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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日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4-09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7号金隅智造工场N6一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雍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61,011,8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473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5,562,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90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15,448,9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65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0,242,6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239,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3173%。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周永先生、王彩云女士、向婕女士、齐艳桥先生、李华先生、青岛厚源广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231,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993,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5%;

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24,0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84%;反对1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01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242,6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审议通过《提名雍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1.02.审议通过《提名丁江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1.03.审议通过《提名周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1.04.审议通过《提名王彩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1.05.审议通过《提名向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审议通过《提名谢会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2.02.审议通过《提名杨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2.03.审议通过《提名姚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01.审议通过《提名刘可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13.02.审议通过《提名夏全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60,548,302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9,779,134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孔俊杰律师、吴昊南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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