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8证券简称:海王生物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海王中新药业: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2024年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余额),相关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财务资助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或至公司2025年度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财务资助对象 | 财务资助对象类型 | 财务资助最高余额(万元) |
1 | 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 10,200.00 |
2 | 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 | 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 | 10,800.00 |
公司 | 例不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 ||
合计 | 21,000.00 |
公司拟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支持其业务拓展和良性运营,提升其经营质量,并与公司业务协同发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内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各子公司的额度可调剂使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月
日
、注册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
号2#楼
、
、
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配送服务(不含快递)、销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货;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服装鞋帽、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体育用品及器材的批发、零售及代购代销;物流代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对医疗业、美容业、居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贸易业的投资及投资咨询;健康管理;医疗设备租赁及维修;生物技术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医疗配送服务(广东)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福州创诚智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0%股权,福建富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上海覃亿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其5%股权。
8、关系说明:福建医疗配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福建医疗配送41.60%股权。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805.78 | 18,878.06 |
负债总额 | 15,346.33 | 16,284.75 |
净资产 | 2,459.45 | 2,593.32 |
营业收入 | 27,934.00 | 6,621.37 |
净利润 | 334.77 | 133.86 |
10、经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0年8月14日
3、注册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强云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史新龙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口服固体制剂;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海王长健医药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自然人史新龙持有其49%股权。
8、关系说明:海王中新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海王中新药业37.48%股权。
9、被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3年末/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444.58 | 18,138.95 |
负债总额 | 26,118.06 | 26,463.89 |
净资产 | -7,673.48 | -8,324.94 |
营业收入 | 9,379.69 | 2,261.71 |
净利润 | -3,480.57 | -651.46 |
10、经查询,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中新药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
2、财务资助最高余额: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等)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余额)
3、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的自有资金
4、资金主要用途: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海王中新药业的日常经营
5、具体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息、资金用途、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财务资助行为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1,228.32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07%;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1,943.77万元,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0.65%。
六、董事局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医疗配送以及海王中新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现行相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加强对子公司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