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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目 录

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1

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3

国网英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1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八、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23议案九、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34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36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14:30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出席会议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3.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4.审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5.股东沟通

6.表决

7.现场投票表决统计

8.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休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统计

10.复会、宣布最终表决结果

11.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2.宣读大会决议

13.大会结束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或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大会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大会秘书处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四、股东要求在大会发言的,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发言人数以15人为限,超过15人时,以持股数多的前15名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少安排。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位置进行发言,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未经大会主持人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或拍照。开会期间请与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七、股东大会需审议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表决办法。

一、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

二、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应逐项表决,在议案下方的“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以在所选择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三、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四、每一议案的表决投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参加清点,并由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网英大”)董事会严格落实《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定职责,高站位服务大局,高起点改革突破,高质量稳健经营,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4名。2023年1月,股东大会补选马晓燕女士为非独立董事;2023年4月,独立董事王遥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6年,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5月,股东大会补选刘俊勇先生为独立董事;2023年8月,因工作原因,张贱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11月,股东大会补选刘昊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情况

2023年,公司根据监管法规变化,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0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修订,新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1项,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三)董事会规范运行情况

2023年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详见附件《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审议通过议案40项,组织召开股东大会3次,提交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共20项,全部获得高票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全部过会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正按既定计划推进落实;董事会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为监事会监督履职提供坚强支撑;做实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支持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为董事会提升决策效率效果提供坚强支撑;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确保披露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扎实推进提质挖潜增效,用实干和担当向股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履行法定职责,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推动ESG治理持续提升,巩固高质量发展领先优势。根据“央企ESG·先锋100指数”评价模型,从ESG治理、社会价值、风险管理三个维度对公司ESG工作进行诊断提升,全年召开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两次,审议通过完善ESG管理制度、披露ESG报告等重要议案,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连续三年编制披露年度ESG报告,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优秀实践案例”,其中,2022年度ESG报告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ESG最佳实践案例”,得到各方一致好评。公司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中国ESG上市公司先锋100”榜单、“中国ESG上市公司金融业先锋30”榜单,入选2023年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榜单,获评中国社会责任百人论坛、责任云研究院责任犇牛奖“ESG先锋企业”。

二是坚持服务实业不动摇,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业能力。英大信托高效助力国网数智司库体系建设,服务电网资金规模超7,770亿元,同比增长5%,为“宁电入湘”等重点工程提供专项融资140.46亿元;依托“电e金服”,成功落地国内首单能源供应链服务信托项目,融资成本单日利息低于0.01%,支持保链稳链、助企纾困;英大信托行业评级获评最高等级A级,再次当选中国信托业协会监事长单位。英大证券发挥“电e金服”平台作用,协同英大碳资产共同推出智网减排贷产品,发挥专业特长提供金融服务,举办理财知识普及讲座及各类投教活动260余场。持续扩大碳金融业务布局。旗下英大碳资产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年内“碳e融”业务规模超50亿元,新增2款“碳评+绿金”标准化产品;加强碳领域研究,参与《电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等行业标准和《电网企业碳盘查工作指南》国网企业标准的制定,加快碳减排方法学开发;提升行业影响力,圆满完成碳博会参展工作,完成国网浦东双碳展厅功能升级,高标准打造国网公司绿色低碳宣传阵地。深化电力装备业务绿色数智转型。旗下置信电气着力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带动电工装备产业绿色数智化转型;中标工信部《产业链协同创新和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攻关指南》

项目,获批“国家能源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与安全防护重点实验室”;完成首台大容量8,000kVA一级能效非晶立体卷变压器设计方案及铁心研制,自主开发环保气体环网柜核心元器件实现成功应用。置信非晶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武汉南瑞获批“赛马”实验室1个。置信电气3项产品入选国家“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5家单位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4家单位获评“绿色工厂”称号(其中2家为国家级),2家获“绿色供应链”认证,多类产品通过碳足迹认证,连续6年入选“上海制造业百强”、连续3年入选“上海新兴产业百强”。

三是扎实筑牢风险防线,保障高质量发展安全。全方位筑牢风控堤坝,健全完善事前风险管控,加强对子公司董事会议案的合规性审查,从法人治理层面加强风险管控;编制内控监督评价重点问题标准化清单、金融投资风险管控手册,优化集中度管理;建立金融单位风控工作评价机制,将年度风险偏好纳入负责人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严格把握事中风险监控,优化交易对手黑名单管理功能,排查潜在风险;加强风险在线监测和预警提示,提前收回高风险投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及时预警提示风险,督导问题整改,严肃违规问责,强化各类风控措施执行力度。

四是提升资本市场价值,展示高质量发展成果。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持续优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流程,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3年公司实现信息披露零差错,全方位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经营发展成果。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高质量、常态化召开3场次业绩说明会,首次在年度股东大会后组织券商研究员及机构投资者专场调研交流,组织接待投资者调研活动13次,委派专人负责每日接听投资者热线等,充分展示公司内质外形,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各方认同,促进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齐头并进。积极履行央企上市公司责任担当,连续三年保持现金分红比例30%以上,用实际行动回报股东、回馈市场。

2023年,公司董事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有关工作获得国资监管和资本市场的充分肯定,公司在国资委“央企ESG·先锋指数”中得分及排名三年来稳步提升,2023年首次跻身前50;获得中国上市公司百强高峰论坛颁发的“中国百强企业奖”,中国企业ESG“金责奖”最佳公司治理(G)责任奖;继2022年当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长单位后,2023年当选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副会长单位,高质量发展工作卓有成效。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有关要求和监管机构各项工作部署,规范履职行权,持续提升“国网英大”的价值创造、价值认同、价值实现能力,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完美收官。一是夯实法人治理与信息披露合规基础。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和上市监管要求,高效做好股东大会决策保障,强化监管政策宣贯,加强子公司监督管控。提升内部信息报送质效,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二是更好发挥上市平台功能。加强顶层设计,稳妥推进实施,优化股权结构,建立多渠道、市场化、可持续的金融资本补充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是务实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多层次良性互动机制,推进管理层与投资者双向沟通反馈交流,探索开展上市公司集中业绩说明会、联合路演等新模式,提升资本市场形象。完善市值管理,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基础、价值创造、价值认同、价值实现能力。

四是持续提高ESG管治水平。完善ESG治理体系,优化信息披露质量,树立资本市场标杆典范。对标国资委“央企ESG·先锋100指数”评价体系,持续提升相关指标,完善ESG工作机制,开展ESG绩效考核,持续提升ESG评级。积极联动多方主体共同推进ESG发展,提升公司ESG市场影响力。附件:2023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议案40项,全部过会议案均已执行完毕或正按既定进度计划有序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董事出席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 1月13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张贱明、杨骥珉、王遥、程小可、陈斌开、宋洁
2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 4月15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张贱明、杨骥珉、王遥、程小可、陈斌开、宋洁
3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 5月17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张贱明、杨骥珉、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4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 8月29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杨骥珉、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5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 10月20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杨骥珉、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6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 10月25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杨骥珉、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11月7日杨东伟、马晓燕、俞华军、段光明、张凡华、刘昊、杨骥珉、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2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等共21项议案。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2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关于修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等共11项议案。

6.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在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深入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严格遵循并落实《公司章程》的各项严谨规定,坚持依法合规为基石,独立公正为准绳,科学效能为导向的核心原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全心全意履行监督使命,构筑起一道坚实而全面的内部监管防线。监事会紧密围绕公司的战略核心,对公司财务情况准确性、关联交易行为合规性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其行为合法性等方面进行监督。切实保障所有股东、本企业和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推动企业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和长远价值增长。现将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2名。

公司监事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对监事人员构成和任职资格的要求,本年度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目前,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分别为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监事张朋先生、李经纬先生,职工监事张彤宇先生、邢峻先生。

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秉持严谨认真的态度,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以忠实、勤勉的精神全力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与落实进行了有力督导,充分发挥独立、公正的监督职能,着力开展一系列监督工作。

(一)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持续完善监督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沟通交流机制,着力提升监事间的协作效率与信息共享水平。通过增加定期和不定期的监事沟通频次,确保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状况、重大事项的最新动态以及监督检查的结果实现及时通报和充分讨论,提升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与响应速度。

二是加强制度及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最新监管要求监督《公司章程》的修订,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进一步明晰了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厘清了监事会日常运作规范流程;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参加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2次,业务素质更新紧贴政策前沿,确保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有效开展其他监督履职工作。监督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有序开展2项年度法人治理课题研究及应用工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绿色发展及ESG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性建议。实地调研英大碳资产、置信电气等公司,了解业务经营发展情况,明确上市公司碳管理阶段性目标及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ESG管理水平。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11项,详见附件。

(三)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出席了全部3次股东大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共7次,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发表监督意见。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有效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会议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公司财务和相关重大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以规范、透明的经营方式推动企业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谨有序,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保障了公司的稳健运作与风险防控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很好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是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重点监督公司重要财务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续聘的合规性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经过了相关权力机构的批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了法定信息披露,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以及实际情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3次,审议通过议案20项。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通过议案40项,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无异议,并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均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部署,不存在违反董事会决议或未执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关联人名单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新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董监高声明与承诺》,严格履行董监高股票减持规定等相关义务。

7.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相关事项。

8.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对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其他工作

1.加强信息披露审核监督

对公司需要依法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中期报告、2023年第一和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内容进行审核监督,按照要求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关注,对定期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发表明确意见,确保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和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2.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2023年,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英大碳资产、置信电气等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了解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明确碳管理阶段性目标及工作举措,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ESG管理水平,提高上市公司ESG管理质效。

3.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提升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强化政治素养与专业技能培训。深入研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积极参与由上市公司监管机构主办的专题培训活动2次,全面提升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履行能力。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义务,以勤勉尽职、恪守职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大局,参与并积极推动年度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力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完善监督工作体系

一是细化监督机制运行规范,确保监事沟通交流会议制度化、常态化运作。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执行、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风险管理等核心环节进行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的信息透明与决策效率提升。定期通报监事会监督检查情况,披露发现的问题及其潜在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监督各项改进措施的有效落实,切实增强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是按照公司整体战略和重点工作计划制订监督重点事项清单,通过“监事会监督工作联系单”形式,对公司重大投融资决策、重大关联交易、财务审计以及对外担保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监督活动,通过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链条,提升对公司相关监督事项的把控力,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和完善。

(三)切实履职尽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积极跟进公司战略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细致监督,确保公司在产融协同、融融协同过程中,始终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二是严格遵循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必要时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关键监督议案和事项进行审议讨论,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列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审议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全面深入监督。

三是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的合规性,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对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密切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发布临时公告,监督信息披露管理,保证披露的各项信息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公平地传递给所有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维护良好的市场形象和股东权益。

四是积极推动监督工作下沉,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调研、查阅报告等多种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实地调查。结合各子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性以及公司年度重点

工作任务,针对性地开展专项主题调研活动,以全面、准确地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情况和合规管理动态。五是加强课题研究与实践应用工作。2024年,拟继续开展监事会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针对监督事项关键领域,形成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的专项研究报告,向董事会、经营层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市值管理策略与实践”“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效”等课题研究成果的有效应用和转化,切实保障并不断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六是强化对新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积极学习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沿信息,密切关注并及时了解公司开展的重大业务新动态,在深刻理解新业务特性的基础上,深化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力度,从更深层次把握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潜在问题。积极主动地参与由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活动,确保与国家最新的监管政策保持同步更新和理解,使监事会的决策更具科学性和高效性。七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以及《关联人名单表》,严格监督执行董监高股票减持的相关规定,确保相关人员均按照法定程序和义务进行操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详尽总结2024年度监事会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科学规划下一年度的工作重点和改进方向。

附件: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

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1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 届次召开 时间召开 方式监事出席 情况审议议案表决结果
1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4月25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孙红旗、张朋、李经纬、张彤宇、邢峻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2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往来核销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有关情况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分配及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8月29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孙红旗、张朋、李经纬、张彤宇、邢峻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0月20日通讯方式孙红旗、张朋、李经纬、张彤宇、邢峻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0月25日通讯方式孙红旗、张朋、李经纬、张彤宇、邢峻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4月28日,《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程小可、陈斌开、宋洁、刘俊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实现营业总收入108.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32%;

2.实现利润总额23.0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7%;

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96%;

4.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43.28亿元;

5.截至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合计198.81亿元;

6.公司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239元;

7.截至2023年末,公司每股归母净资产3.49元;

8.公司2023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03%;

9.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9%。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5,927,677.6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18,435,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1,727,373.5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18%。

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和业务实际,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具体报告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准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是以2023年度合并损益表(经审计)为基础,结合2024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和2024年公司经营计划、管理目标及各项业务收支计划进行编制。本预算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

本预算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包括母公司、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73.4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100%)、上海置信电气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直接持股100%),2024年预算编制将上述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按合并报表口径予以合并。

二、财务预算编制的基本前提

1.假设本预算期内公司所处社会经济、法律和政策环境无重大变化。

2.本预算期所得税税率上海置信电气有限公司下属高新技术企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襄阳国网合成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置信电气非晶有限公司、上海置信日港电气有限公司)按照15%税率预计,公司本部及其余子公司均按照25%预计。

3.未考虑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的重大影响。

三、主要预算指标

2024年,公司拟实现营业总收入97.9亿元、利润总额23.1亿元。

四、资本性支出预算

2024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公司将自筹资金1.3亿元,用于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线技术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等资本性支出项目。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八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结合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确认,并对公司及其控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马晓燕、刘昊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3.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及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关联方发生的销售采购、存贷业务、经营租赁、资金融通、金融业务等的关联交易额度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2023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660,000.00607,100.00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20,000.0018,381.16
存贷业务存款广发银行日均余额不超过 50,000.00日均余额不超过 394.53
综合授信广发银行100,000.00100,000.00
华夏银行90,000.0090,000.00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1,000.00817.37
经营租赁支出15,000.0013,272.43
资金融通利息收入广发银行300.0025.34
利息支出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5,000.002,338.00
广发银行1,300.00140.00
华夏银行1,200.000.00
金融业务手续费与佣金收入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480,000.00369,308.64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3,500.008.94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135,000.0045,180.00
广发银行30,000.000.00
华夏银行30,000.000.00

注:(1)上表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业务实际执行低于预计数,系公司实际业务开展不及预期所致。

(2)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自有资金存放量较少所致。

(3)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英大证券实际业务开展不及预期、英大信托总体业务规模压降所致。

(4)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2023年市场行情原因,英大信托、英大证券投资机会较少所致。

2.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23年度预计金额(万元)2023年度执行金额 (万元)
存贷业务存款中国电财日均余额不超过 119,000.00日均余额不超过 80,357.64
综合授信中国电财350,000.00350,000.00
资金融通利息收入中国电财2,100.001,093.12
利息支出中国电财1,900.000.00

注:上表中存款业务实际执行额低于预计数,系公司本部在关联方的存款量低于预期所致。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与上一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关联方范围包括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

1.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630,000.00
采购产品、接受劳务23,000.00
存贷业务存款广发银行日均余额不超过 2,000.00
综合授信广发银行100,000.00
华夏银行90,000.00
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900.00
经营租赁支出15,000.00
资金融通利息收入广发银行300.00
利息支出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5,000.00
广发银行1,500.00
华夏银行1,500.00
金融业务手续费与佣金收入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450,000.00
手续费与佣金支出3,500.00
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105,000.00
广发银行30,000.00
华夏银行30,000.00

2.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中国电财发生的存贷业务和资金融通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人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存贷业务存款中国电财日均余额不超过 80,000.00
每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200,000.00
综合授信中国电财350,000.00
资金融通利息收入中国电财1,960.00
利息支出中国电财1,5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智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注册资本:829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输电(有效期至2026年1月25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谭永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

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注册资本:2178986.0711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注册资本:1538722.3983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3.公司董事长杨东伟任广发银行董事。

4.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晓燕任华夏银行董事。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

1.销售采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2.存贷业务:存款主要是公司及其控股产业类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款和公司控股金融类公司在广发银行的存款;综合授信是中国电财、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向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

3.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收入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将

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收取的租金和物业费;经营租赁支出是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了日常经营及办公需要租赁关联方的物业支付的租金和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4.资金融通:利息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和关联方认购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发行的债券发生的利息支出;利息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拆出资金或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5.金融业务:

5.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手续费、咨询费和佣金等收入。

5.2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为开展业务而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

5.3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规模。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1.销售采购:公司向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销售采购产品和劳务,绝大多数合同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取得,此类合同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中标条件确定,其他合同由双方参照市场价协议确定。

2.存贷业务: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广发银行和华夏银行为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提供存贷款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款利率,双方协商确定。

3.关联租赁: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因日常经营与办公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租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租赁物业周边市场租金水平协商定价。

4.资金融通:借入资金和债券发行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不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利率执行,具体融资利率由关联方根据融资人的信用风险状况、融资期限等协商确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浮动。

5.金融业务:与关联方在信托业务方面开展合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由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关联方综合考虑信托业务中对资金用途、还款方式、风控措施、期限等因素,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定价水平;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经纪业务、信用业务参照同业标准、按照公司统一的业务政策向关联方收费,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咨询等业务以市场

收费惯例为基础,综合考虑服务量、服务难易程度、附加服务需求等,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与关联方在证券期货业务方面开展合作,向关联方支付的手续费、中介费和佣金支出等费用,由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期货有限公司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惯例等与服务对象公平协商确定;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主要参考产品的收益水平和安全性进行选择。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行业特点,公司与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发生的销售与采购类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的需要,满足国家电网及所属公司对产品及服务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基本通过招标方式取得,交易定价公允。除了使公司通过销售获得应有的收入和利润外无其他影响,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能为公司带来收益。同时,相关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不构成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而且交易是持续和必要的。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中国电财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由其他9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中国电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其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永香成立时间:1993年12月1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525K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注册资本:280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112.25亿元、净资产

488.22亿元,2023年营业收入69.86亿元、净利润45.34亿元。(以上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大集团”)持有公司65.53%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持有英大集团100%的股权,是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家电网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国家电网持有中国电财51%股权,英大集团持有中国电财49%股权,国家电网是中国电财最终控股股东。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自2015年12月30日以来,公司与中国电财连续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双方在金融服务业务方面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

中国电财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相关金融服务业务资质,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其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中国电财运作情况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中国电财之间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持续强化对中国电财的风险控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中国电财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国网英大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效保障了公司在中国电财的资金安全。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2024年,公司拟与中国电财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继续为公司及满足监管要求的子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双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保函业务;

(6)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定价原则

(1)中国电财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公司在中国电财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2)中国电财给予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主要商业银行为同类存款提供的利率,不低于中国电财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提供的同类存款利率。

3.协议金额

在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并且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4.协议生效及有效期

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2)公司制定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了风险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措施。

(3)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每日存款余额做出了限制。

(4)中国电财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建立了各项风险控制制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必要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3年度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董事个人绩效情况,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 取薪时间报告期内薪酬 (税前,万元)
杨东伟董事长0
马晓燕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11.18
俞华军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05.21
段光明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96.19
张凡华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01.70
刘 昊董事0
杨骥珉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70
程小可独立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2
陈斌开独立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2
宋 洁独立董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12
刘俊勇独立董事2023年5月-2023年12月6
张贱明董事(离任)0
王遥独立董事(离任)2023年1月-2023年5月6

部分董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从公司取得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ESG治理绩效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具体实施。公司董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2023年度薪酬分配

根据2023年度公司监事个人绩效评价情况,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均为税前金额):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 取薪时间报告期内薪酬 (税前,万元)
孙红旗监事会主席0
张 朋监事0
李经纬监事0
张彤宇职工监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85.21
邢 峻职工监事2023年1月-2023年12月73.17

部分监事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2.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公司监事因换届、调整、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请审议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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