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目 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 内 容 | 报告人 | 职务 |
1 | 宣布会议开始 | 傅国定 | 董事长 |
2 | 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权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来宾 | 潘海雷 | 董事会秘书 |
3 | 宣布大会会议须知 | 潘海雷 | 董事会秘书 |
4 | 宣读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陈士军、邵燕芬、陈照龙六名候选人作为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审议 | 潘海雷 | 董事会秘书 |
5 | 宣读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林德华、杨利成、张世超三名候选人作为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审议 | 潘海雷 | 董事会秘书 |
6 | 宣读议案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密和康、洪东海、陈君添三名候选人作为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审议 | 潘海雷 | 董事会秘书 |
7 | 股东发言并答疑 |
8 | 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 ||
9 | 统计现场票数,休会15分钟 | 推举现场会议的计票人2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1名,监事中指定1名),监票人2名(监事中指定1名,另1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 | |
10 |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 傅国定 | 董事长 |
11 |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律师 | 见证律师 |
12 | 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 傅国定 | 董事长 |
13 |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傅国定 | 董事长 |
注:上述议程中第4至第6项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 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 大会设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并填写“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发言时间共计30分钟,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6、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并按子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3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9、 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0、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11、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傅国定先生、陈伟义先生、潘明忠先生、陈士军先生、邵燕芬女士、陈照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20》号公告),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一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即股东共有表决权=持股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股东可将选票平均投给各候选人,亦可集中投票给某个或某几个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林德华先生、杨利成先生、张世超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20》号公告),其中林德华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5月19日(即在公司连任满六年止)、杨利成先生和张世超先生的任职日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6月21日(即在公司连任满六年止)。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一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即股东共有表决权=持股数×独立董事候选人数,股东可将选票平均投给各候选人,亦可集中投票给某个或某几个候选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拟提名密和康先生、洪东海先生、陈君添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4-021》号公告),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一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即股东共有表决权=持股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数,股东可将选票平均投给各候选人,亦可集中投票给某个或某几个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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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