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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2024年5月7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橙科技”或“申请人”)送达的《通知书》,乐橙科技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4)粤01破申251-2号《通知书》,就乐橙科技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一案,广州中院已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是否会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关于启动预重整或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果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情况概述

2024年5月7日,公司收到乐橙科技送达的《通知书》,乐橙科技以公司不能

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州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2024)粤01破申251-2号《通知书》,就乐橙科技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一案,广州中院已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1WX299G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皇木厂街1号院1号楼12层1203法定代表人:宋菲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棉花收购;棉花加工;棉花加工机械销售;棉、麻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2022年6月,申请人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向公司提供借款2,000,000元,并约定借款利率及借款期限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已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公司对申请人尚有2,000,000元借款及相应利息到期未予清偿。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名称: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卢奇茂

(三)注册资本:559,936,650元

(四)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5房-R05-A030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974205M

(六)最近一年一期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428,185,897.784,550,670,718.52
负债总额4,313,070,992.214,463,364,094.53
所有者权益合计115,114,905.5787,306,623.99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800,346,178.10372,573,732.56
净利润-213,304,459.33-27,808,281.70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预重整及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如广州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将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梳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等;同时,亦有助于推动公司与债权人、意向投资方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即使广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如果广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广州中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将依法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不论公司未来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

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预重整是为了准确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由临时管理人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就债务风险化解等事项进行协商讨论,提前开展重整阶段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成果延伸至重整程序的制度。在法院审查预重整及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五、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均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情形,若相关股东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6个月内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六、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虽然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及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或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即使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乐橙科技送达的《通知书》;

2、广州中院出具的(2024)粤01破申251-2号《通知书》。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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