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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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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证券代码:839167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龙桥路579号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龙桥路579号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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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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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4

第二节 释义 ...... 7

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11

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 ...... 88

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93

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94

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02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 ...... 103

第十节 有关声明 ...... 10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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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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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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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释义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公司、同享科技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行为
实际控制人陆利斌、周冬菊夫妇
控股股东、同友投资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公司、苏州同淳、同淳新材苏州同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孙公司、同丰达苏州同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改革委员会
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律师、锦天城律师、律师、锦天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公司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中审众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专业名词释义
隆基乐叶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晶科能源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阿特斯阿特斯太阳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韩华新能源Hanwha Q CELLS Malaysia Sdn.Bhd及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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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系公司客户
晶澳科技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协鑫集成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客户
宇邦新材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威腾电气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伏焊带又称镀锡铜带或涂锡铜带,分为互连焊带和汇流焊带。其中互连焊带用于收集单个电池片上的电子并使电池片串联,汇流焊带用于将上述串联电池片连接,汇总输出电流,并最终引出至接线盒
光伏组件又称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电池板,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分,由太阳能电池片、钢化玻璃、EVA、太阳能背板以及铝合金边框组成,光伏焊带是其重要组成成分
P型电池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或镓),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形成P型半导体硅片,以此为原料产出的电池片为P型电池片,P型电池主要包括传统铝背场电池(AI-BSF)和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电池(PERC)
N型电池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形成N型半导体硅片,以此为原料产出的电池片为N型电池,N型电池要包括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PCon)、本征非晶层的异质结电池(HJT)、交指式背接触电池(IBC)等
PERC发射极钝化和背面接触(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ontact),利用特殊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光的吸收,同时增大p-n极间的电势差,降低电子复合,提高效率
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在电池背面制备一层超薄氧化硅,然后再沉积一层掺杂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
HJT、异质结具有本征非晶层的异质结(Heterojunction Technology),在电池片里同时存在晶体和非晶体级别的硅,非晶硅的出现能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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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钝化效果
IBC交指式背接触(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把正负电极都置于电池背面,减少置于正面的电极反射一部分入射光带来的阴影损失
BC、XBC背接触(Back Contact),BC电池即全背电极接触晶硅光伏电池,是IBC、TBC、HBC、ABC和HPBC等各类背接触结构晶硅光伏电池的统称。IBC电池可以与TOPCon电池叠加形成TBC电池,与HJT电池叠加形成HBC电池,与P型电池叠加形成HPBC电池等,XBC是各类BC电池/组件的统称
0BB技术电池片环节取消主栅,组件环节用焊带导出电流
互连焊带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
汇流焊带用于连接光伏电池串及接线盒,传输光伏电池串电流的涂锡焊带
MBB焊带应用于MBB(多主栅,全称Multi Busbar)组件的圆柱形结构互连焊带。多主栅技术能够减少光伏焊带的遮光面积,同时可有效缩短电池片内电流横向收集路径,降低串联电阻,减少电池功率损失,从而提升光伏组件的光转化效率
SMBB焊带线径小于0.30mm的超细圆形焊带(全称Super Multi Busbar)。可应用于多达16主栅的N型电池片组件。SMBB焊带可减少电流传输距离,降低栅线遮挡,提高光学利用率,有效降低组件的串联电阻,最大化利用太阳光,同时对电池隐裂、断栅、破裂等的容忍度更高,将会降低组件失效风险,提高组件的可靠性
0BB焊带直径≤0.22mm的圆形焊带,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能够提高光伏组件功率和降低光伏电池片的银浆耗量
HJT焊带、HJT低温焊带低温SMBB或者0BB焊带,用于连接异质结光伏电池片,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特点是表面涂层是低熔点焊料,能够降低串焊机能耗和热应力导致光伏电池片焊接过程的隐裂率
BC焊带、BC矩形焊带较细的矩形结构或者扁线焊带,用于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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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件,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能够降低电池片的隐裂率
电阻率各种物质电阻特性的物理量,某种材料制成的长1米、横截面积是1平方毫米的导线在常温下(20℃时)的电阻,叫做这种材料的电阻率。常用单位是欧姆·毫米和欧姆·米
屈服现象

当应力达到一定值时,应力虽不增加(或者在小范围内波动),而变形却急剧增长的现象,称为屈服现象。

MW功率单位,1MW=1,000,000W
GW功率单位,1GW=1,000MW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hina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
SPE欧洲光伏产业协会(Solar Power Europe)
InfoLinkInfoLink Consulting,为一家再生能源与科技研究顾问公司
报告期各期、报告期内2022年度、2023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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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证券代码839167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主营业务电子专用材料(超威细导线、单晶铜丝、键合铜丝、合金铜丝、超威细同轴线)的研发与制造,记忆合金材料(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薄铜带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发行前总股本(股)109,320,000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蒋茜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益堂路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开发区龙桥路579号
联系方式0512-63168373
董事会表决日2024年3月7日
上市日2021年11月15日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权结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9,320,000股,股东人数为9,369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65,107,50059.5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3,657,50012.4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080,0000.99
核心员工--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44,212,50040.4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40,972,50037.4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240,00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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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员工--
股份总数109,32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9.9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2、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同友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两名合伙人陆利斌与周冬菊系夫妻关系,陆利斌与周冬菊通过同友投资持有公司49.97%的股权,此外,陆利斌直接持有公司432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陆利斌与周冬菊合计控制公司53.92%的表决权股权;同时,陆利斌与周冬菊均在公司担任重要职位,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有决定性影响,因此认定陆利斌、周冬菊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陆利斌先生,董事长、总经理,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1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吴江同鑫电工材料厂,任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国新线缆有限公司,任电镀铜包铝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同享有限,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同享有限,任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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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周冬菊女士,董事,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到2013年3月,就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任客户经理;2013年4月到2015年9月,自由职业;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红黄蓝亲子园(吴江店),任园长;2018年10月苏州源渔艺术文化发展中心成立至今担任园长;2010年10月至2016年4月,兼职于同享有限,历任监事、董事。2016年4月股份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 (%)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63.0049.97%境内非国有法人4,097.25
2同亨香港有限公司1,477.4613.52%境外法人-
3陆利斌432.003.95%境内自然人324.00
4上海宝源胜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6.131.89%国有法人0
5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4.681.05%其他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5.450.87%其他0
7招商银行股89.570.82%其他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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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嘉实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武曼丽68.760.63%境内自然人0
9罗质45.820.42%境内自然人0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8.000.35%其他0
11现有其他股东2,901.1226.54%0
合计10,932.00100.00%--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竞争情况

(一)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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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电气连接部件,应用于光伏电池片的串联或并联,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以提升光伏组件的输出电压和功率。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焊接过程中的重要材料,其品质优劣直接影响光伏组件电流的收集效率,对光伏组件功率和光伏发电系统效率的影响较大。高品质、高技术含量的光伏焊带能够大幅提升发光伏组件发电功率,是光伏发电企业实现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

①光伏焊带是组件中电池片互联主流技术

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3-2024年)》目前,市场上电池片互联技术分为红外焊接

、导电胶、背接触和其他互联技术,导电胶和背接触是市场上电池片互联技术的新型连接方式,其他互联技术主要包含0BB互联、电磁和激光等。2023年红外焊接技术为市场主流焊接技术,市场份额约98.1%;导电胶互联主要应用在叠瓦组件中,市场占比约1.3%;其他互联技术主要应用在XBC和异质结电池中,2023年市场占比约0.6%。由于成本等原因,导电胶及其他新型互联技术应用范围较小。

②受益于光伏市场迅速发展,光伏焊带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光伏焊带是光伏组件导电的关键部件,与光伏组件是上下游关系,光伏焊带行业伴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而兴起,其需求量取决于光伏新增装机量以及组件产量。未来随着太阳能光伏行业快速发展,太阳能光伏焊带的需求也将随着太阳能光伏新增装机量的不断增加而逐步释放。A、全球光伏焊带市场规模随着全球能源朝着高效、清洁方向发展,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在全球总发电中的占比快速提升,全球光伏发电产业迎来快速发展期。开发利用太阳能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太阳能成为了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从全球市场来看,近年

即焊带技术,指电池片和焊带通过焊接机传送带传送至焊接工位,红外焊头按照预设的工艺参数执行焊接作业,实现电池片与焊带的全自动焊接,经过多次循环焊接程序便将电池片串联成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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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终端装机量:2023年度的终端装机量数据取自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根据欧洲光伏协会预测,2024年至2027年,全球终端装机量复合增长率为15.75%,测算期以15%作为2024至2027年终端装机量增长率。 2、组件需求量:目前全球光伏组件产能和终端光伏装机量容配比约为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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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hina Potovotaici ndusty Aociation,CPIA)的宗旨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光伏行业整体利益,加强行业自律,保障行业公平竞争;完善标准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各项活动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服务;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统筹应对贸易争端。 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China Energy Research Society,CERS)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与国际间的联系合作与交流,寻求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各种投资机会,并积极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专委会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机构、科研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可再生能源行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反映产业发展中的问题,为政府部门制定技术经济政策服务。 (4)光伏焊带行业的政策法规 公司所处的光伏焊带产业属于光伏产业的中游细分领域,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光伏发电作为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新能源产业,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来引导和规范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具体如下: ①行业主要法规条例
文件名颁发机构颁布时间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将太阳能列入可再生能源;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利用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8年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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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能源法》常务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电力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开发电源,发展电力建设。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其他能源进行农村电源建设,增加农村电力供应。

②行业相关政策

②行业相关政策
序号颁布时间颁布机构政策文件名称相关内容
12018年5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所有普通光伏电站均须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得高于降价后的标杆上网电价。
22019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支持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3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通知》我国各省、市、自治区2019年第一批申报的平价上网光伏项目达到168个,装机容量14.78GW。
42020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了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指出要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5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集中式光伏发电继续制定指导价。
62021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充分认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意义,合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72021年2月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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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1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92021年3月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102021年3月国务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112021年4月国家能源局《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深入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持续优化能源结构。
12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132021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着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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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52022年1月工信部等《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到2025年,光伏行业智能化水平显着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新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量产化转换效率显着提升,形成完善的硅料、硅片、装备、材料、器件等配套能力。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基本完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水平逐步深化。
162022年3月欧盟委员会《REPower EU 能源计划》提出2030年度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使用总量中占比目标从40%上调至45%;到2025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20GW,到2030年,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600GW。
172021年11月国家能源局和科学技术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在太阳能发电及利用技术方面,研究新型光伏系统及关键部件技术、高效钙钛矿电池制备与产业化生产技术、高效低成本光伏电池技术、光伏组件回收处理与再利用技术、太阳能热发电与综合利用技术5项光伏技术。
18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友好、经济优越、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重点部署城镇屋顶光伏行动、“光伏+”综合利用行动等九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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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22年6月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1年底,对于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补贴至2022年底。
202022年8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智能制造,提高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持低成本、高效率光伏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优化实施光伏等行业规范条件、综合标准体系。
212022年8月工信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加快智能光伏创新突破,发展高纯硅料、大尺寸硅片技术,支持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生产,推动N型高效电池、柔性薄膜电池、钙钛矿及叠层电池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
222022年8月工信部《关于印发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储能等多能互补集成。研究光伏组件资源化利用实施路径。
232022年9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全国光伏市场建设。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发展特点合理引导上下游建设扩张节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242022年10月国家能源局《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加快完善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标准。抓紧完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光伏基地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推动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就近开发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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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022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等多方面措施,提升光伏发电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供应保障能力,支撑我国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262022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对集中式光伏电站的行业管理、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监测等做出规定。

272022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282022年12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青海、宁夏等风能、太阳能丰富地区发展屋顶光伏、智能光伏、分布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在河南等省、区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为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供高品质清洁能源。
292023年1月工信部等《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展先进高效的光伏产品及技术,加大光伏在新兴领域的推广。
302023年2月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31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光伏发电项目用地包括光伏方阵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根据用地性质实行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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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2023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中的风电、光伏、光热重点方向为:大型风光基地,海上风电,分布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海上光伏,户用光伏,旧风电光伏电站升级改造、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光热,其他。
33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加快推进电能替代,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
34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巩固风电光伏产业发展优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供应,积极推动生产生活用能低碳化清洁化,供需两侧协同发力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强劲势头。
352023年5月工信部《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针对低碳技术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工业领域行业发展需求,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核算与核查、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加快研制碳排放管理与评价类标准,推动工业领域深度减碳,引导相关产业低碳高质量发展。
36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为期1年的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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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023年6月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的通知》

优先足额拨付第一批至第三批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内项目(扶贫容量部分)以及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22年和2023年当年电量对应的补贴。

38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9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项目: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氢能、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402023年12月工信部《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2023版)》(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不断完善和优化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新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40项以上,实现光伏产业基础通用标准和重点标准的全覆盖。

(二)竞争情况

1、公司的行业地位及主要竞争对手

光伏焊带是太阳能光伏产业中的细分行业,我国光伏焊带行业发展较为充分,主要以民营企业为主,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细分市场呈逐步集中趋势,公司深耕于光伏焊带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业务规模、技术研发实力都不断提升。在业务规模方面,近些年来公司主营焊带产品快速增长,市场规模在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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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业结构升级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下游光伏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要求光伏上游原材料供应厂商的实力也会相应有所增强。因此,具有先进的生产技术、较强的生产能力、较高的自动化程度、雄厚资金实力的光伏焊带制造企业将更有可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从而促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2、公司的竞争优势 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已建立起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快速实现新产品研发,持续开拓下游市场,推动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和盈利能力稳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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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发展趋势

更换供应商风险等考虑,组件厂商通常会选择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使得光伏焊带行业具备较强的客户壁垒。

(3)资金壁垒

焊带的生产原料为铜、锡等金属,用量非常大,采购所需投入的流动资金比较大。为保障焊带的生产质量,还需大量资金购进各类先进生产设备以及精密检测仪器设备。此外,为提升产品性能和开发新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进行产品开发。采购、生产、研发等环节对企业的资金实力、现金流管理能力均提出较高要求,形成了资金壁垒。

(4)规模壁垒

随着光伏焊带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只有形成规模优势的企业才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进而确立其市场地位。目前,我国光伏焊带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由于生产规模较小、资金短缺,无法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引入先进设备、进行持续性研发,产品技术研发水平较低,仅能依靠价格战参与市场竞争,其平均生产成本会保持较高水平,不利于企业的规模化生产。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态势加剧,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利润低,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因此资本规模和生产规模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1)光伏发电在全球电力发电中的占比将不断提升

随着全球能源朝着高效、清洁方向发展,以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在全球总发电中的占比不断提升。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光伏发电量占比从2017年的1.8%提升至2022年的4.5%。未来随着光伏装机量持续提升,光伏发电量在全球电力发电中的占比将稳步增长。根据IEA发布的《全球能源行业2050净零排放路线图》报告,到2050年,近90%的发电来自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合计占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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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3)我国光伏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我国光伏产业中各个细分行业集中度较高,且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一方面我国光伏各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凭借着规模、技术、品牌等优势,不断抢占市场份额;另一方面,随着光伏平价上网趋势的形成,光伏产业各个环节制造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使得中小企业盈利能力下降,逐步退出市场,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根据CPIA数据,2022年,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四个环节,产量前五的企业在国内总产量占比分别为87.1%、66.0%、56.3%、61.4%。 2018-2022年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及组件行业前五大企业占比变化情况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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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PIA,均只记正面效率,N型异质结单晶电池统计规格为182mm半片与210mm半片。 目前,TOPCon电池的产业化进程持续加速。异质结电池进入到小规模量产阶段,根据InfoLink统计,截至2023年底,TOPCon的名义产能已达560 GW,HJT和BC电池的产能也分别来到45 GW和48 GW,而现有的PERC产能为 512 GW,意味着2024 年新的N型高效电池技术产能将全面超过PERC;此外,PERC老旧产能已开始出现退坡的趋势,预计规模将持续扩大。 BC电池的创新设计在于其正面无遮挡结构,这一特点消除了传统栅线遮挡带来的光能损失,确保了入射光子的最大化利用,使得BC电池转换效率更高,同时,与TOPCon、HJT、PERC 等技术不同的地方在于,IBC主要通过背面图形化工艺将p+发射极、n+背场区以及银栅线放置于电池背面,是电池背面图形结构的变化。而其他三种电池技术路线则主要是通过改变电池钝化的膜层结构,从而实现效率以及其他特性的改变。因此, BC作为一种平台技术,可以与其他钝化电池技术相结合,例如将HJT非晶硅钝化技术与IBC相结合可开发HBC电池;将TOPCon钝化接触技术与IBC相结合可开发TBC电池等。未来5-6年,BC类电池由于其高转换效率和产品价值,会受到光伏行业越来越多的青睐,随着市场投放的增加,BC类电池也将成为晶硅电池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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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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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式与客户建立关系。通过与其签订长期框架协议获取销售订单,向其供货。商品交付完成后,公司还相继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客户构成较为稳定。

5、研发模式

公司是从事高性能光伏焊带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自主进行技术研发及新产品开发工作,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公司根据对客户需求的调研以及业务部门的反馈,进行产品开发和可靠性验证。近几年来,公司围绕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开发新型产品并对其生产工艺不断进行研发。

1、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光伏焊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现已经成为光伏焊带行业主要供应商之一,具有相对较大的生产规模、技术及质量等优势。目前公司掌握多种高性能光伏焊带的先进生产技术,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矩阵,现有适用于多主栅组件的MBB焊带及SMBB焊带、适用于微间距组件的异型焊带、适用于HJT组件的低温焊带、适用于BC组件的矩形焊带、适用于常规组件的反光焊流带以及常规焊带等产品,能够满足不同技术方向组件厂商的需求。

公司始终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发展,目前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并被评为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TUV、SGS测试认证,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并正在使用的专利数量11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103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通过专利核心技术的应用,使得公司产品性能、质量在行业处于较为领先地位。此外,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从事光伏焊带研发的技术人才队伍,设立铜带研究室、焊带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促使公司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公司在光伏行业品牌知名度较高,凭借强大的技术实力、优质的产品和丰富的产品类别,目前已获得了包括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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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伏焊带的性能及适用领域,互连焊带主要包括常规扁线焊带、圆形焊带(MBB焊带、SMBB焊带、0BB焊带)、异形焊带、HJT焊带、BC焊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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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流焊带主要包括常规汇流焊带、反光焊带、黑色焊带等。具体介绍如下:
类别品种适用领域特点图示
互连 焊带常规 焊带常规组件具有低屈服强度、高抗拉强度等优良特性,满足常规组件需求。
MBB 焊带多主栅组件焊带直径更小,适配于多主栅太阳能电池片,栅线越多,焊带更细有利于减少对电池片的遮光,使电流密度分布更加均匀,可有效提升组件功率,降低电池片的丝网印刷的银浆用量。
SMBB 焊带多主栅组件属于更小的MBB焊带,线径小于0.30mm,主要应用于16主栅及以上的N型组件的圆柱形结构互连焊带。能够减少光伏焊带的遮光面积,同时可有效缩短电池片内电流横向收集路径,降低串联电阻,减少电池功率损失,从而提升光伏组件的光转化效率
0BB焊带无主栅组件用于连接光伏电池片,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特点是直径≤0.22mm,能够提高光伏组件功率和降低光伏电池片的银浆耗量。
异形 焊带多主栅组件循环段结构,一段为异型段用于电池片正面,增加对光线的利用率,从而提升组件功率;一段为相对薄宽的扁平段用于电池片背面,可有效缩小电池片间距,有效降低组件制造成本。
HJT 焊带HJT组件低温SMBB或者0BB焊带,用于连接异质结光伏电池片,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特点是表面涂层是低熔点焊料,能够降低串焊机能耗和热应力导致光伏电池片焊接过程的隐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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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焊带BC组件收集和传输光伏电池片电流的涂锡焊带,特点是矩形结构,能够降低电池片的隐裂率。
汇流 焊带常规 焊带常规组件产品有轴装、盘装、裁切等规格,能够满足一般光伏组件的生产需求。
反光 焊带常规组件铜基材表面压延出特殊的反光纹路,可提高组件单位面积对光线的利用率,从而提升组件的整体功率。
黑色 焊带全黑组件根据组件外观需求进行调色,优化组件外观,可提升组件美学并减少光污染。

(三)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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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定向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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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2、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丰富现有的产品结构,强化公司的竞争力如前所述,在新的电池技术及产业应用趋势下,N型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凭借优异性能其市场占比将逐步提升,其中N型新技术下的TOPCon电池、HJT电池、XBC电池等类别不断发展,要求光伏焊带产品不断随之适配迭代升级,促使焊带朝着更细线径、更多数量的方向发展。然而,当前市场上的MBB焊带、异形焊带、网状焊带、低电流焊带等不能满足新技术电池片的连接要求,需要焊带环节供应商不断丰富产品矩阵,紧跟电池技术趋势,推出新的光伏焊带予以匹配支持,及时下游满足客户对适配焊带的需求,强化公司市场竞争能力。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公司将加大新型光伏焊带产品的投入力度,大力发展0BB焊带、HJT焊带、BC焊带等,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形成丰富的产品结构,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3、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

随着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上升。因此公司需要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支持经营,进而为公司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用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公司将提升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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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尚未确定。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1、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2、发行对象的具体确定方法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遵照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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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00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210,000.00元。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若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18.29%,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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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售情况

序号名称认购数量 (股)限售数量 (股)法定限售数量 (股)自愿锁定数量 (股)
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未确定的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6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133,334股新股,公司于2020年7月2日进行网上、网下股票申购,实际发行股份数量为12,000,000股,发行价格10.18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2,160,000.00元。2020 年7 月8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33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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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②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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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余额49,740,472.95-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75,480,000.00
减:置换发行费用-1,198,679.24
募集资金净额-74,281,320.76
加:理财收益141,364.77115,454.87
加:利息收入31,488.05167,928.90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1,500,000.00-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593,768.33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7,500,000.00-
减:支付设备款25,060,104.79-
减:支付软件款934,952.40-
减:支付工程款7,352,8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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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支付原材料款18,500.0018,230,000.00
减:手续费84.00463.25
减:销户转出110.36-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546,689.2249,740,472.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4.6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00.00万元。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2、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①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项目投入超过100%,系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的利息收入投入使用所致。 3、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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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未发生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②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8,02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金额为25.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开户银行产品名称理财金额理财收益理财期限起始日期理财期限终止日期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结构性存款1,000.000.892022年11月4日2022年11月18日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通知性存款630.000.28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日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通知性存款490.000.22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1日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2,400.007.47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29日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2,500.002.68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30日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通知性存款4,200.004.43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31日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通知性存款700.001.69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28日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1,960.001.87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27日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结构性2,040.006.132023年2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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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存款月2日28日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通知性存款2,100.000.012023年2月27日2023年2月28日
合计18,020.0025.68--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其他相关理财产品。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2022年6月8日及2022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13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其他相关理财产品。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成果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2022年6月8日及2022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6月13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 2023年12月31日,“年产涂锡铜带(丝)15000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序号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资金总额(万元)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万元)
1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2项目建设28,744.0021,121.00
合计37,744.0030,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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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21.00万元(含30,12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上表所示项目。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一)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90,000,000.00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序号明细用途拟投入金额(元)
1购买原材料90,000,000.00
合计-9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适用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211,210,000元拟用于年产光伏焊带 3万吨项目建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计划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车间,通过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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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自动化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0吨光伏焊带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基于公司现有的各项资源,结合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与国家政策,以公司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本项目建成后将显着提升公司0BB焊带、HJT焊带、BC焊带、SMBB焊带、反光汇流焊带和黑色汇流焊带等产品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光伏焊带市场供应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顺应电池技术发展趋势,强化公司竞争能力;同时,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夯实公司发展基础。 2、项目建设内容及周期 本项目计划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车间,通过引进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建设具备自动、高效的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0吨光伏焊带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基于公司现有的各项资源,结合光伏产业发展趋势与国家政策及现有技术为依托实施的投资。本项目建成后将显着提升公司BC焊带、HJT焊带、0BB焊带、反光汇流焊带和黑色汇流焊带等产品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增强公司光伏焊带市场供应能力,把握市场发展机遇,顺应电池技术发展趋势,强化公司竞争能力;同时,持续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夯实公司发展基础。 本项目总建设期为48个月,项目于2024年1月开始建设,预计将于2027年12月底建设完毕。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建设。 3、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投资总额为28,744.00万元,包含土地投资1,376.00万元,建设投资10,350.00万元,设备投资13,048.00万元,软件投资400.00万元,预备费1,259.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11.00万元。 本项目的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占总投资比例(%)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土地投资1,376.004.79%-
2建设投资10,350.0036.01%7,673.00
3设备投资13,048.0045.39%13,048.00
4软件投资400.001.39%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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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备费1,259.004.38%-
6铺底流动资金2,311.008.04%-
合计28,744.00100.00%21,121.00

本项目总投资28,744.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1,121.00万元,不包括项目总投资中的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不包括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

4、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淳新材,实施地点为苏州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绣湖西路南侧庞山路东侧。

本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5、公司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1)实施能力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主营业务产品光伏焊带开展,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方向一致。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产品技术工艺、市场、人员等方面均具有扎实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产品技术工艺、市场、人员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①技术及生产工艺储备 公司长期专注于光伏焊带领域,坚持以市场需求和技术研发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基石的创新体制,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经过逾十年的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已逐步形成一系列技术领先、质量稳定的光伏焊带产品。公司一向重视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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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六节、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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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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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置换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拥有先进的产品生产设备及丰富的应用经验。目前,公司在焊带产品生产中的涂锡、氧化层清理、焊带包装、黑色汇流条涂层等环节均采用了具备较高先进性的设备,为产品生产的降本增效提支持。依托前述先进设备应用,公司夯实了在光伏焊带产品方面的生产经验,为持续的产能扩张奠定稳定的生产基础;同时,公司在0BB焊带、HJT焊带、BC焊带等产品方面也已经开始小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使用,为项目后续产品生产提供必要工艺技术支持。在质量管控方面,公司建立了涵盖质量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一方面,公司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50001等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公司编制了《质量控制计划》《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产品防护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一系列质量控制规范文件,形成了产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体系,以明确质量目标所必需的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产品实现过程、资源、信息和控制准则与方法,为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综上所述,公司拥有先进的产品生产设备及丰富的使用经验,并依托成熟健全的产品质量管制度及把控能力,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运营支持。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21.00万元(含30,12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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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一)募集资金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公司已建立募集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该专户作为认购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使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变更。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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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十一、本次定向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十二、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北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批准,以及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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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元)1,744,588,969.22994,870,120.38
其中:应收账款(元)698,465,940.78336,781,092.18
预付账款(元)1,227,093.86555,658.89
存货(元)115,357,452.2284,076,169.81
负债总计(元)1,164,720,703.51537,702,592.92
其中:应付账款(元)70,393,489.5822,989,195.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元)578,546,408.62457,167,527.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294.18
资产负债率(%)66.76%54.05%
流动比率1.351.68
速动比率1.251.52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元)2,174,736,190.761,247,047,167.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120,471,647.9850,198,645.55
毛利率(%)11.10%9.68%
每股收益(元/股)1.100.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23.28%1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22.16%12.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692,732.50931,935.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30.01
应收账款周转率3.994.05
存货周转率19.3916.94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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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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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定向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二、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是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加强和扩大核心技术及业务优势,丰富公司产品矩阵,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募集资金投向主营业务领域,并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一系列新型焊带产品的生产能力,优化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结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本次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提高公司生产规模及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稳固行业竞争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总资产的规模将显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但由于投资项目存在建设期,因此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从长期来看,随着项目的逐步投产,公司业务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增强将带动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到位之后项目建设及运营的逐步推进,公司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

三、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潜在同业竞争以及可能存在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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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本次发行引入资产的,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债务或者或有负债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与最终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引入资产导致公司增加债务或者或有负债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五、本次定向发行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引入资产导致公司增加债务或者或有负债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陆利斌、周冬菊夫妇。公司控股股东同友投资持有公司54,63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7%。同友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陆利斌、周冬菊夫妇,同时陆利斌持有公司4,32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5%。陆利斌、周冬菊夫妇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8,950,000股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9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陆利斌、周冬菊夫妇。公司控股股东同友投资持有公司54,63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9.97%。同友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陆利斌、周冬菊夫妇,同时陆利斌持有公司4,32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5%。陆利斌、周冬菊夫妇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8,950,000股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3.92%。

类型

类型名称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 认购数量 (股)本次发行后(预计)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苏州同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630,00049.97%054,630,000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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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陆利斌4,320,0003.95%04,320,0003.34%

六、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按照本次发行上限20,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同友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2.24%,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陆利斌、周冬菊夫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5.58%,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发展,从而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提升,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一)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光伏焊带3万吨,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时已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未来市场的增量规模、公司发展战略、市场占有率情况、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市场开拓出现滞后,或者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将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实施进度、实施效果未达预期或投资失败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能否顺利完成竣工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能否按预计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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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二)认购方式、支付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

不适用不适用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不适用不适用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不适用不适用

(五)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违约责任条款及纠纷解决机制

不适用不适用

二、补充协议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三、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转让合同的内容摘要

□适用 √不适用

1-1-103

第九节 中介机构信息

一、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王润达、孙中凯
项目组成员韩博、刘劭谦、李金柱、江磊、杜旭、熊峰、史翌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二、律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单位负责人沈国权
经办律师邓华、王文、朱戈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三、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吕方明、刘占洋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四、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股票登记机构

1-1-104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周宁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其他机构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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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有关声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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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1-1-107

三、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

陆利斌周冬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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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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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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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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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吕方明 刘占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1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其他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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