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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5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中、西药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网络数据服务、房屋租赁。许可项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进出口贸易、营销管理培训、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 燃易爆及剧毒化工原料)、药用辅料:中、西药 品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企业品牌维护及推广,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管理咨询,网络数据服务、房屋租赁。 许可项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 进出口贸易、营销管理培训、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 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药品生产。
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19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 元),其中王俊民认购公司87,2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90%;范秀莲认购公司49,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10%;郑伟认购公司34,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00%;西藏天禾广诚投第十九条 公司成立时向各发起人发行股份19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 元),其中王俊民认购公司87,2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5.90%;范秀莲认购公司49,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6.10%;郑伟认购公司34,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8.00%;西藏天禾广诚投资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天津盛华康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

2010年12月9日,公司向新股东金石投资、关积珍、毛岱共计发行股份4,6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94,600,000股;2010年12月29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165,4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000,000股;2012年1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400,1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0,01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800, 2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8,007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0,27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84,3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4,3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55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06月22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74,479,620.0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74,479,62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1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04,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144,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04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98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

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天津盛华康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 2010年12月9日,公司向新股东金石投资、关积珍、毛岱共计发行股份4,6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94,600,000股;2010年12月29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165,4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000,000股;2012年1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400,1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0,01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800, 2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8,007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0,27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84,3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4,3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55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06月22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74,479,620.0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74,479,62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1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04,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144,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04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98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限公司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天津盛华康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公司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00%。 2010年12月9日,公司向新股东金石投资、关积珍、毛岱共计发行股份4,6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94,600,000股;2010年12月29日,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165,4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000,000股;2012年1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1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400,1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40,01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800, 2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8,007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0,27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84,30万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84,300,00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55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06月22日完成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74,479,620.0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74,479,62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19,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404,6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144,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4,04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回购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073,986,220元。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76,686,22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076,686,22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75,607,47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075,607,470股。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登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15,607,47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1,115,607,470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14,117,970元,公司的股本总额变更为1,114,117,970股。公司目前的股本总额为1,114,117,970股,公司主要股东现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如下: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合并、分立、分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以及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方案; (八)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原因收购公司股份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但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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