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2%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10/2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年10月26日~2024年10月25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15,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009.01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907.0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65元/股~10.16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023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9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17%,购买的最高价为10.16元/股、最低价为5.6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07.07万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