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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3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3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7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8、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9、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10、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次会议仅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且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免于披露。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

依法依规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基本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

3、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任何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5、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工作,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另外,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提请各位监事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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