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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公司变更财务总监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因工作调整,李树军先生于近日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李树军先生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日常运营及相关工作不受影响。
李树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树军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周晓萍女士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高鹏先生担任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候选人高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高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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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高鹏先生简历高鹏,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八部副行政负责人、保荐代表人;2021年9月加入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