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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瑞特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证券代码:300228 证券简称:富瑞特装 公告编号:2024-025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15-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5人,代表股份59,029,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587%(股权登记日总股本575,406,349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43,5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6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人,代表股份15,517,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68%;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3人,代表股份15,722,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24%。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赵婧芸律师、杨怡玟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5,087,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93%;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审议通过。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5,087,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93%;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审议通过。

3、《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该议案审议通过。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5,087,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93%;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审议通过。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5,087,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93%;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该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8,394,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44%;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15,087,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593%;反对股份数61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88%;弃权股份数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婧芸、杨怡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富瑞特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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