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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1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河南·巩义二〇二四年四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10:00地 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主 持 人:马廷义先生出席人员:

一、截止2024年5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二、已登记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

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所持股份数;

二、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股东
10.01《关于选举周晓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与提问;

五、议案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布总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一。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二。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更好的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梳理2023年度公司各项收支情况及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现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三。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非独立董事报酬为20-10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建议,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决定监事报酬为10-50万元(税前)。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议案十: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推选周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周晓东先生简历如下:男,1972年生,应用经济学博士(公司治理方向),副教授(高级职称),会计师,民建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委员,郑州轻工业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一: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积极推动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落实公司治理机制。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奋力抢先机、拓市场、抓项目、控成本、管风险,在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市场拓展、体系认证、智能制造等方面不断进取,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42亿元,营业利润14.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7亿元。荣登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名381位,排名提升11位。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同时加强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管理层的自我约束,勤勉尽责,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3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2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不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4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4、《关于开展铝锭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2年ESG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8、《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19、《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7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3年9月1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明泰转债”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2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3月13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5月11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3年,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全年共召开会议7次。

(二)持续完善治理结构

在做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公司治理的各项要求实施全面风险把控,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为0、对外担保为0、关联方资金占用为0,完全符合监管部门高质量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独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立董事议事规则及公司内部治理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三)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同时每天关注监管机构工作指示动态,所有信息披露规则的更新,在第一时间学习并对工作加以改进,及时、公平、充分地披露公司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实现重大事项和信披流程的“同策划、同实施、同推进”。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平台披露有关信息,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信披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情况。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成立市值管理团队,主动加强与机构投资者、媒体、个人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采取了包括上证E互动平台、微信交流群、电话会议、现场接访、外出路演等多种方式的投资者交流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上证E互动回答248次,回复率100%;热线电话接听1100余次,积极回复投资者疑惑、听取相关建议;加强与券商分析师等专业机构的联系与沟通,积极参加券商的策略会,就公司经营业绩、产品规划及发展战略等,与机构客户当面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并积极倾听机构意见,加深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获得资本市场的更多支持。

三、2024年度经营计划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公司将坚持“创新、绿色、智慧、开放”的发展理念,大力发展高端制造和循环经济两个领域,全面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先进制造模式下的高质量发展和创新转型升级,致力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型铝加工企业。

实行成本领先:公司自主研发,科技创新深入开发循环经济降低成本,坚持向工艺、生产、管理要效益的原则,建立起从设计、工艺到生产的全流程成本管控体系。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规模化扩张:在现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逐步实现高效节能、绿色环保、信息化及智能制造,实现有序、高质量的规模扩张,以达到规模经济。绿色低碳发展:公司率先发展再生铝资源综合利用,肩负新时代再生资源产业创新使命,助力铝加工行业构建和完善再生资源技术创新链,推动铝加工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二: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地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就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始终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3年2月24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2023年4月20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2023年8月29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以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023年10月26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相关事项分类说明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履行职权,执行公司决策程序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报告及相关文件,并对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使公司运作规范,决策民主、管理科学、目标明确、不断创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没有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六)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规范使用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相关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意见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已经建立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选用的评价方法合理,能够客观总结公司内控状况,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的结论真实。

(九)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合规合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规范决策和合法经营等活动。依规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

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加强与内、外部审计的日常沟通与交流,认真审阅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增加基层调研和检查措施,不断提高监事会探知公司风险的能力,维护公司健康的运行和管控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保障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附件三: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泰铝业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26,442,183,723.2527,781,133,367.52-4.8224,612,616,45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488,327.371,598,589,243.10-15.711,852,007,49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9,689,346.371,254,261,961.07-16.311,590,635,65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806,905.33-856,432,692.00不适用2,066,725,322.47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644,599,357.5512,201,927,757.1428.2110,674,059,092.11
总资产21,242,607,586.1218,954,575,627.3312.0718,928,861,890.77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11.66-21.081.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11.50-12.671.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21.30-21.541.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5413.99减少3.45个百分点19.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2110.98减少2.77个百分点16.38

二、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 资金3,073,024,954.9214.471,876,366,113.339.9063.78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1,043,761,031.404.911,385,415,797.447.31-24.66主要系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应收 票据1,950,444,337.579.182,423,963,341.1412.79-19.53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而未终止确认。
应收 账款1,279,300,000.486.02800,382,174.534.2259.84主要系本年销量增加,延长部分客户账期。
应收款项融资801,247,893.923.77344,362,280.421.82132.68主要系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59,251,547.151.22181,131,566.640.9643.13主要系一年内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232,745,390.465.80559,396,788.402.95120.37主要系一年以上定期存单增加所致。
应付 票据2,292,000,000.0010.791,653,000,000.008.7238.66主要系本期开立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三、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6,442,183,723.2527,781,133,367.52-4.82
营业成本23,942,043,794.5425,070,550,473.23-4.50
销售费用86,446,937.5470,632,235.4922.39
管理费用239,455,726.93246,826,284.80-2.99
财务费用-54,640,809.57-132,633,919.65不适用
研发费用1,084,024,355.04994,703,385.438.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806,905.33-856,432,692.00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626,119.68600,720,098.41-197.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0,775,277.33-210,283,500.74不适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薪酬增加及投保的财产保险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当期购买的理财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当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到账所致。特此报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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