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回函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发来的《 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9日 |
函》的回函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贵公司发来的《 关于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问询函》,经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贵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上海浦科飞人投资有限公司 |
2024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