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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6日,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4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向中登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过程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2、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登结算2024年4月17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的查询结果显示,共有1名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公司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后行权所致,是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行情走势、市场公开信息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该名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晓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登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登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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