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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68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6,396,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2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11,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就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由董事长徐军先生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就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由监事会主席荣璋先生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2023年财务数据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202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审计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 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092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00091号)。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049、2024-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有效应对和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等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的风险,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实现稳健经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自有资金开展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生产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适应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一诺威新材料有限公司拟进行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环氧乙烷下游衍生物项目”和“20万吨/年低碳环保型硬质聚氨酯组合聚醚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分别7.21亿元、1.2亿元,预计建设周期分别为18个月、12个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生产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6,396,79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关于11,652,699100%00%00%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鹏鹤、程婷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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