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振林、唐海龙、杜民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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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创5: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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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于会前收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要审议的相关议案,经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须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振林、唐海龙、杜民 2024年4月18日 |
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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