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加强公司产业链布局,实现业务间的协同拓展,符合公司产业战略发展规划。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自由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及百川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