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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慈制药: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89,706.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251,818.23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25,532,85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41,792,378.38元,至2023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776,197,417.12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72,518,182.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251,818.23元,减去本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25,532,850.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22,296,870.26元,至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62,030,384.3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了更好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10,65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5,319,7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按前述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80%。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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