供销天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440101304621922Y

法定代表人:林立华

注册资本:3,400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29日住所:广州市萝岗区瑞祥路355号自编3栋一层、4栋一层经营范围: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粮油零售;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预包装食品批发;供应链管理;冷库租赁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仓储咨询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其他农产品仓储;冷冻肉零售;零售冷却肉(仅限猪、牛、羊肉);水产品零售;冷冻肉批发;水产品批发;装卸搬运;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海味干货批发;海味干货零售;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设备租赁;音频和视频设备租赁。

新供销天晔股东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广东新供销天业冷链物流有限公司141041.47%
2广东厚朴实业有限公司90026.47%
3陈维真2607.65%
4广州力之星冷链科技有限公司2507.35%
5广州乐赋洛花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805.29%
6广州市农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4.41%
7丁佳隆1504.41%
8广州正嘉计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002.94%
合 计3,400100 %

关联关系:新供销天晔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新供销天晔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及时、安全支付款项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是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符合公允定价原则。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属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市场原则定价,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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