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公司将循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品种和实施方式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且具有良好资质、较大规模和信用评级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或其它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衍生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信托理财产品等。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理财产品业务项目期限应与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