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10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八里庄村陈家林9号院朝阳区八里庄文化创意产业园6号楼13层)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25日以专人、电话、微信、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全体董事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957,312,227.2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97,404,481.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457,192.11元(合并会计报表数据),基本每股收益-0.1288元(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5,720,587.1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457,192.1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0,850,998.18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为-0.1288元;弥补累计亏损及计提公积金后,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20,005.33元。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的主营业务仍为亏损,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成和有效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亦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针对相关事项的消除情况,公司编制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被冻结资金仍未解除冻结,公司2022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尚未消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编制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提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向阳、单承恒、孙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票;
2、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董事会关于2022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说明;
7、董事会关于2023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8、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7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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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