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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股份: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0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提议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股东悦达集团提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的股东、监事会可以向董事会书面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关于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的,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审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悦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8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25%,符合提名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

一、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

(一)提案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名成荣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下是成荣春先生的简历信息,请董事会审议:

成荣春先生,1971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1992年8月至1994年3月任盐城市经济开发总公司业务员;1994年3月至1995年6月任盐城华光丝绸时装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员;1996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悦达集团盐城海运公司深圳办事处业务员、

铁海船务公司航运部业务员、经理、总经理助理、航运部副经理;2000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江苏悦达起亚汽车公司经理、副部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任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江苏悦达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悦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悦达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4年4月任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二:《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提名仇大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下是仇大华先生的简历信息,请监事会审议:

仇大华先生,1971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4年5月任盐城市美虹食品集团财务部员工;1994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盐城市美达家具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7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财务科会计、会计分部经理助理、会计分部经理、会计分部科长级经理、资金分部科长级经理、财务部副部长、工厂财务部部长、党委委员;2019年12月至2022年2月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厂财务部部长;2022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财务部部长;2023年11月至今任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仇大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收到股东的上述提案后,对上述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探究和讨论。公司已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上述提名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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