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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 3

议案一 ...... 5

议案二 ...... 6

议案三 ...... 7

议案四 ...... 8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参会人员: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参会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三、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大会须知如下: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程序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向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签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相关证明文件经验证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方可领取会议资料,出席会议。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15分钟内向证券事务部出示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统筹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且简明扼要地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述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七、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问题回答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八、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由会议见证律师宣布。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在指定会议登记时间进行现场参会登记或未在会议召开当日准时办理签到手续的,将不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召开过程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二、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股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审议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对应的选项栏打“√”,每一表决事项只限打一次“√”。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议案一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5股,合计转增65,520,000股。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的总股本由145,600,000股变更为211,120,000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由145,600,000元增加至211,120,000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560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12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560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112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前述事宜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附件:《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二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夏柱兵先生、林隆华先生、余斌先生、刘荣海先生、任顺英先生、康金伟先生以及刘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三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董事会提名方福前先生、左晓慧女士、张晓亚先生、王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四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提名朱海生先生、潘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提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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