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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瑞生物: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易瑞生物(股票代码300942)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雪梅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前昌联系电话:010-6655501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业绩大幅波动、资产减值及投资损失金额较高 2023年度易瑞生物实现营业收入25,410.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3.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项目工作内容
润-18,490.7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2.87%。2023年度,易瑞生物业绩大幅波动且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包括: (1)2023 年上半年,受国内外公共卫生防控政策变化影响,公司体外诊断业务面临市场需求和价格体系的急剧下滑,导致相关业务收入和毛利大幅下降。面对市场环境的迅速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经营战略,大幅收缩了体外诊断业务。尽管公司采取了降本增效的措施,但由于措施生效的滞后性,短期内体外诊断业务板块的成本费用仍然较高。 (2)受国内外公共卫生事件影响,2022年上半年,公司呼吸道传染病相关检测试剂的主要原材料硝酸纤维素膜(以下简称“NC膜”)的市场供应紧缺,致使公司部分NC膜的采购价格较高。2023年上半年,体外诊断呼吸道传染病检测产品的市场需求及价格急剧下滑,该部分产品的收入与成本出现错配;同时,考虑到相关体外诊断产品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战略的调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督导期内公司对体外诊断业务相关的NC膜等存货,以及机器设备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5,996.74万元。 (3)公司参与投资了产业基金深圳鼎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瑞投资”)、深圳正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瑞投资”),本督导期内,鼎瑞投资、正瑞投资所投资的体外诊断行业相关标的亦受到行业整体影响,经营状况转劣,公司相应计提了投资损失,影响了本期利润水平。2023年度,公司投资损失合计金额为5,411.21万元。针对产业基金的主要投资标的,根据公司2023年12月13日公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鼎瑞投资、正瑞投资已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深圳市活水床旁诊断仪器有限公司等被申请人回购股权并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 (4)公司在动物诊断业务板块和食品安全业务板块仪器智能化领域的前期投入较大,但目前该等业务尚处于研发和布局阶段,业绩贡献有限。 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易瑞生物体外诊断业务收缩、资产减值及投资损失金额较高等事项,以及业绩下滑的情况,同时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情况及相关原因,督促公司对业绩下滑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加强业务及财务管理,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且募投项目2023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
项目工作内容
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具体如下: ①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并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为3年至2024年2月4日。 ②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由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之一“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主体大楼仍在建设中,受产业园整体工程进度的影响,“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进度较预计将有所延迟。为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③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与‘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变更为“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之一“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厂房B栋一层、二层、三层、四层”拟不再续租,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拟整体搬迁至“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的需要。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3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2023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包括深圳市宝安区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B栋一至四层,以及“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该募投项目为分步
项目工作内容
实施,位于新政工业园的产线已投入运营,位于产业园的厂房及产线仍在建设中。 A、新政工业园租赁厂房:新政工业园内募投项目产线已建成并投入运营,投入总金额为2,450.96万元,约占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11.48%;同时,该工业园区内还建有体外诊断业务产线(非募投项目产线),因体外诊断业务战略性大幅收缩,体外诊断业务产线自2023年下半年起已基本停产。鉴于前述体外诊断业务战略调整所带来的降本增效需要,加之公司自有产权的“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生产基地预计于2024年建设完工,届时新政工业园区募投项目产线将搬迁至产业园新建厂房,故2023年下半年,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内部挖潜,系统化管理和统筹调配了食品安全快检业务整体的产能资源,根据业务规划和各产线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情况动态调整了募投项目产线的生产节奏,进而影响了该募投项目已建产线本年度实现的经济效益。募投项目产线搬迁至“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后将恢复正常运行,募投项目产线搬迁事项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B、“宝安生物检测与诊断产业园”新建厂房:厂房仍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为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质量以实现效益,公司结合产业园整体工程进度情况,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2月4日调整为2025年8月24日。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产业化项目(二期)、动物诊断产品产业化项目、快检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关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重大变化,并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450万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7.3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8%。其中,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000万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5.3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6%,对应融资金额为15,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保荐
项目工作内容
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督促上市公司关注前述股权质押情况导致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权稳定的风险,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前述事项带来的投资风险。 4、关于公司董监高变动 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团队发生一定变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重要职位存在变动,公司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及投资者关注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重要职位变动对公司经营稳定性可能造成的影响。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4年3月1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保荐代表人向被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现场讲解及交流的方式就再融资新政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最新的监管趋势,未来资本市场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延期、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且2023年度未达到预计效益,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3年度,公司业绩大幅波动、资产减值及投资损失金额较高;受国内外公共卫生防控政策变化影响,体外诊断业务市场环境存在一定变化,公司体外诊断业务收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比例较高;2023年度公司董监高团队发生一定变化,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重要职位存在变动。详见本报告“一、保荐工作概述”之“5.现场检查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承诺不适用
12.关于房产租赁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原保荐代表人刘鸿斌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相应职责,2023年12月4日起由张雪梅接替刘鸿斌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雪梅 余前昌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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