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东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大东方股票代码:600327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组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安排本次股东大会各项事宜。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根据《大东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的要求,在2024年5月8日10:00—16:00期间,提供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会登记。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要求携带参会资格登记资料,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参会资格登记资料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需发言,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六、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规定的交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按要求逐项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鉴证律师计票、监票。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13:3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乃机先生

? 会议的安排: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签到(13:15-13:30)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推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票清点小组计票、监票人员

五、审议议案

1、《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4、《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5、《2023年年度报告》

6、《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7、《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8、《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0、《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

七、清点小组统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结果

八、现场会议结束

九、合并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律师出具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鉴证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读决议,并宣布会议结束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一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公司面对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坚持 “商业零售+医疗健康”双主业定位,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围绕“十四五”战略规划,贯彻执行各项经营策略,经营上着重提质挖潜,管理上紧抓降本增效,实现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百货零售业务以顾客需求为导向,聚焦商品经营,优化品类结合,强化会员经营,改善消费体验,实现了业务的稳健经营。医疗健康业务以儿科业务为主要赛道,持续推进规模化发展、专业化建设、创新化平台、精细化运营的经营策略,巩固市场规模、回归医疗本质,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率保持增长。

本年度财务报告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3年公司财务决算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23年度经营成果

1、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实绩同期增减额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345,708305,10240,60613.31
主营业务毛利52,62249,1773,4457.01
主营业务毛利率15.22%16.12%-0.90个点-5.56
其他业务收入7,6687,856-188-2.39
费用总额48,44047,3951,0452.21
投资收益13,81717,038-3,221-18.90
利润总额19,41024,995-5,585-22.34
净利润16,35119,361-3,010-15.55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6,14617,730-1,583-8.93

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6,146万元,较同期17,730万元减少1,583万元,下降8.93%。基本每股收益0.183元,比去年0.200元,减少0.017元。

2、主营收入及主营毛利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57亿元,比同期30.51亿元增加4.06亿元,主要是医疗业务同比增加3.83亿元;2023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营毛利额5.26亿元,比同期4.92亿元增加0.34亿元,增加7.01%。各主要业务销售情况、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主营收入主营毛利额毛利率
2023年同期增减2023年同期增减2023年同期增减
商业零售61,82464,664-2,84024,81624,41640040.14%37.76%2.38%
其中:大东方百货49,65750,068-41221,78521,897-11243.87%43.73%0.14%
超市业务12,16714,595-2,4283,0312,51951224.91%17.26%7.65%
餐饮及食品22,19716,5625,6359,5806,3353,24443.16%38.25%4.91%
医疗服务262,387224,13638,25118,09418,515-4226.90%8.26%-1.36%

2023年商业零售业务收入6.18亿元,较同期降0.28亿元,毛利为2.48亿元,与同期基本持平。大东方百货收入实现收入4.97亿元,与同期基本持平略有下降,毛利较同期增加0.14%。商业零售业务受宏观环境影响,居民消费信心不足,市场竞争加剧,客流下滑销售承压。大东方百货坚持以顾客需求为导向,推进品类结构和业态的调整升级,提升消费体验;强化招商力度,优化商品组合,稳固标杆及权重品牌销售;加强市场营销和会员经营,推进以“人、场”为核心的精细化运营体系,提升运营效率,保持了业绩的基本稳定。

2023年餐饮及食品业务收入2.22亿元,较同期增0.56亿元,毛利为0.96亿元,较同期增加0.32亿,收入与毛利均增长显著。

餐饮及食品业务坚持以品牌营销为目标、以产品为驱动力,积极拓展大客户业务,深化“一产多销”战略目标,通过改善工艺流程,推进精益化生产,建立单品成本核算体系,产品品质及毛利率稳定提升。探索连锁加盟业务与新媒体销售渠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2023年医疗服务业务收入26.24亿元,较同期增3.83亿元,毛利为1.81亿元,较同期下降0.04亿。

医疗服务业务以儿科业务为核心,积极拓展网点机构与新区域布局,业务规模和连锁机构数量同比增长,受新增门店规模逐步扩大,前期投入较多,影响整体毛利率下滑,毛利额同比基本持平。

3、其他业务收入

2023年公司实现其他业务收入0.77亿元,较同期0.79 亿元减少了2.39%。

4、期间费用

2023年公司费用支出4.84亿元,较同期4.74亿元增加0.10亿元。

各主要子公司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实绩同期增减增减%
商业零售20,36120,919-558-2.67
其中:大东方百货16,36016,458-98-0.59
超市业务3,9844,455-471-10.57
餐饮及食品7,8787,5333454.58
医疗服务19,57518,5301,0453.75

公司加大费用的预算管控,各业务板块费用均有效控制在年度预算额度内。全年费用的使用变动情况主要是:

(1)人力成本支出2.21亿元,同比下降0.19亿元。

(2)广告宣传费支出2,008万元,同比增加657万元。

(3)业务招待费支出551万元,同比增加24万元。

(4)折旧费3,295万元,同比下降116万元。

(5)长期待摊费用2,128万元,同比下降73万元。

(6)中介咨询及审计费927万元,同比增加32万元。

(7)租赁费4,410万元,同比增加69万元。

(8)利息支出2,997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

5、投资收益情况

2023年公司合并投资收益13,817万元,较同期减少3,221万元,主要是参股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较同期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 12月 31日2022 年 12月 31日同比 增减同比 变动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应收款860.450.15%5,950.261.07%-5,089.80-85.54%
流动资产合计108,457.0018.57%110,920.3719.94%-2,463.37-2.22%
在建工程174.470.03%783.950.14%-609.48-77.74%
非流动资产合计475,637.2481.43%445,264.2680.06%30,372.976.82%
资产总计584,094.23100.00%556,184.63100.00%27,909.605.02%
短期借款91,263.9138.09%63,730.7729.55%27,533.1543.20%
应付账款41,166.7517.18%28,406.8013.17%12,759.9544.92%
应交税费1,596.840.67%2,965.601.37%-1,368.76-46.15%
应付利息8.070.00%20.070.01%-12.00-59.80%
流动负债合计186,652.4077.89%157,158.2772.86%29,494.1418.7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269.990.53%1,905.450.88%-635.47-33.35%
非流动负债合计52,972.3322.11%58,547.4927.14%-5,575.16-9.52%
负债合计239,624.73100.00%215,705.76100.00%23,918.9811.09%

截止2023年12 月31 日,公司资产总额58.41亿元,比年初资产总额55.62亿元增加2.79亿元,增加5.02%。2023年末负债总额23.96亿元,比年初21.57亿元2.39亿元,增加11.09%。主要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5,089.80万元,主要是同期应收均旭地产股权转让款本期收到所致。

(2)2023年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609.48万元,主要是百货、医疗工程完工结转所致。

(3)2023年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27,533.15万元,主要是百货、食品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4)2023年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2,759.95万元,主要是百货业务较年初增加2,181.56万元,医疗业务较年初增加10,842.47万元影响所致。

(5)2023年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368.76万元,主要是应交税费上年计提本期缴纳所致。

(6)2023年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12.00万元,主要是医疗应付利息本本期支付减少所致。

(7)2023年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35.47万元,主要是医疗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支付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747.31-14,023.4050,770.7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477.23-54,610.8720,133.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1.54-40,623.9443,415.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061.68-109,244.47114,306.1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958.2147,896.535,061.68

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增加50,770.72万元,主要是: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29,475.40万元;

②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同期减少4,292.44万元;

③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1,818.15万元

④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15,773.79万元;

⑤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同期减少11,766.46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增加20,133.64万元,主要是: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增加4,650.37万元,主要是同期处置均旭地产股权本期收回现金4,645.00万元;

②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增加1,618.15万元;

③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增加4,238.43万元,主要是收回均旭地产借款3,361.94万元;

④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2,342.36万元;

⑤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19,514.35万元,主要是本期投资吉道航较同期增加19,500.00万元;

⑥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同期减少4,268.67万元,主要是同期新增医疗业务支付的现金影响所致;

⑦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同期减少21,993.43万元,主要是同期处置均旭地产支付的现金净额21,850.64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增加43,415.48万元,主要是:①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同期增加33,894.89万元;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增加12,194.94万元③③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同期减少25,480.41万元,主要是大东方股份分红较同期减少24,773.83万元。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比上年增加114,306.15万元,主要是上述(1-3)影响综合所致。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相比上年增加5,061.68万元,主要是上述综合影响所致。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二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存量股后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为32.47%。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63,506,356.93元,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1,464,180.48元,母公司报表的净利润为253,013,740.57元。按母公司报表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1,833,368.49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81,319,921.56元)。公司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目前为884,779,5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量股(目前为11,004,081股)后为基数(目前为873,775,4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2,426,526.22元(含税)。

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等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也兼顾了合理回报股东的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三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26.0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2%;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万亿元,同比增长7.2%,其中,商品零售41.8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8%;餐饮收入5.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4%。总体来看,2023年随着国家扩大内需战略的深入实施,经济持续回升,居民收入保持平稳,消费支出逐步恢复,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和经济形势仍面临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背景下,企业发展仍然须面对困难和挑战。然而困难挑战和发展机遇并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发布,也为我们民营企业的发展,指引了方向,提振了信心,增强了动力。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坚定不移推进“十四五”战略规划,进一步谋划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创新经营举措、细化提升工作措施,围绕“战略转型应势求进,经营管理再度挑战更高目标”,按照“减重、减负、收缩、求生存、过紧日子”的总基调,持续优化业务组合,解决业务主要矛盾,提升管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保持昂扬信心,扛起使命担当,开创发展新局,迎接新的机遇,使企业改革发展步伐走深走实。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4 亿元,同比增加 12.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1亿元,同比下降8.93%。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存量业务,多措并举,应势求进

① 医疗健康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基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国家监管和集采政策的强化,以及资源整合情况,整体适度控制对外投资和规模扩张的速度,集中聚焦存量业务,提升下属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与管理能力,同时在儿科赛道上推进上下游产业布局及多学科产品发展的探索。

均瑶儿科借助外部专家资源,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加速儿保业务在存量门诊部的覆盖。在地医院,沭阳中兴医院持续优化学科建设,加强医疗骨干人才培养;金华联济医院加大专家人才引进,开展空白学科的引入。加速优势业务覆盖,统筹人才资源,加强服务质量与学科建设。

积极拓展网点机构与布局新城市,业务规模和连锁机构数量同比增长,其中:均瑶儿科年内完成了8家门诊部的新开业和2家门诊部的筹建,目前均瑶儿科存量运营的机构数量共31家,雅恩健康存量运营机构数量共18家。报告期末,连锁机构总数已达49家,均瑶儿科与雅恩健康持续推进轻资产、标准化、连锁化的规模发展。

② 百货零售业务

报告期内,大东方百货积极应对消费信心不足、市场竞争加剧、客流下滑的不利影响,围绕“回归经营,持续变新”的经营思路,以“坚守市场份额”为目标,以挖潜增效为根本点,推进三年品类调改规划的实施,聚焦品类整合和重新布局,焕新消费场景,升级顾客消费体验;强化招商力度,稳固标杆及权重品牌销售,发力首店经济,做强化

妆品、黄金珠宝优势品类,网红吸客品牌加持,持续优化商品组合;加强市场营销和会员经营;继续推进以“人、场”为核心的精细化运营体系,提升运营效率;加大重点营销节点的推广,深化异业合作,加强新场馆、新品牌开业推广,助力吸客引流,挖掘客流价值,全年客流累计600万人次,同比增长约20%。报告期内,7-Eleven便利店业务通过阶段性业务回顾和运营评估,不断优化加盟方案,在稳定收益和轻资产运营的前提下提速拓店,全年新开门店20家,现门店规模达38家。同时,通过压缩总部费用,优化直营店经营,控制加盟店单店投资额,实现了店端盈利和现金流的平衡。

③ 三凤桥品牌业务

2023年,公司三凤桥品牌业务狠抓管理、苦练内功,聚焦重点业务,坚持以品牌营销为目标、以产品为驱动力,拓展大客户业务,深化“一产多销”战略目标,通过改善生产流程,工艺精细化生产,推进单品成本核算体系建立,提升品牌价值、丰富产品矩阵,持续探索连锁加盟业务与新媒体销售渠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报告期内,“三凤桥”食品工厂进一步释放新工厂产能,摊薄单位成本,提高边际效益,带来了较为可观的增量收益,同步激发创效能力,大客户渠道拓展全力推进。通过研发及生产工艺的打磨,持续推进熟食产品标准化、袋装化的升级迭代,优化供应商管理机制,细化采购产品标准,提高原料适配性并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生产计划能力,不断完善工艺流程和生产标准化水平,产品品质及毛利率稳定提升。

同时,餐饮业务专注差异化经营,重点提升菜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关注品牌美誉度;熟食产品深耕具有无锡特色的季节性爆品,打造“三凤桥严选”品牌标签,采用品牌联名等方式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强IP产品,销售金额超千万元,同比增长181%;挖掘“无锡有礼”,丰富礼品条线的发展矩阵,充分利用品牌优势,打造拥有地域特色的四季产品。

④ 资产租赁业务

资产租赁业务完成历时两年的公司所属写字楼资产的公共区域改造工程,提升市场与物业竞争力,调整优化租户行业结构,稳定行业租户占比达74%,静态出租率达79%,实现营收和利润均超预算和同期,资产收益和资产价值稳健提升。报告期内,东方广场写字楼空调设备完成“气改电”项目,解决了设施设备老化问题,大幅节约了能耗,费用同比下降76%,技改降本效果显著。

2、重大项目,系统谋划,均衡发展

① 三凤楼项目重启,筹划轻资产运作,多方合作传承地标名片

配合城市规划及地铁建设,经过同政府、地铁方、合资方各方的多轮沟通,初步达成资产共建和商业运营的合作意向;同时,为保护中华老字号“三凤桥”品牌的延续性,重启三凤桥大楼项目,谋划过渡经营,推进轻资产模式运作,继续传承无锡中山路商圈的地标名片。

② 三凤桥新母店建设稳步推进,做好品牌及业务衔接

完成三凤桥新母店的选址和生产经营规划,在生产组织方面继续秉承“前店后坊”热链供应模式,对原料前道处理环节做出调整,改为工厂集中完成后采用全程冷链配送至新母店烧煮成品的模式,实现工厂集约化、标准化、效益化。另外,在品牌和业务上,母店合并经营熟食售卖与餐饮服务,确保三凤桥品牌及业务的延续性。

3、多方举措,完善管理,提升效率

① 精简优化组织架构,提升组织建设能力与绩效管理水平

公司内部精简各业务板块总部平台,持续推进总部人员专业化配置、精简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项目组/工作组模式;强化核心技术管理岗位人才配置,采用“一岗多职、一人多能”的人员配置原则提升人效;强化目标的动态管理,实现员工工作目标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推动下属机构绩效改革、根据经营变化及时优化绩效方案和变革落地。

② 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撑公司持续转型发展

公司通过述职评价、综合测评、任期评价、胜任力盘点等对干部进行调整,淘汰优化作用有限的人员,实现干部动态管理。同时,加强各级班子成员专业能力建设,以岗位目标聘用合适的干部,实现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及梯队支撑,确保组织能力建设有力支撑公司持续转型发展。

③ 有效推进整体战略的落地执行,优化经营性不动产管理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通过组织主要业务板块对“十四五”规划进行战略达成回顾和战略符合性研讨,引导各业务板块完善战略实施路径,更有效地推进整体战略在实际运营中的落地执行。开展对各业务板块经营性不动产的分析研究,参考市场可比标的,从资产有效利用、价值效益等多个维度进行分析和评估,为进一步管理和优化经营性不动产奠定基础。

④ 开展多轮次业务调研指导,把脉赋能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层领导带队、关键部门负责人赴多个业务单位及市场标杆企业开展业务调研和学习工作,现场听取各单位整体经营情况汇报,深入调研和学习业务模式与转型、管理体系、产品构建等方面内容,汲取优秀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就未来业务的正向发展进行探讨,为业务运营把脉赋能、明晰方向。

⑤ 增强财务“独立、资本、资金”意识,助力经营决策,防范资金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各经营单位财务根据各自业务特性编制“业务风险地图”,辅助业务做好合理的投资和经营决策,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盘活和控制资金存量,提高资金效率;积极拓展新的授信渠道,总体授信规模有增,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重点关注各类超账期应收类款项的回收及坏账风险,落实原因,明确责任。

⑥ 加速审计职能角色转型,立足风险管控,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审计工作围绕“牢抓合规红线、建立健全内控措施、防范各项风险、落实降本增效”为目标,致力解决各经营单位管理难题;通过开展法律培训,梳理法律风险,建立点、面兼控的防控预警机制,提升公司风险防控效果。

⑦ 完善数字化平台建设,赋能经营工作

报告期内,完成大东方主页群等保二级测评,大东方百货实施停车楼系统和安防系统改造升级,三凤桥完成对产品的全流程梳理,均瑶医疗夯实“一张网络”底座构建。

⑧ 紧抓安全监管能力,营造企业良好环境

构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形式内容创新相结合的立体安全管理体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红线;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始终确保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落地;针对高频安全问题,“以案说法”开展演练,确保应急管理机制有效运行。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还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尽管如此,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

改变,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在不断积累增多,2024年的中国经济将持续回升向好。

从百货零售业务来看,2023年消费市场恢复向好,疫情三年消费市场受到冲击比较大,不少接触型、聚集型的消费都受到抑制,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消费呈现出好的恢复态势,热点亮点频多,消费成为2023年带动经济恢复的重要力量。2024年,支撑消费持续回升的有利条件比较多,消费仍然会保持较好的增长。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恢复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相继出台一系列促消费政策,着力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将继续对稳定消费市场、促进消费恢复起到积极的作用。从食品与餐饮行业来看,2023年作为涉及消费领域相关联的行业,消费潜力仍然巨大,超大规模市场的优势依然明显,加之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进程推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这些都为消费增长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消费亮点不断涌现,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文旅消费等都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这样一些消费热点也在不断升温,不断为消费市场提质扩容增添动力。从医疗健康服务业务来看,疫情全面放开后,2023年全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呈现上升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总诊疗人次为95.6亿人次、出院人次3亿人次,分别较2022年增长了13.5%、20%。医疗卫生机构与2022年相比共增加了3.8万个,其中民营医院增加0.2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6万个。面向未来全球形势的复杂及不确定,中国经济仍具回升向好趋势。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民众健康管理意识的提升,公立医院的供给有限,供需错配仍有敞口,民营医疗依然具有长足的发展空间。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以零售主业为核心,持续培育医疗健康服务业务的规模发展,突出上市公司现代消费和医疗健康“双核心主业”定位,辅以三凤桥品牌、资产租赁等稳健领域的业务,以及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投资业务作为多点支撑,紧抓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下的复苏新机遇,应势调整经营策略,力争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对零售业务保持适度的投资,稳固现有业务基盘,经营质量更加稳健、经营效益不断提升。

(1)百货业务进一步提升中心店的经营质量,稳固中心店市场龙头地位,尝试从单一百货业态经营向复合型多业态经营转型。

(2)三凤桥品牌业务以品牌营销为目标,以产品为根本驱动力,打造以百姓餐桌消费场景为主,以旅游休闲消费场景为辅的“百年传承、江南口味”的品质标杆熟食品牌,构建以直营连锁为标杆引导,以加盟连锁为主导主力的标准化连锁营运管理。

2、通过投资、并购培育医疗健康业务,并逐步提高医疗健康业务在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入规模结构中的比重。

未来,均瑶医疗持续以医疗服务为核心,重点聚焦儿科医疗领域,延展相关上下游医疗产业领域进行投资布局;以儿童内分泌、儿童心理、儿童保健、儿童过敏、儿童体姿态、儿童视力、儿童口腔等为重点亚专科,通过构建专业化、一体化投后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本质建设,推进轻资产规模发展;形成“儿童全成长周期健康管理”的产业生态。

沿患者健康长期管理上下游生态链,以投资并购或资源合作进行多元化业务布局,

助力存量医院学科引领、技术发展;通过强化医疗技术提升、精细化运营,推动医院价值创造。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及内部资源变化,通过稳健的投资与合作布局良性资产,构建医疗产业生态;通过总部牵引赋能及一线运营提升推动各经营单元实现经营目标,形成有序管理局面,促进存量资产价值提升;以内部业务联动及外部平台合作实现生态链其它业务的开展,形成多维度的价值创造。

(三) 经营计划

2024年,仍将面临着不少的风险和挑战,从外部来看,国际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从国内看,我国仍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依然较多,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与高质量发展,仍需克服一些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然而,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持之以恒、坚定信心、识变应变、持续创新,是我们行稳致远的意志基石,公司上下将围绕“有信心更恒心、善创新永恒新”这一年度主题,持续聚力战略转型,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创新能力,以稳健和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业务上内拓外延,管理上提质增效,坚守稳健经营发展底线,持续锻造“商业零售+医疗健康”双主业核心综合实力,强信心、立目标、迎挑战,凝心聚力创业绩。

公司经营工作重点举措如下:

1、医疗健康业务

2024年,公司医疗健康业务将继续聚焦存量业务经营改善,加强各经营单位的经营能力,持续调整收入结构,推进新学科产品建设与落地,提升医疗专业能力,打磨业务管理体系,以确保经营提升、管理优化及良性发展。

均瑶儿科持续推进新学科产品建设与落地,提升自营收入;提升医疗专业能力,提高患者依从度、降低流失;借助两个平台,持续通过投资并购、合作新建等多样化扩张方式,实现机构数量规模化、门诊人次规模化和销售收入规模化,形成规模效益。

雅恩健康要精细化运营,总部要强化市场推广和丰富产品种类,各中心要持续优化获客渠道和获客结构。明确各中心预算运营指标和单店财务模型,拓展外部合作,建立线上线下的产品销售渠道,不断丰富多元化的收入结构,形成高质量的规模化发展。

在地医院要通过新学科、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扩大经营源,提高门诊和住院人次。金华联济医院着力业务模式探索、运营能力提升和业绩改善。沭阳中兴医院通过提高门诊人次,减少医保占用,结合医保控费政策,根据患者差异化需求开展自费非医保项目,扩充市场服务规模。要保持药品耗材的毛利率,控制人事费用率和减少医保坏账。

2、百货零售业务

2024年,公司百货零售业务面临市场竞争态势加剧及消费动能不足的双重挑战,其中:同城综合商业体、商业街区等资源争夺与商业竞争激烈,实体零售新旧业态表现分化,刚需消费和奢侈消费两端大、中间改善型消费下滑严重,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基础仍不牢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因素凸显,公司百货零售业务须持续坚定围绕“回归经营,持续变新”的思路,以“达成年度指标”为目标,不畏困难、深耕经营重点。

大东方百货将继续推进三年品类调改规划的实施,高质高效完成业务调整,通过体验性、互动性、艺术性等方式触达顾客消费心理,塑造多元化消费场景,巩固权重品类

的市场份额;以满铺经营为目标强化招商,持续开展与品牌的深度运营,稳固权重品牌经营业绩;围绕消费者价值和需求,持续引进首店和差异化品牌,以“多业态首店+品牌升级形象店+网红品牌”组合拳,提供更具品质感的体验,打造百货“商品+”多元化生活方式中心,重塑百货商品经营的核心竞争力;强化主题营销,结合时节、热点、顾客场景整合资源,强化百货优势品类集合,丰富营销形式,来满足消费者社交、娱乐、文化需求,助力客流的增长;优化渠道建设,加强自媒体、小红书等新媒体矩阵运营,深化多触点的引流策略,完善线上营销闭环;立足“中山路”核心商圈,坚定百货经营定位,通过品类调整、场景打造等方式,从品牌招商、场景打造、空间设计、运营管理各方面深耕打磨,与商圈同业竞合错位经营。

7-Eleven便利店业务要加速拓展加盟业务,提升年净增门店数量及门店规模总数;进一步提升其总部团队运营管理能力,充实一线管理人才;通过规模化扩张,优化供应链,保持经营现金流的稳定流入,提升运营效率,以实现规模效益。

3、三凤桥品牌业务

2024年,公司三凤桥品牌业务将继续坚定执行战略规划,围绕“销售、产能、盈利能力”三个要素进行提升,丰富礼品产品矩阵,在大单品上持续发力,在产品品质和毛利率上持续优化,其中:食品工厂坚持“一产多销”的战略,加快拓展新渠道、新业务,提高工厂产能利用率;以品牌营销为目标,以产品为驱动力,加快发展加盟业务,加强营销渠道建设能力,提高终端销售规模;加快迭代标准化袋装化3.0版、全链品控的推进,提升产品品质,提高综合出品率、毛利率,以提升综合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三凤桥品牌业务立足、持续巩固、充分依托中华老字号品牌优势,坚守初心匠心,传承发扬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研发生产销售具有江南地方特色的新鲜卤味和真空、保鲜包装产品,提升菜品品质与服务水准,成为百姓日常餐桌、节假日聚会,以及旅游、馈赠、福利的优选礼品,从而进一步打造江南卤味特色代表、中华老字号百年名店口碑,提升投资价值回报、地方标杆性连锁食品企业品牌,进一步构建以直营连锁为标杆引导,以加盟连锁为一体的标准化连锁营运管理。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宏观经济形势面临复杂环境,此外,经济转型阵痛、以及政策和市场情况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众多因素传导至消费市场,可能导致景气指数下降、消费信心不足、消费需求不振的态势。这将对公司立足的百货零售、三凤桥品牌经营、医疗健康产业三大消费及服务领域的经营,带来一定压力。

2、行业竞争的市场风险

消费领域除应对传统实体店之间的同业竞争外,还要面对商业地产模式的城市综合体、电商网购、高端海外消费等新老业态的竞争、新兴消费方式的冲击,充分竞争的市场带来较大的市场压力和发展挑战。医疗健康服务领域,面临新业态以及经营模式、医院和诊所的发展路径以及经营者对行业发展的方向把握都可能带来压力和风险。

3、经营管理及业务风险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存在着管理、人才等与时俱进的发展矛盾。随着国家医保基金给付的进一步收紧和严控,药品耗材集采的常态化趋势,国家对医疗质量监管的强化升级,互联网医疗、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运用与

迭代等,医疗产业或有面临盈利能力下降、业务发展乏力的风险;同时,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拓展,存在项目投入、培育、经营、发展等不确定性及相关风险性;并且,为加速进入医疗行业,均瑶医疗通过并购构建底层资产,而整合成为新协同价值创造、并购成功的关键所在。但即使在项目论证之初,充分论证战略的协同性,文化的相容性,依然存在整合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包括在组织调整、人力变化、文化交互的过程中出现风险;另外,随着逐年提升的人力等费用、税负的上涨,带来了成本的上升压力。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坚持市场导向,稳健转型步伐,不断创新突破,强化精细管理,加强人才建设、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三、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 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本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84,779,518 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61,934,566.26元。公司已于 2023年5月19日刊登《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2023年5月 25日为登记日、2023年5月26日为除权(息)日(发放日),于 2023 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九届二次董事会,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3年度00.60052,426,526.22161,464,180.4832.47
2022年度00.70061,934,566.26174,263,895.7535.54
2021年度03.500309,672,831.30640,589,073.7748.34
2021半年度02.500221,194,879.50315,070,052.54145.91

注:

1、公司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目前为884,779,51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存量股(目前为11,004,081股)后为基数(目前为873,775,4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52,426,526.22元(含税);如在本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等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方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回购公司股份8,5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41%,回购支付金额为

40,000,873.77元(含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日,持有回购公司股份11,00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37%,回购支付金额为49,997,799.78元(含交易费用)。

四、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七、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关于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仍拟继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未有解聘事项。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有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等事宜。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方有不良诚信状况的发生。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在报告期初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范围内(《大东方股份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它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未发现公司有重大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 未发现公司有违规向外提供担保情况。

(三) 未发现公司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四) 未发现公司有其他重大合同情况。

十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公司在发展历程中,始终倡导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理念,不断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从“诚信为本、商德为魂”到“企业与顾客、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员工、企业与股东、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建设”理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家园”的企业经营核心价值观,并以回报员工、回报股东、回报社会的“感恩文化”来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实践。公司始终以做好企业自身行业特性的服务本质为基点,通过倡导环保义工、慈善义举、志愿服务等行动,不断将社会责任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核心价值观中。公司自上市以来,积极履行企业责任,遵法依规,始终是地方纳税大户,长期坚持现金分红回报股东的理念,积极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相继在无锡市慈善基金总会下设立“大东方1000万爱心基金”、倡导发起设立全国首家区域性的公募环境保护基金组织——“无锡市环境保护基金会”等,并作为全国首批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单位,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四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

1、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决议公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刊登在2023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1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刊登在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3、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八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刊登在2023年8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4、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八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大东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决议公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刊登在202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5、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2023年11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经营管理层执行职务时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和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2023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等对有关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再次募集资金事项。

五、监事会对资产交易、企业合并、资金占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其内,公司未有收购或出售资产等重大资产交易、企业合并事项的发生,也未发现有违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发生。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认为: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报告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发现异常,均属必要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各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它重大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生。

七、监事会对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八、其他重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解聘、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也未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受处罚等事项的发生。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五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略,本报告详细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六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按经审计后的2023年度的经济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审核。经预审核后本年度可提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工资总额核定情况如下:

一、考核年份:2023年度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2023年度高层管理人员等应得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531万元,其构成如下:

1、基本薪酬

根据《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基本薪酬的标准来核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应得基本薪酬合计303万元。

2、绩效薪酬

根据《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经营利润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挂钩)”、“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利润总额/年度考核利润总额,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的绩效薪酬计算方法、以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绩效薪酬标准区间来核定,其应得绩效薪酬合计228万元。

3、激励薪酬

根据《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评估2023年度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后,决定2023年度不发放激励薪酬。

三、有关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兼职董事(监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等的分配,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月(含税)。

2、除前述人员外,在本公司担任管理、经营岗位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按所在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四、本核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七

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为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企业各项经济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促进公司稳健、持续、快速发展,体现企业高管人员与企业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长效管理机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的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具体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其他未进入公司管理层的董事、监事,若不在公司领薪的,只支付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将对应其相应职位薪酬标准及考核规定执行。

二、薪酬结构与考核分配

薪酬总额=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为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薪资保障,基本薪酬的标准确定主要根据为企业创造的效益、承担的责任及风险、管理职能等因素进行确定,按月支付。

月基本薪酬标准如下:

职 位基本薪酬(万元/月)
董事长6.0
总经理5.5
副总经理4.0
财务总监4.0
董事会秘书2.5

2、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利润业绩达成为主要考核依据(兼任经营单位经营团队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与所属经营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

(1)考核利润指标:15,000万元。

(2)绩效薪酬计算方法:高管人员绩效薪酬金额=绩效薪酬核定基数*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实际业绩达成/考核利润指标;考核得分以100分为上限。

(3)绩效薪酬标准区间如下:

职 位绩效薪酬区间(万元/年)
董事长78-168
总经理64-134
副总经理22-72
财务总监22-72
董事会秘书12-30

高管人员具体年度绩效薪酬基数在上述区间内进行核定。

3、激励薪酬

鉴于公司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业务组合及发展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兼顾经营业绩及转型目标,更加务实有效的发挥激励薪酬的作用,激励薪酬考评及发放原则如下:

(1) 提取高层管理人员年基本薪酬总和的15%作为奖金池,由董事会对业绩完成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后,确定奖金额度。

(2) 由总经理根据已确认的奖金额度提出分配方案,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4、相关程序

根据本办法,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审议程序确定后,予以发放。

5、高管人员年度薪酬中已考虑法定节假日加班及带薪休假因素。

三、责任风险考核

1、高管人员工作有重大失误的,可根据公司制度等规定报请董事会决议扣减其相应的薪酬。

2、高管人员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调整年度薪酬的发放,调整的方式为延期年度薪酬发放时间、扣减或取消年度薪酬:

(1)因个人原因被公司辞退或降职;

(2)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

(4)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5)公司出现突发事件或战略要求需要对薪酬进行调整的情况。

四、有关人员薪酬及津贴标准

1、兼职董事、监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薪酬等的分配,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5万元/月(含税)。

2、除前述人员外,在本公司担任管理、经营岗位职务的其他董事、监事,按所在的职务岗位领取薪酬。

五、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八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12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派克新材(605123)、亚太科技(002540)、新锐股份(6882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勇,2004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7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有江南水务(601199)、模塑科技(0007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199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1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年3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江南水务(601199)、亚星锚链 (60189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赵明
2武勇
3张雷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上一年实际支付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公证天业”在本年度审计中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等为基础协调确定,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8.8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00万元,合计人民币148.80万元,与上一期(2022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报酬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执业证书及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也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建议以上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给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8.80万元、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30万元,合计人民币148.80万元;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3、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决议。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九

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内部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8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无反担: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预计年度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的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被担保人注册资本(万元)预计担保额度(亿元)
1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5.00
2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690.47626.00
3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873.900.80
合计11.80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非关联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对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情形的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涉及关联担保事项,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对外担保的相关事宜。其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在上述相应额度内合理安排、调剂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单位:亿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单位:亿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80%99.790.11445.0014.52%一年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53.58%52.586.0017.42%一年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0.00%49.300.180.802.32%一年
二、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营、联营企业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合营、联营企业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9%1.4361

另:根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8亿元,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担保余额为0.1144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0.5亿元,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目前担保余额为0.18亿元;为参股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6亿元,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目前担保余额为1.4361亿元。上述相应额度内,未有各控股子公司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发生调剂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FA48A

3、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7楼C3-E1室

5、法定代表人:吴志军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科技、 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软件开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
1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80%8,000
2上海涵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000
合计100%10,000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75,629.2280,536.60
负债71,928.4480,371.11
所有者权益3,700.78165.49
营业收入886.20747.08
净利润-3,341.29-3,535.18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48W98W

3、成立日期:2018-12-12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26F1、26F2室

5、法定代表人:吴志军

6、注册资本:690.4762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技术、食品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
1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53.5804%369.960170
2薛强32.1851%222.230455
3上海伊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2414%43.095155
4上海懿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931%35.857120
5上海健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00%19.333300
合计100.0000%690.4762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22,505.7531,547.76
负债8,358.0216,589.03
所有者权益14,958.7314,147.73
营业收入1,822.512,530.06
净利润3,576.33728.20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无锡市三凤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57980485C

3、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4、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南路16号二期厂房一楼

5、法定代表人:翁坚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873.9万元

7、经营范围:食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
1无锡市三凤桥肉庄有限责任公司100%9,573.9
合计100%9,573.9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23,895.5022,704.86
负债13,240.1011,511.56
所有者权益10,655.4011,193.30
营业收入5,748.2010,895.79
净利润-1,155.87271.46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目前该公司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担保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4年度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

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表决结果为赞成9人、反对0人、弃权0人,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均属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担保总额2,9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系对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14,361.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案十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同意由所属全资子公司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易谷”)向其参股公司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旭地产”)延续提供不超过6,50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8.00%。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均旭地产”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易谷”的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行业的项目公司运营特性,其各股东方依据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以共同支持项目公司经营的开展。2022年6月1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其21%股权出让给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后,“均旭地产”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易谷”的参股公司,仍持有其39%的股份。

为持续保障“均旭地产”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同时也为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公司拟同意全资子公司“东方易谷”继续履行作为股东方向其提供各股东方同等条件下的股东借款不超过6,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均旭地产”可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还款。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0号3号楼104-7室

4、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5、法定代表人:周中文

6、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出资额
1宁波旭辉置业有限公司40%11,200
2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9%10,920
3上海昕崟实业有限公司21%5,880
合计100%28,000

9、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均旭地产”简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266,890.37148,190.52
负债236,309.6298,156.10
所有者权益30,580.7650,034.42
营业收入29,407.53159,115.50
净利润3,455.0519,453.66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均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无锡东方易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财务资助方式:乙方以货币资金形式向甲方提供借款不超过6,500.0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需要。

3、借款期限:一年,期限届满后, “均旭地产”可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还款。

4、借款利率:年利率8.00%。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未发现“均旭地产”存在履约风险事项。目前“均旭地产”开发的杭州湾项目一期住宅、二期住宅、三期配套商业、四期配套教育均已竣备交付阶段;项目住宅累计去化83%,项目每月销售稳定,车位销售许可证办理进行中,风险可控。

本次财务资助性质的借款,为“均旭地产”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协议约定相应份额的财务资助义务,若相关股东未能同步履行其约定的借款义务,未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应将其持有的“均旭地产”相应股权(或同等权益的其它资产)向已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提供质押保证。

“均旭地产”开发的项目,目前运营稳健,对其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公司在提供本次借款的同时,将密切关注“均旭地产”的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助于保障其稳健运营、也有助于该公司对其开发项目的最终顺利完成,同时,本次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本次借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不超过6,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6,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9%;未发生逾期事项。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居晓林,男,197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中航浙江有限公司法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球董事局董事、副主任、香港分所及跨境争议解决部负责人。2020年11月23日起任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未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居晓林6600

2、2023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居晓林1100

提名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居晓林1100

3、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
居晓林22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第九届董事会会议计1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

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全体独立董事、审计委委员一起形成相关意见,分别提交审计委、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其中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八届十一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8月12日召开了八届十二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八届十三次审计委会议,就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和《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以供决策。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换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并和全体审计委委员一起,通过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八届三次提名委会议对第九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对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任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交了相关决议,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合规换届工作。同时对第九届管理层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的合规审查工作,保障了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全体独立董事对该续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并聘任了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财务总监等。经核查,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新一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对第九届董事等提名程序及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第八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顺利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和各董事会专业委成员;其后,公司召开新一届董事会会议,按相关规章提名聘任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新一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考核办法》,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注的其它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等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未发现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意见签署日,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2、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经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方易谷”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借款事项,为“均旭地产”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协议约定相应份额的财务资助义务,有利于“均旭地产”获得必要的资金以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各股东方依据相关协议,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若相关股东未能同步履行其约定的借款义务,未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应将其持有的“均旭地产”相应股权(或同等权益的其它资产)向已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提供质押保证。公司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2016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并于2016年8月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关注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人、募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等多方监管工作,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资专项账户已逐次注销,未发现存在显著问题。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审慎预测,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保障了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信息的及时知情权。

4、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有特别的其他承诺事项,也未发现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47个编号的临时公告及其大量附件内容,未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未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良好,信息披露执行状况良好,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的及时了解和掌握。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资产的完整、安全,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

7、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运作的程序合规、决策有效,独立董事分别作为董事会下属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报告期内勤勉履职,分别召集了4次审计委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2次提名委会议,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8、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事项的建议

报告期内,包括在2022年度年报,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工作过程中,对上市公司提出了重点关注内容及建议如下:

1、公司须在今年的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均瑶医疗及相关子公司的管理,包括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基础规范及专业能力,以满足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提升企业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2、公司须持续关注、谨慎处置商誉事项,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做好减值测试。

3、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须时刻关注内控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内控测评,防范内控风险。

4、公司须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积极消除关联方交易。

5、公司须关注并跟踪年审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并把控好相关问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居晓林(签字)

2024年4月1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柏龄,男,195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等职。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未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李柏龄5500

2、2023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李柏龄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李柏龄1100

提名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

3、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
李柏龄22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

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十次审计委会议,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还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八届十一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8月12日召开了八届十二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八届十三次审计委会议,就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三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和《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以供决策。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全体独立董事对该续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并聘任了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财务总监等。经核查,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新一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对第九届董事等提名程序及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第八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顺利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和各董事会专业委成员;其后,公司召开新一届董事会会议,按相关规章提名聘任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新一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注的其它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等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未发现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意见签署日,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2、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经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方易谷”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借款事项,为“均旭地产”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协议约定相应份额的财务资助义务,有利于“均旭地产”获得必要的资金以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各股东方依据相关协议,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若相关股东未能同步履行其约定的借款义务,未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应将其持有的“均旭地产”相应股权(或同等权益的其它资产)向已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提供质押保证。公司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2016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并于2016年8月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关注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人、募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等多方监管工作,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资专项账户已逐次注销,未发现存在显著问题。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审慎预测,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保障了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信息的及时知情权。

4、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有特别的其他承诺事项,也未发现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47个编号的临时公告及其大量附件内容,未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未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良好,信息披露执行状况良好,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的及时了解和掌握。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资产的完整、安全,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

7、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运作的程序合规、决策有效,独立董事分别作为董事会下属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报告期内勤勉履职,分别召集了4次审计委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2次提名委会议,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8、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事项的建议

报告期内,包括在2022年度年报,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工作过程中,对上市公司提出了重点关注内容及建议如下:

1、公司须在今年的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均瑶医疗及相关子公司的管理,包括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基础规范及专业能力,以满足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提升企业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2、公司须持续关注、谨慎处置商誉事项,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做好减值测试。

3、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须时刻关注内控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内控测评,防范内控风险。

4、公司须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积极消除关联方交易。

5、公司须关注并跟踪年审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并把控好相关问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

同时,作为卸任的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本人期望新一届第九届独立董事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柏龄(签字)

2024年4月18日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项十一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唐松,男,1980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报告期内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助理等职务。2020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6日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未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唐 松5500

2、2023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唐 松44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非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委托出席数缺席次数
唐 松1100

3、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数亲自出席数
唐 松22

(二)会议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会议计5次,各会议召开的提议审议、决策表决等程序合规,议案材料完备,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履行了审议决策的程序和职责,并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参会的独立董事与参会股东积极交流,尽责履职。相关会议的决议情况按规定要求已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的媒体上进行了公告披露。

2、独立董事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各自的专业特长,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上述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也由相应独立董事担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指导并参与了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的审阅,尤其是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在年度审计进度安排、提出年审工作要求、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征求年审会计师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意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情况、督促年审工作进度、跟进年审情况反馈等方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发挥了指导、监督作用,根据不同的年审阶段分别出具了2次对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并在年审会计师提交了初步年度审计意见后,于2023年4月8日召开了八届十次审计委会议,形成相关决议提交董事会,保障了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还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了八届十一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8月12日召开了八届十二次审计委会议、2023年10月18日召开了八届十三次审计委会议,就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议案等事项,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报告期内,同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与制度完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指导。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查了公司换届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情况,并和全体审计委委员一起,通过2023年11月2日召开了八届三次提名委会议对第九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对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任职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并提交了相关决议,保障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合规换届工作。

3、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除参加现场会议外,本人也采取多种渠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沟通考察和调研,同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司也保障了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便于获取做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前,也能良好准备相关会议的基础材料,为独立董事的审议决策提供了充分必要的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相关事项发生。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过独立董事年报规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并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等方式,向董事会提报了相关建议和议案文件。报告期内,公司保质、保量、按时发布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并公告披露了年度内部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参与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能力、执业过程中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审计时间是否充分,能否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等情况,切实履行审核责任,全体独立董事对该续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并聘任了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财务总监等。经核查,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新一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相关事项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对第九届董事等提名程序及候选人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核,第八届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顺利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和各董事会专业委成员;其后,公司召开新一届董事会会议,按相关规章提名聘任新一届公司管理层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上述拟聘人员,在提交董事会前,经公司新一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拟聘任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事前审核,新一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能力、提名聘任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相关规章,分别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等程序,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生。

(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关注的其它事项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预计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宜等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未发现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截止意见签署日,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进行了公告披露。

2、财务资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经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控股子公司“东方易谷”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借款事项,为“均旭地产”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协议约定相应份额的财务资助义务,有利于“均旭地产”获得必要的资金以继续按计划有序地完成相关房地产项目,以及维护上市公司在该地产项目所持权益的未来价值;各股东方依据相关协议,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借款的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若相关股东未能同步履行其约定的借款义务,未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应将其持有的“均旭地产”相应股权(或同等权益的其它资产)向已履行借款义务的股东方提供质押保证。公司上述提供财务资助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在2016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并于2016年8月募集资金到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关注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人、募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等多方监管工作,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规范运作,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报告期内,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资专项账户已逐次注销,未发现存在显著问题。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审慎预测,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保障了投资者对公司相关信息的及时知情权。

4、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有特别的其他承诺事项,也未发现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形。

5、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47个编号的临时公告及其大量附件内容,未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预约的情况,未存在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日期的情况,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良好,信息披露执行状况良好,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对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的及时了解和掌握。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资产的完整、安全,确保了公司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重大风险失控、严重管理舞弊及重要流程错误等重大缺陷。

7、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运作的程序合规、决策有效,独立董事分别作为董事会下属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报告期内勤勉履职,分别召集了4次审计委会议、

1次薪酬与考核委会议、2次提名委会议,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8、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事项的建议

报告期内,包括在2022年度年报,2023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等工作过程中,对上市公司提出了重点关注内容及建议如下:

1、公司须在今年的经营管理中,加强对均瑶医疗及相关子公司的管理,包括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提高会计核算的基础规范及专业能力,以满足上市公司的内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提升企业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2、公司须持续关注、谨慎处置商誉事项,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做好减值测试。

3、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须时刻关注内控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内控测评,防范内控风险。

4、公司须关注关联方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积极消除关联方交易。

5、公司须关注并跟踪年审注册会计师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要求,并把控好相关问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履职,尽力发挥独立作用。

同时,作为卸任的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本人期望新一届第九届独立董事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同时注重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不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运用好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 松(签字)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