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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荣富)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人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荣富,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职于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职务。曾任铁道部建工局秘书、深圳市格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会议次数实际列席次数
1212004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04/26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5/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5/29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8/1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建设和资产回购协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8/30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10/1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11/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3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组织、讨论、拟定并审议了《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定<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职能。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我们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识别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除按时出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如参加年度工作总结会、走访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经营场所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本人能及时了解掌握公司情况,为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签署《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建设和资产回购协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为顺利推进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合作建设,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岳家霖先生为公司回购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资产的所有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事项构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对于前述担保事项,岳家霖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要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关于签署<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建设和资产回购协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发现存在重大违规导致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不存在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先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同意公司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补选岳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岳莹女士的个人简历等情况,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本人同意补选岳莹女士为公司董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WENYU ZHANG(张文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WENYU ZHANG(张文宇)先生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之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人同意聘任WENYU ZHANG(张文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七)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称

“激励计划”),经核查,激励计划的拟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激励计划。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荣富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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