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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

688513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Easton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

号,苑东生物

邮编:

6102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11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3

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4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15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7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18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1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安康路8号,苑东生物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5、会议召集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颖女士

7、出席会议的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内容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4,420.5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39,740,752.84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8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120,09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91,092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18,998,9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9,019,366.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46%;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股。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90,000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091,092股后参与转增股数共118,998,908股,合计转增55,929,48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76,019,48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的股份1,091,0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829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1,835.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3年度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70,611,202.20元,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16%。

如在本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和转增股份总量,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与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直接调减,或调整至预留;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及可归属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韩琳女士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为保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的规定,制定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朱家裕先生、邓鹏飞先生、韩琳女士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议案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及对应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

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经济、行业政策及产业环境,叠加存量集采出清影响,2023年公司围绕“控费、降本、提效、活下来”的经营思路,大力深化业务转型和创新升级,通过组织、流程优化和管理变革,降本增效,激发组织活力和增长动能;瞄准未满足的临床市场需求进行前瞻性、差异化、国际化布局,临床研发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研管线不断丰富;国内新产品获批数量创历史新高,制剂国际化实现0到1的突破;经营业绩短期承压但经营质量稳步提升,发展韧劲持续显现,在以创新和国际化驱动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稳步前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712.07万元,同比下降4.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44万元,同比下降8.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58.48万元,同比下降4.32%,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及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执行第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销售收入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按既定的经营计划加快推进各项经营活动,提质增效,以降低因内外部经营环境挑战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研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企业发展,以仿促创、仿创结合,聚焦麻醉镇痛、心脑血管、抗肿瘤等核心领域和潜力靶点,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打造核心竞争优势,已逐渐从打造细分领域有特色、有竞争格局的差异化立项原则,向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打造有技术、政策壁垒、有特色和高端、复杂制剂转变。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20%以上,公司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也逐渐进入收获期。本报告期内,自主研发化学1类新药1个正在开展III期临床试验,1个生物1类新药进入Ib/II期临床试验,2个小分子创新药其中EP-0108胶囊IND申请获临床默示许可,EP-0146片于2024年1月IND申请获临床默示许可;新获得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

布洛芬注射液盐酸纳美芬注射液(美国ANDA)等11个高端仿制药生产批件;新获得包括重酒石酸去甲肾上腺素 、甲硫酸新斯的明、酒石酸布托啡诺、罗替高汀、盐酸纳美芬在内的8个国内外原料药批准生产;同时,提交国内外制剂注册申请(含临床申请)、原料药备案登记30余个,新获得国内外专利授权21个。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历次会议的提案、召集、出席、议事及表决程序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未出现越权行使股东大会授权权限的行为,也未出现越权干预监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颖880003
袁明旭880003
张大明880003
陈增贵880003
赵磊881003
耿鸿武888003
JIN LI888003
方芳888003
尚姝(离任)222000
彭龙(补选)666003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

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审计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地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2024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尤其是审计专委会的作用;深化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确保科学高效、合法合规的做出决策;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无阻碍沟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作用,制定、完善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356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经营成果及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8.09%,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11,712.07117,051.29-4.56
营业利润24,173.7026,062.80-7.25
利润总额24,163.9726,198.83-7.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22,657.4424,652.08-8.0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58.4816,470.39-4.32
基本每股收益(元)1.892.05-7.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010.48减少1.48个百分点
项目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334,675.43301,754.0210.91
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260,342.02244,445.976.50
股 本12,009.0012,009.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21.6820.366.50

三、主要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34,675.43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10.91%,其中:公司流动资产为188,287.12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10.17%,公司非流动资产为146,388.31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11.88%。

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超过30%原因
货币资金78,123.1083,096.68-5.99
交易性金融资产74,178.2351,636.3643.66主要系报告期未到期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1,409.31611.96130.29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2,017.8813,694.13-12.24
应收款项融资4,343.213,785.9814.72
预付款项878.201,591.18-44.81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65.98124.93-47.18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应收退款所致
存货16,098.1414,086.8414.28
其他流动资产1,173.062,284.17-48.64主要系报告期内待认证/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费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2,458.122,465.71-0.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00.00-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对外股权投资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4,650.002,200.00111.36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对外股权投资款所致
固定资产106,871.3090,985.3617.46
在建工程18,625.5323,111.64-19.41
无形资产3,445.893,460.83-0.43
开发支出4,999.704,240.0017.92
长期待摊费用491.97295.9266.25主要系装修费待摊支出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857.00873.10-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2,988.803,209.23-6.87

(二)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74,333.41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29.71%,其中公司流动负债为66,109.40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24.88%;公司非流动负债为8,224.01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88.22%。

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负债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超过30%原因
短期借款18,094.8010,529.2871.85主要系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4,580.08919.30398.21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开票据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3,513.6814,766.59-8.48
合同负债3,198.232,870.9611.40
应付职工薪酬4,996.835,547.12-9.92
应交税费1,586.721,471.087.86
其他应付款19,594.2616,167.3121.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93.33-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长期借款一年内偿还部分
其他流动负债251.46667.09-62.31主要系报告期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长期借款3,960.00-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递延收益4,118.324,281.06-3.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45.6988.2665.06主要系报告期内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0,342.02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6.50%,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超过30%原因
股本12,009.0012,009.00-
库存股159.26-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股份回购所致
资本公积144,430.47144,404.870.02
专项储备98.991.685,799.71主要系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所致

所有者权益项目

所有者权益项目2023年末2022年末增减变动幅度(%)变动超过30%原因
盈余公积6,004.506,004.50-
未分配利润97,958.3282,025.9219.42

四、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111,712.07117,051.29-4.56
营业成本22,327.4119,600.3313.91
销售费用38,456.1647,413.71-18.89
管理费用9,886.689,030.149.49
研发费用23,849.0523,078.603.34
财务费用-1,115.63-1,024.06不适用
其他收益5,311.076,497.10-18.25
投资收益1,091.02785.1838.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456.661,999.09-27.13
信用减值损失38.45-150.39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262.66-231.5913.41
资产处置收益13.3325.73-48.20
营业利润24,173.7026,062.80-7.25
营业外收入10.42152.71-93.18
营业外支出20.1516.6820.81
利润总额24,163.9726,198.83-7.77
所得税费用1,506.521,546.76-2.60
净利润22,657.4424,652.08-8.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57.4424,652.08-8.09

其中: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为111,712.07 万元,较上年下降4.56%,主要系公司重点产品伊班膦酸钠注射液及枸橼酸咖啡因注射液执行第七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3.91%,主要系公司产品销量上升,相应成本增加。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8.89%,主要系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中标并执行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导致营销服务费下降所致。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49%,主要系子公司硕德药业在建工程转固后折旧费用及运营费用增加。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34%,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增长及设备折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动,主要系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五、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增减额增减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25.2215,194.4712,330.7681.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017.46-40,570.24-447.22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7.103,969.634,097.47103.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431.85-21,403.8315,971.97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1.15%,主要系销售费用支出减少导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系收到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2024年度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及生产经营计划进行测算并编制。

二、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基本假设

1、 财务预算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

2、公司及主要业务所涉及地区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趋势及市场行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各项年度经营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实施困难;

5、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4年预算主要目标

2024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度均将保持增长。

公司将立足于2024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全力推进产品研发创新、产品生产、市场销售各项工作,同时开展国际化、产融结合、产业链拓展等业务布局,确保经营目标达成。

五、特别提示

本预算为公司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公司2024年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宏观经济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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