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自用房产转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将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华光大道18号高科大厦17层写字楼用于出租获取收益。
该房产建筑面积1,427.49平方米,截止2024年2月29日,该房地产账面原值6,766,926.02元,账面净值2,052,633.55元。自2024年3月1日起租。
该房产转换至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仍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二、本次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换是将该房产从固定资产科目转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变化,不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出租获得的租金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