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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科: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应收款项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将三家全资子公司的100%股权和100%债权转让给深圳市汇和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和富”、“被告”,曾用名为“深圳市汇添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公司与深圳汇和富、东莞市汇添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汇添富”,曾用名为“和科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第6.1条约定,深圳汇和富同意为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对公司的7,237.72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承诺分期分笔偿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东莞汇添富及其子公司款项余额合计3,287.35万元,深圳汇和富对此应收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为提高前述款项的回收效率,2023年12月公司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依法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深圳汇和富偿还债务并赔偿逾期违约金。202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的通知,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符合立案条件,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本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双方就债务偿还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同意进行债务重组并拟签订《和解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一、公司减免深圳汇和富的逾期违约金;二、深圳汇和富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且足额支付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减免债务本金1,000万元;三、经债务重组后的剩余2,287.35万元债务,由深圳汇和富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四期分别偿还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和400万元,在2025年3月31日前偿还剩余约787.35万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汇和富进行债务重组并签署《和解协议》。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债务重组进展

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深圳汇和富签署了《和解协议》,并提交给龙华法院。近日公司收到龙华法院就和解情况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4〕粤0309民初5652号),调解书出具并送达各方后,公司诉深圳汇和富的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视为调解成功并自动终结。

鉴于深圳汇和富已偿还了首笔约定债务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2,787.35万元,债务重组后应收款项余额1,787.35万元。

根据《民事调解书》确认:深圳汇和富对减免后的债务具体清偿方案如下:在2024年7月31日前,被告应向公司偿还300万元;在2024年10月31日前,被告应向公司偿还300万元;在2024年12月31日前,被告应向公司偿还400万元;在2025年3月31日前,被告应还清剩余7,873,530.89元;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剩余款项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款项拨付日期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粤0309民初5652号)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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