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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瑞泰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康昊昱、庞雪梅

(三)协办人:高士博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23日

(五)培训地点:瑞泰新材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康昊昱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的相关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新《公司法》、上市公司分红事项、上市公司回购事项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瑞泰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昊昱庞雪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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