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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正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慧)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慧,1964年2月出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工商学院副院长、MBA学院院长、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国际学院院长等职务。2021年4月至今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现为中国高校市场学研究会名誉理事、江西省生产力学会常务理事。2010年至2013年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6日起再次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1次出资人组会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出资人组会议次数
11830051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下修的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在公司重整成功后,及时赴双胞胎集团(新的控股股东)调研,参观企业信息中控中心等部门,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12月26日与双胞胎董事长鲍洪星先生、董事华磊先生专门会谈,就公司重整后的平稳过渡、发展思路、经营方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会议。报告期内完成了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相关资料的审查工作,主持专门会议,同意并通过了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督,重点关注

关联交易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定价是否公允、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4次,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5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何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6次,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在公司举行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上,就重整后的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沟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提出“1、重点关注公司重整后的敏感财务数据情况,保证数据的规范性和真实性;2、尽快熟悉和了解新股东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其经营状况;3、从财务专业视角为公司重整后持续经营能力提升提出建设性建议”等工作意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现场办公及实地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合理安排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进行检查。

除现场参会、实地调研外,本人经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关注公司重整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时刻关注生猪养殖行业的动态及行业政策,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建议及意见,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或电话了解相关情况时,能够与本人进行充分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以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2023年12月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12月份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该议案后经202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议案。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杨慧2023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慧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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