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0 证券简称:*ST银江 公告编号:2024-036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所涉事项,积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协作,尽快厘清公司与翎投科技等企业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及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同时尽快厘清公司2023年度涉及的诉讼判决书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于近期对前期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2.公司于2023年度将募集资金通过23家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额为14,266.6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中有2,872.09万元预付款时间较长,截至2023年末无相关资产到账,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全额归还上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发生违规使用2,000万元情形。公司存在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公司名下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存在资金被冻结情况,累计冻结金额4,953.01万元。3.据银江科技集团函告,目前诉讼判决需被执行的金额合计约1.8亿元,其2023年底合并报表(不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279,022.21万元,负债合计176,408.39万元,净资产102,613.82万元,营业收入31,722.60万元,净利润1,996.35万元,现金流量净增加额169.88万元。拟通过债权回收、所持资产抵押或出售、其他投资项目的股权质押或转让等方式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并积极和债
权人达成和解,解除风险隐患。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该股份被强制执行。
4.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被诉案件15件,涉案金额合计11,380.34万元;其中经营相关被诉案件14件,涉案金额合计7,748.05万元。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116,907.79万元,归母净利润-23,395.10万元,毛利率17.01%;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6,358.42万元,归母净利润1,047.09万元,毛利率18.04%。因为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公司订单亦有所下滑,存在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积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的方式,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被诉案件15件,涉案金额合计11,380.34万元;其中经营相关被诉案件14件,涉案金额合计7,748.05万元。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 116,907.79 万元,归母净利润-23,395.10万元,毛利率17.01%;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46,358.42万元,归母净利润1,047.09万元,毛利率18.04%。因为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可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紧张,公司订单亦有所下滑,存在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二)重大事项及风险情况
1.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公司
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于2024年5月6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针对《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所涉事项,积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协作,尽快厘清公司与翎投科技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性质及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同时尽快厘清公司2023年度涉及的诉讼判决书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尽早消除无法表示意见中涉及的事项,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于近期对前期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2.公司于2024年5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2024年5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公司2023年度将募集资金通过23家供应商回流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发生额为14,266.6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中有2,872.09万元预付款时间较长,截至2023年末无相关资产到账。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已全额归还上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2024年4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发生违规使用2,000万元情形。目前,公司名下的两个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湖墅支行、浦发银行保俶支行)存在资金被冻结情况,累计冻结金额4,953.01万元。公司将积极与法院、银行、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充分听取专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意见,通过推进资金置换等方式,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57号),针对问询函中所关注的问题,公司正积极组织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年审机构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厘清相关事实,并及时回复。
5.据公司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函告,其目前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
99.53%,其所持股份99.55%被冻结。银江科技集团目前诉讼判决需被执行的金额合计约1.8亿元,其2023年底合并报表(不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279,022.21万元,负债合计176,408.39万元,净资产102,613.82万元,营业收入31,722.60万元,净利润1,996.35万元,现金流量净增加额169.88万元。拟通过债权回收、所持资产抵押或出售、其他投资项目的股权质押或转让等方式妥善解决资金问题,并积极和债权人达成和解,解除风险隐患。若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宜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可能会导致该股份被强制执行。具体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1.经查询,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相关事项
1.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