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熟悉公司业务,在2023年度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独立、客观、公允、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谢泽敏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