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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于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不少于5,124,1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不高于10,248,2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14)。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受到节假日、2023年年度报告窗口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较为受限,相关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

2. 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前,保信央地持有公司股份45,695,259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2日总股本的8.92%。

3. 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4. 增持主体在本增持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 本次拟增持数量:拟增持股份不少于5,124,1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不高于10,248,2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若增持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增持股数不做调整。

3. 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进行相应调整。保信央地或其一致行动人在该价格区间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4.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6. 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 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股份增持期间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 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2. 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增持的原因:增持计划发布后,受到节假日、2023年年度报告窗口期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能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缩短,相关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3. 增持计划后续安排:上述增持主体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在后续的增持计划期间,增持主体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

四、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股价波动、资金筹措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股东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时,增持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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