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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9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计划在授权期限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蒙古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寿尔福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8亿元。

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01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江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就公司子公司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扬帆”)向江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以下简称“江西农商”)的4,000万元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余立志

4、注册资本:8,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11月3日

6、营业期限:2009年11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5日);无水硫酸钠、氯化钠(非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西扬帆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江西扬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
资产总额39,456.4640,069.99
负债总额8,375.178,354.61
净资产31,081.2931,715.38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35,471.056,388.79
利润总额6,935.27710.06
净利润5,947.70638.7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保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西扬帆新材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花支行

公司为江西扬帆向江西农商的4,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保证,借款用途为日常经营使用。其中保证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

五、公司累积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审议的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800万元,仅占经审议可担保总额度的

14.75%,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7.03%。

另有子公司江西扬帆为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该类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未对上市公司造成额外风险,无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8.86%。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31,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5.88%。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江西扬帆与江西农商签署的《保证合同》;

2、江西扬帆与江西农商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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