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5证券代码:400209 证券简称:新海宜5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鉴于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并摘牌,且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的股份初始登记和挂牌转让,此次股东大会将无法提供网络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4: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00209 | 新海宜5 | 2024年5月16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如有)。
本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A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亦斌先生(如适用)。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关于提名谢家颖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六、七;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