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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昊(已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曾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因换届原因,于2023年2月15日任期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高昊先生,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UT斯达康(中国)公司分公司总经理,任龙工控股公司首席信息官、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期内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投票情况(反对次数)股东大会列席
1622001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1次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事项进行审议,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的工作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个人专业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2022年度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还通过不定期现场走访公司,并与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交流的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情形。同时,本人与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帮助,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情况,在公司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前审阅内容,并督促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个人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于2022年12月公司收到《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9号》提及的资金占用违规事件,本人不知情且未参与该事件,在广东证监局对该事项予以关注后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公司的调查工作,并跟进督促大股东归还占用资金。同时,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年度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给予重点关注,审慎客观地作出独立判断并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高昊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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