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5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9月2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裁定受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全资子公司湘潭新天地步步高商业有限公司、湘潭华隆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2023年10月26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2023年11月29日,湘潭中院裁定受理步步高股份全资子公司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赣州步步高丰达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步步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长沙步步高星城天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湖南海龙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南腾万里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步步高超市有限公司重整,并于2023年12月4日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4年5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公告》,将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将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7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月24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出资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出资人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出资人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出资人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出资人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出资人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出资人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出资人个人承担。出资人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7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步步高股份全部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管理人代表;
3、湘潭中院法官;
4、步步高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步步高股份聘请的律师;
6、需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
以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出资人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2517 传真:0731—88820602
联系人:师茜、谭波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出资人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出资人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出资人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注意事项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风险提示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未通过,步步高股份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各出资人理性投票。
2、因湘潭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
(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10月3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设置总议案,对本次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出资人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出资人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出资人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序号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被委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委托日期 | ||
委托人持股数 | |||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