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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9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3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2023年度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度股东大会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7.00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胡彩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9.01关于选举邓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谭宇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公司境内融资业务的议案本提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10.01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3

10.03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1.00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其中,提案10.00、11.00、12.00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涉及提案11.00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提案11.00回避表决。提案3.00、4.00、6.00、7.00、8.00、9.00、1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特别提示

(1)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胡彩梅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9.00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应选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

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议案1. 审议批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涉及该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需就该议案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24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等,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只能对本次股东大会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特此提醒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投票,将视同其在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上就相同议案作出相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28日(9:00-12:00,13:00-16:00)

4.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传真号码:(0412)-6727772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00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酬金的议案
7.00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8.00关于选举胡彩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9.01关于选举邓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谭宇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公司境内融资业务的议案本提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10.01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2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3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1.00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

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请将不适用的类别股东会删除),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1.00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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