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4年5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5.72%股份的股东马玲芝女士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在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一:《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选举沈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提案二:《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议案》基于公司转版后适用规则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提请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进行修订。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马玲芝女士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