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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福祥联系电话:025-8338797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骏联系电话:025-8338797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华盛锂电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华盛锂电存在重大问题。

二、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是受2021年国内电解液材料市场井喷态势的影响,行业内电解液添加剂进行了大规模产能扩张,报告期内随着行业内电解液添加剂新增产能的逐步释放,市场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VC和FEC产品价格大幅下降。此外,公司受限于募投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新布局的锂电池电解质材料双氟磺酰亚胺锂和负极材料都还处于项目建设阶段,业绩释放尚需时日。

如未来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且公司的募投项目和新布局项目未能按期投

产使用,短期内公司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薄弱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路线替代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至替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电解液中添加剂的质量占比一般在2%-10%,成本占比约10%-30%。主流添加剂VC的添加比例在1%-3%左右,且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10%左右,如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作为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供应商,若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则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2、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

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现产业化,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危险化学品在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故障,而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人身和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逐步增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与法规要求日益完善和严格。未来,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2、环保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3、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各电解液厂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量主要根据电池厂商或其自身设计的不同类型电解液的配方决定,不同电解液配方在添加剂种类和添加比例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若未来电解液配方发生调整或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则终端客户及产业链厂商基于自身配方需求和供应链健康、稳定的考虑,可能会要求电解液厂商选择向生产公司同类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目前行业内对锂电池的性能要求在逐步提高,要求其具备更长寿命、更长续航和更安全等性能,因此,行业内研发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磷酸锂(LiDFP)、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等新型电解液添加剂以满足上述性能需求。目前,国内一批电解液厂商已实现上述新型添加剂的产业化技术突破,并已建设投产了工业化产线。

随着新型添加剂产业化应用趋势的加深,下游电池厂商的技术路线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若未来公司技术更新不及时导致主要产品无法满足新型电池的性能需求,或其他供应商研发出在高压高镍等新环境下性能更好的新型添加剂,公司产品存在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26%,其中:VC产品的毛利率为11.86%;FEC产品的毛利率为9.03%;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有所波动。而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6.79%,下滑比较大,主要原因:受同行业产能的释放,产品供大于求、价格下降较大的影响,毛利率出现较大下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随着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如果主要竞争对手采取比较激进的价格策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亦或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和客户服务能力等,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应收款项金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为35,529.71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3.4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项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下游行业或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安全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0,754.24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4.08%。报告期内,受环保监管、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由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高,且化学品对存储、生产、运输等环节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产品的价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或产品发生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形,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45%左右。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氢氧化钾、液碱、三乙胺等,其中,碳酸乙烯酯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

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020年9月以来,在全球各国出台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电解液产业链上各类产品需求旺盛,公司的添加剂产品因产能限制导致的供不应求,为了缓解供应紧张态势,下游电解液厂商在添加剂领域扩产规模逐步提升,以提高原材料自产率。下游客户的“一体化经营”战略可能导致其直接从公司处购买的添加剂产品规模下降,对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和双方合作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也面临原有市场份额缩水的压力。

随着电解液添加剂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新进入者且扩产规模较大,同时,现有市场参与者可能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并提升技术水平,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与下游新能源车、储能、消费电子等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擦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宏观环境风险,影响产业链整体供需结构,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三、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盛锂电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52,503.1486,197.09-39.0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52,496.3286,194.35-3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1.1826,081.35-10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32.9624,396.06-12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489.4931,056.91-143.43
主要会计数据2023/12/312022/12/31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2,887.76387,203.32-3.70
总资产442,176.89453,871.77-2.58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1.92-107.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1.92-107.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01.80-1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322.35减少22.9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20.91减少22.5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045.74增加3.30个百分点

注:2022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规定重新计算所得(2022年度和2021年度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2.78元/股、5.13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为2.78元/股、5.13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2.60元/股、5.08元/股)

1、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和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降39.09%、39.10%,系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主营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2、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减少109.17%、125.96%,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新增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上升,以及计提存货跌价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3.43%,主要原因系销售额大幅下降,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收到销售现款下降所致。

4、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都同比下降107.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比同期减少122.2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滑所致。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技术优势

公司视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工艺路线。在V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究新的细节控制技术,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独立设计连续精馏工艺及新的抑制产品产生焦油的工艺控制方法,大大提升产品收率的同时改进了产品品质;针对VC产品热稳定性、光稳定性等性能差的特点自主开发出抑制VC变色和变质的方法,保证了该产品在全球的可靠交付。公司主导起草的国家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VC产品在锂电池材料中标准化应用。在FE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卤素置换工艺相比传统工艺路线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同时产品纯度、色度、水分等重点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FEC产品的核心创新技术2012年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主导起草的行业标准于2015年6月1日实施。

在特殊有机硅异氰酸酯基硅烷的生产上,公司技术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光气/三光气剧毒原料,三废极少,是一条绿色环保工艺路线,并且开发出新型脱醇催化剂体系,提高了脱醇解效率,产品收率达到90%以上。

在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扩产,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在实现规模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已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2、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长期为国内外锂电池产业链知名厂商供应添加剂,客户包括比亚迪、天赐材料、国泰华荣、杉杉股份、昆仑新材、珠海赛纬等国内厂商,也包括三菱化学、Enchem等海外厂商,产品已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电解液添加剂市场。

这些电解液龙头厂商普遍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体系,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产品具有持续稳定的需求。基于此,有助于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与客户建立更为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产品取得国内外电解液龙头企业的一致认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未来伴随着电解液需求量的提升,公司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3、环保优势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规定进行生产,与子公司泰兴华盛在原有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子公司泰兴华盛于2022年11月,公司于2023年1月取得了最新的排污许可证。公司对环保指标管控严格,建立了废料处理系统,三废处理装置配套齐全,具备自主废料处理能力。公司配套建成了处理废水的生化装置、处理精馏残渣等固体废物的焚烧炉、处理废气的RTO装置和碳纤维吸附、脱附装置、固废仓库、清水和废水分流设施等,并在清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所有的排气筒、固废库等场所均安装了在线检测仪。

公司不仅注重对产品的精益管理,对反应中产生的副产物也进行了精制回收,变废为宝。例如,公司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乙胺盐酸盐回收三乙胺的工业化生产技术,将三乙胺的消耗下降了85%以上;配套建成了完整的溶剂回收装置,溶剂消耗下降了75%以上。装置的清洁化以及配套齐全的三废处理装置使公司在原辅料的消耗和能耗上具备显著优势,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实现了绿色生产。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3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4,745.92万元人民币,较上年降低4.12%。2023年度,公司新获得知识产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118项,其中专利授权117项(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1项。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不同类别产品分别有以下创新成果:①碳酸亚乙烯酯(VC),针对VC制备工艺中产品容易聚合和分解,通过机理研究最新研究进展表明:发现了一种新型反应抑制机理途径,通过新的手段和方法成功抑制了碳酸亚乙烯酯合成中聚合和分解现象,降低的比例达到或超过50%以上。同时该方法也能大幅度降低反应过程中轻组分的挥发,从而降低反应中不凝气体以及可能夹带的VOC比例,进而减轻反应步骤中尾气环保处置装置的处置容量,目前该方法正在进行放大验证环节;②氟代碳酸乙烯酯(FEC),通过对FEC充分的机理研究发现一项新型式的非塔式分离提纯技术,有别于目前主流工艺中的塔分离提纯技术、合成制备技术等,大大提高了生产作业效率,同时极大降低了单位产量下制备的能源消耗。目前工艺经过批量生产工艺验证,各项指标与参数均达到设计参数,产品经内部检验均达到或超过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③特殊有机硅(IPTS/TESPI),通过近三年的重点工艺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连续高温脱醇工艺,脱醇效率从原来的间歇式的60%提升至80%以上,选择性也达到80%以上。该项技术工艺在报告期内通过工业化验证,并初步导入至公司年产500吨异氰酸酯丙基三甲(乙)基硅烷的工业化生产装置中,产品已经陆续经过主要的成熟客户评测反馈,均达到或超过原有的工艺技术水平。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与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南园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强盛功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纽德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润达实业有限公司、徐娟娟、许建、刘革、李永安、韩俊先、龚明共同

投资设立苏州华盛南园敦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总规模17,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7.0588%。后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公司均及时对相关进展信息进行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参与设立产业基金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不低于3.7亿元(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拟在江苏张家港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新增用地约46亩(具体面积及四面界址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最终界定为准),开展“新建年产500吨二氟草酸硼酸锂、1000吨甲烷二磺酸亚甲酯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对外投资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28,000,000股,发行价格为98.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3,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6,795,496.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7,004,503.4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7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6月17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蔡福祥、李骏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银行帐号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10527101040051088780,173.7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206630100100217373503,702,226.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537955454,366,995.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5129071146108184,321,209.2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8112001013400667837100,167,117.31
合计-1,063,337,722.30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除此以外,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66,326,768.65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28,534,007.57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63,337,722.3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9,996,957.9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5903151账户中存放待使用金额5,003,567.57元。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24.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442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2,753,8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186,795,496.51
募集资金净额2,567,004,503.49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1,566,326,768.65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281,277,886.75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590,048,356.4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680,000,000.00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15,000,525.4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2,659,987.4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1,063,337,722.30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除此以外,公司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合规定、超过授权额度等违规的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8,000.00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9,996,957.92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在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75903151账户中存放5,003,567.57元。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姓名职务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沈锦良董事长2025-8-2811,979,90017,370,8555,390,955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沈鸣董事、总经理2025-8-284,033,9505,849,2281,815,278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李伟锋董事、副总经理2025-8-281,366,6001,981,570614,97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林刚董事、副总经理2025-8-28981,3501,422,957441,607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赵家明董事2025-8-28000不适用
马阳光董事2025-8-28000不适用
黄雄独立董事2025-8-28000不适用
胡博独立董事2025-8-28000不适用
温美琴独立董事2025-8-28000不适用
周超监事会主席2025-8-28000不适用
杨志勇监事、核心技术人员2025-8-2826,85038,93212,08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张丽亚职工代表监事2025-8-2856,40081,78025,38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张先林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25-8-28394,800572,460177,66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任国平财务总监2025-8-2850,00072,50022,5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黄振东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5-8-28000不适用
合计--18,889,85027,390,2828,500,432-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间接持股数年末间接持股数年度内间接持股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间接持股情况
沈锦良董事长1,150,0001,667,500517,5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沈鸣董事、总经理2,400,0003,480,0001,080,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姓名职务年初间接持股数年末间接持股数年度内间接持股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间接持股情况
李伟锋董事、副总经理300,000435,000135,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林刚董事、副总经理300,000435,000135,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杨志勇监事、核心技术人员60,00087,00027,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张丽亚职工代表监事30,00043,50013,5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张先林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50,000217,50067,5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任国平财务总监100,000145,00045,000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一)2023年度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503.14万元,同比下降39.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32.96万元,同比下降125.96%,业绩由盈转亏。2023年度,公司主要产品VC、FEC价格因市场整体供大于求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为公司业绩下滑主要诱因,同时随着公司募投项目投产,相应折旧费用增加导致单位成本上涨,叠加存货跌价影响因素,共同导致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幅度下滑。

项目组通过现场检查、抽取相关凭证、访谈相关人员、检索行业及可比公司信息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动态,重点核查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根据百川盈孚公开数据统计,2022年末至2023年末,VC产品价格由10.00万元/吨左右下降至6.00万元/吨左右,FEC价格由10.00万元/吨左右下降至5.40万元/吨左右,相关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同时,根据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相关可比公司2023年度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与行业整体趋势相吻合;进一步,公司2023年度主要产品VC、FEC产量分别同比上升48.44%、20.32%,销量分别同比上升60.99%、18.65%,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因此,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产品市场价格下降,与行业趋势相吻合,公司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部分经营风险出现重大不利进展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公司上市后因主要产品VC、FEC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不断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且2023年度由盈转亏,相关风险发生了重大不利进展。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市场因素,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趋势一致,公司自身的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公司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后的定期报告、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业绩说明会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已就相关风险作出充分提示,积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事项带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蔡福祥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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