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聆达: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8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达”、“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刘黎明先生、林善浪先生、何少平先生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

聆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大连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就相关事项发出《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我们三位独立董事对此高度重视,本着勤勉履职、严格尽责的工作态度,于4月30日专门召开了独立董事会议,随后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开展了详细的调查核实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提出以下督促意见和整改措施,以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及时回复监管函:我们督促公司依法配合大连证监局开展整改相关工作,按照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全面整改,准确、及时地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二)强化与改善内控制度:在过往履职期间,我们独立董事多次通过远程交流(包括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方式敦促管理层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在此,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聘请专家对公司现有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积极整改,特别是加强资金审批以及对外担保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三)纠正关联人资金占用行为:近期,我们了解到公司存在关联人资金占用问题。对此,我们要求公司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和纠正,确保公司的合法合规性。我们提请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公司持续、健康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在上述方面的整改进度,并计划在发函后不定期到公司经营场所督促和检查上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确保公司的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公司的经营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我们期待公司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实际行动回应市场和投资者的关切。

(四)独立董事刘黎明先生、林善浪先生、何少平先生督促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立即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按照大连监管局的要求及时、全面整改到位;要求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联席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志煌负责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限期收回,以确保整改顺利完成,尽最大努力挽回损失,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整改进展,把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二、其他事项说明公司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董事会2024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