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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关于新增信测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信测转债”转股来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新增“信

测转债”的转股来源为“优先使用回购股份,不足部分使用新增股份”。

2、当前转股价格:36.89元/股

3、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5月 15日至 2029 年 11 月 8日

4、回购股份作为转股来源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15日

一、“信测转债”的发行与上市概况

(一)“信测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895 号文同意注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45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54,500.00 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545,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641,509.43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38,358,490.57 元,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有募集资金均以人民币货币资金形式汇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保荐承销

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1,435,736.86 元,扣除前述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3,564,263.1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E10638 号验资报告。

(二)“信测转债”的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4,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 年 11 月 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测转债”,债券代码“123231”。

(三)“信测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信测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1月1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5月1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券到期日(2029年11月8日)止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36.89 元/股。

(四)可转债转股价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信测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信测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 (2024年 2 月 20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内,如再次触发“信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信测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信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关于新增可转债转股来源的情况

(一)已履行的法定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2月3日披露的《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账户信息如下: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0899991646

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至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 年5月7日,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542,567股,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比例为4.0010%;本次回购已使用资金为139,920,207.8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指定上述回购账户作为可转债转股账户的手续。

(二)若相关事项有调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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