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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七名董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李树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