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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馨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2013年12月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詹从才,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4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2023年4月4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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