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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有研粉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有研粉材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有研粉材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有研粉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有研粉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3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3年度,有研粉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本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2023年度,有研粉材未发生前述情况
15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有研粉材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16上市公司未实现盈利、业绩由盈转亏、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异常的,保荐机构应当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有研粉材不存在前述异常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有研粉材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随着应用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公司建立了一支涵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设计、粉体材料制备、产业化技术和粉体材料应用评价等环节的研发队伍。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懂技术、善应用的高素质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若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进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不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公司所处的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受到国内外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若公司未来无法增强竞争优势,市场地位将会受到挑战,进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锡和镍,上述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波动的主要因素。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原材料价格+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在加工费不变的情况下,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会造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同时影响生产成本和产品毛利率,即当金属价格上涨时会同时增加销售收入和生产成本进而使毛利率下降,若金属价格持续上涨可能导致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的需求随之上升,带来现金流压力增大的风险。

由于公司采购订单基本锁定下游客户订单中约定的原材料价格,原材料金属价格波动传导至公司下游客户,原材料金属价格大幅波动可能会对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在原材料金属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会导致公司下游客户生产成本提高,若下游客户不能妥善应对,则可能会导致其盈利能力下降甚至经营困难,进而导致公司对客户的持续销售或销售回款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

3、套期保值的风险

套保是为了规避原材料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1)市场风险:期货及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损失;(2)资金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资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4)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以美元、英镑或欧元定价,如果未来人民币出现升值趋势,将直接导致公司出口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不利于国外市场的拓展并直接扩大公司的汇兑损失金额,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子公司英国Makin账面的外币借款主要为美元和欧元,汇率波动会导致出现汇兑损益;二是境外收入,如子公司英国Makin记账本位币为英镑,其境外销售业务主要以欧元和美元等外汇进行结算,英镑与美元、欧元间的汇率波动会导致其出现汇兑损益;三是境内公司出口业务,如果出现人民币升值或贬值,将会导致汇兑损益波动;四是有研泰国独立运营后,针对多国客户和供应商,会有美元、欧元、泰铢、人民币等的定价,汇率的波动会出现汇兑损益。

5、收汇风险

对于境外非T/T预付或者非信用证结算客户,在公司没有出口信用保险的前提下,如果对方违约,将会导致公司收汇出现风险。

6、红海危机引起的国际航运风险

现已导致去往欧洲的航线绕道,海运费上涨和航期延迟的问题。这会带来更多的海运费成本和时间成本,从而引发欧洲客户减少订单,转向当地供应商采购的风险。

7、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因限电、停电等导致生产暂停,交货期延迟的风险;因极端天气导致的运输不畅,无法准时交货的风险等。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8,990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2%。若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能有效控制好应收账款的回收或者客户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子公司康普锡威、有研增材、有研合肥、有研纳微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研重冶属于中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可能带来企业纳税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税收风险。

(四)行业风险

在微纳电子互连材料目前所应用的各细分行业中,消费类电子产品出现了增长停滞的情况,行业规模开始减量。由于经济周期性衰退,终端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的需求下降,该形势逐渐向产业链上游各个环节传递,导致行业下行。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经济下行影响的风险

由于全球经济下行,海外客户端需求量缩减明显,特别是欧洲客户需求骤减,可能带来的国际业务不及预期的风险。

2、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美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多数国家对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的进口无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但中美关系的摩擦仍在继续,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带来不利影响。

3、俄乌冲突影响的风险

俄乌冲突的持续和欧美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导致欧洲国家能源价格飙升,通货膨胀率高企,国际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不确定增加,这将对全资子公司英国MakinMetalPowders(UK)ltd的经营来了较大不确定性。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681,010,298.012,780,574,311.88-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119,337.2955,444,299.72-0.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963,145.3739,185,427.47-38.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540.9129,026,786.22-96.01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64,078,371.621,121,461,083.673.80
总资产1,580,944,413.191,458,571,198.478.39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3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3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38-39.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95.07减少0.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3.58减少1.4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943.29增加0.65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38.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39.47%,主要系资产处置收益和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6.01%,主要系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全线投产,产能扩大,存货大幅增加导致资金占用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行业规模优势

有研粉材在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领域深耕多年,现已发展成为国际领先的先进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生产企业之一,公司铜基金属粉体材料产品、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第一。凭借行业领先优势,公司已积累了世界知名的国内外客户群,市场认可度高,铜基金属粉体材料的客户包括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辉门集团、世界知名粉末冶金企业赫格纳斯集团、知名摩擦材料生产企业米巴集团、国内粉末冶金行业领先企业东睦股份(600114.SH)、国内超硬工具行业领先企业博深股份(002282.SZ)、国内领先的高铁动车组用粉末冶金闸片供应商天宜上佳(688033.SH)、国内电碳制品行业规模最大企业之一神奇电碳集团等,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主要客户包括确信爱法、铟泰科技、弘辉电子等世界知名锡焊料生产商。公司与客户积累了深厚且紧密的合作关系,潜在竞争者很难在短期内与公司在同一层面上进行竞争。

(二)产业布局优势

有研粉材在国内的北京、重庆、安徽、山东等区域推进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贴近客户,快速响应,进一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公司通过所属英国Makin公司多年积累的客户资源和市场渠道,成功进入欧洲粉末冶金零部件和电碳市场,同客户加强产品技术及工艺交流融合,开启了公司国际化经营的进程。2019年公司设立有研泰国,通过泰国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投产,进一步拓展公司海外市场,提升公司海外竞争力。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公司形成了以北京、重庆、安徽、山东为主的国内区域性产业基地以及以英国、泰国为主的国际产业基地,并建立起覆盖全球的市场销售网络,产品销往欧洲、北美、拉美、中东、东南亚3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相比国内同行业企业具有产业布局优势,在国内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市场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三)上市央企的背景优势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有研粉材)成立于2004年3月,是由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的中央企业)控股,专业从事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铜基金属粉体材料和锡基焊粉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2021年,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股票代码:

688456)。

(四)技术研发和创新优势有研粉材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拥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工信部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怀柔首批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之一,同时有北京市金属粉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属粉末工程中心、增材制造创新中心、先进金属材料应用技术联合实验室等多个创新平台。所属公司康普锡威入选工信部/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先进铜基粉体材料获批工信部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3年,公司荣登“2023北京制造业企业百强”第78名、“2023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百强”第36名。公司技术和产品支撑了2个国家平台(国家复合材料中心和粉体产业研究院)、1个区平台(雁栖湖材料科创园)的发展,推进平台既定目标和指标的完成。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掌握了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高品质电解铜粉绿色制备技术、系列无铅环保微电子焊粉材料设计及制备技术、扩散/复合粉体材料均匀化制备技术、超细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3D打印粉体材料制备技术和高性能粉末冶金中空凸轮轴制备技术等有色金属粉体制备核心技术,拥有授权专利100余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20余项,累计承担或参与实施省部级以上项目50余项,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在研发工作方面,公司一方面加强科技影响力建设,康普锡威、有研增材获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有研合肥获安徽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有研增材通过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另一方面,公司抓住光

伏、新能源等发展机遇,加大新领域研发投入,承担国家未来产业专项工作。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0,560.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40%;研发投入占收入比例达到3.94%。

(二)研发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研争项力度,新增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公司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新增申请专利23项(国内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新增授权专利10项(国内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新增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6项。

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授权专利154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28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主持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0项,制定修订行业标准13项,团体标准7项;参与编写学术专著4部;累计承担或参与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8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33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0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7,306,597.14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为人民币201,899,370.69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13,672,102.80元;其中,公司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2,169,992.96元,2023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为人民币82,004,898.62元,2023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2,943,883.2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7,609,562.86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176,458,217.94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2,004,898.62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165,094.3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943,883.20
加:汇兑损益377,454.68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90,704,551.66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6,905,011.2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存放金额备注
有研粉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024900000069670620.54募集资金专户
有研粉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0249000000696693680,295.51募集资金专户
有研粉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1024900000069671757,736.53募集资金专户
有研重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31000834291000499204,234,404.41募集资金专户
有研泰国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1512611,818,729.21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022337113,825.00泰铢账户

注:中国工商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5100022337泰铢账户余额为113,825.00人民币(548,921.06泰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6.31%股权,有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56%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7.87%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有研集团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

结、减持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本公司职务直接持股数量(股)间接持股数量(股)合计持股数量(股)合计持股占比(%)
汪礼敏董事长(2018.12.20-2023.02.12)、董事、核心技术人员-226,001226,0010.22
贺会军董事长(2023.02.13-2025.01.05)、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0,005120,0050.12
薛玉檩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董事长(2018.12.20-2023.08.25)-143,805143,8050.14
胡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0,005120,0050.12
李占荣副总经理-155,470155,4700.15
刘祥庆核心技术人员-227,869227,8690.22
朱学新核心技术人员-75,00175,0010.07
王林山核心技术人员-82,19982,1990.08
张敬国核心技术人员-61,60261,6020.06
赵新明核心技术人员-75,00175,0010.07
汪玉董事长汪礼敏之弟、生产部主管-123,400123,4000.12

截至2023年

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截至2023年

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占荣之妻、质量管理部主管白洁转让了其持有的共青城恒瑞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的合伙份额,共青城恒瑞盛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570,000股。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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